老年大學學籍管理規定

時間:2022-02-21 05: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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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大學學籍管理規定

一、報名注冊

1、學員辦理報名手續時,應認真填寫《學員登記表》,交納全額學費后,憑收據領取《學員證》。補辦《學員證》須交納工本費5元。

2、入學后,憑《學員證》到本班聽課。無證聽課或串班聽課者,每學時須交納學費20元。

3、如學員要求改變專業或班次,只能轉入同一屆別的班級,應于每屆每一學期開學一周內提出申請,經學校批準后,辦理有關手續,并交納手續費10元。超過一周后,一律不予辦理。擅自改換專業及班次按無證聽課處理。

4、報名后,除以下特殊情況不再予以退學:亡故;患重大疾病無法繼續學習;出國定居或探親。以上三種情況應向學校提交書面的退學申請,同時須持市級以上醫院證明或出國簽證,經學校研究同意后辦理相關手續。退學日期以學員提出書面申請的日期為準,第一學期提出退學,只退下一個學期學費,同時,收取退學手續費20元;第二學期提出退學,只履行退學手續,不退學費。

5、學員應在報名時,一次將學費交齊。插班學員按學期收費,第一學期插班,按二個學期收費;第二學期插班,按一個學期收費。

二、學習考核

1、出勤率的考核:學校依據《學員出勤統計表》的記載,考核學員的出勤率。學員因故不能按時上課,應向班主任請假,連續六周曠課,視為自動退學。

2、成績的考核:成績考核由任課教師和班主任具體組織實施。一般可分為學期考核、學年考核、畢業考核三種。考核方式應依據各專業特點靈活選擇,如學習心得、調查報告、作品、展覽、表演等。

三、畢業

學員修業期滿,出勤率達到60%以上,學習成績合格者,學制為一年或一年以上的,發給《畢業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