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監分局工作匯報

時間:2022-02-17 02:33:00

導語:安監分局工作匯報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安監分局工作匯報

(一)承擔鎮安委會辦公室的工作。研究提出安全生產重要措施的建議;監督檢查、指導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組織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專項督查;參與研究有關部門在產業政策、資金投入、科技發展工作中涉及安全生產的相關工作;組織協調重大、特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指導協調全鎮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承辦鎮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鎮安委會)會議以及安全生產對外交流與合作等重要活動,督促、檢查鎮安委會會議決定事項的貫徹落實情況;承辦鎮安委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綜合管理全鎮安全生產工作。組織起草全鎮安全生產方面的規范性文件,貫徹實施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政策、規章和規程。

(三)依法行使鎮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有關部門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制定全鎮安全生產發展規劃、科技規劃;定期分析和預測全鎮安全生產形勢,研究、協調和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協調重大危險源的監控措施。

(四)負責全鎮安全生產信息,綜合管理全鎮安全生產傷亡事故調度統計和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分析工作;依法組織、協調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的落實情況;組織、指揮和協調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

(五)負責綜合監督管理礦山、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工作。

(六)指導、協調全鎮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工作;組織實施對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進行檢測檢驗、安全評價、安全認證、安全培訓、安全咨詢等社會中介組織的資格審查工作并進行監督檢查。

(七)組織、指導全鎮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負責社鎮、居委會安全協管員的安全培訓、考核工作,依法組織、指導并監督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除外)的考核工作和生產經營單位主要經營管理者、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考核工作;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工作。

(八)負責監督管理本鎮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工作,依法監督工礦商貿企業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九)依法監督檢查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以下簡稱“三同時”)情況;依法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作業場所職業衛生、勞動防護工作和重大危險源監控、重大安全事故隱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

(十)貫徹實施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制度,監督指導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和注冊有關工作。

(十一)承辦鎮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