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政策新政范文

時間:2023-12-01 17:4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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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積金政策新政

篇1

1.各家行、社在制度管理和信息網絡建設上存在差異,為縣支行推進征信體系建設和管理增加了難度。

一是各國有商業銀行自身的電子信息系統建設已經很完善,只需在原有信貸臺賬管理系統上增加一個接口軟件,就可以與人民銀行征信系統連接,完成數據的上報和下載。商業銀行信貸臺賬管理系統發展比較早,系統較成熟,制度健全,業務人員操作熟練,所以出錯少,易于管理。農村信用社以縣為單位,在系統建設中相對被動,電子化水平參差不齊,征信系統建設起步晚,業務人員不熟練,系統建設主要靠人行縣(市)支行引導和推動,系統建設落后。

二是商業銀行的接口系統與人行征信系統之間的兼容性存在一定問題,造成各金融機構與人行數據庫信息不一致,從而增加了系統維護的成本。

三是基層網絡速度低,數據傳輸不暢,造成金融機構和人行兩端數據庫中的數據不一致,加大了系統維護的成本和難度。

2.社會公眾對征信的作用不甚了解,個別金融機構大局意識不強、地方黨委政府重視程度不夠。

一是社會公眾特別是很多借款單位是為了貸款不得已被“征信”,但卻不知道其信用狀況已被記錄在“案”。

二是個別金融機構特別是信用社大局意識不強。信用社貸款對象主要是自然人,企事業單位少,企業信貸征信系統對他們來說使用較少,使用維護成本相對較高,“得不償失”,有的運轉不正常,有的系統停止運行,究其原因主要是僅從自身需要考慮,大局意識不強。

三是地方黨委政府重視程度不夠,沒有將征信作為信用環境改善的重要內容提上工作議程。

3.對違規行為缺乏硬性約束。

目前人民銀行征信管理的操作依據是《銀行信貸登記咨詢管理辦法》,該辦法對借款人年審不積極,停產半停產企業因貸款無望不參與年審沒有硬性約束,致使貸款卡年審率低,企業信息得不到及時更新。

4.信貸征信缺乏其他資信的補充,其作用被打了“折扣”。

由于基層人行職能所限,信貸征信只反映了借款人的資產負債經營狀況等賬面指標,缺失借款人的誠信狀況、違紀違法等“軟”信息,導致信貸征信系統在貸前調查中的作用有限。例如,某外地企業到泌陽縣投資小水電,信貸征信系統顯示其近三年經營業績較好,企業提供的貸款手續齊全,但銀行考慮到該企業的其他信息如企業法人的誠信狀況、違規違法等情況無法了解,最終拒絕了其貸款要求。

因此,我們建議:

1.進一步加強人民銀行的管理協調職能,增強信貸信息共享程度。

重點加強對信用社征信體系建設的監督力度,促其盡快建立和完善征信體系;各金融機構開發征信系統軟件語言、功能及硬件配置標準有必要統一規范化,以利于增強數據網絡傳輸能力,確保信息準確、無誤、及時入庫,實現信息共享。

2.多措并舉,提高社會公眾對征信的認同感。

一是人民銀行要加大對征信的宣傳力度。人民銀行要重視新聞媒介的宣傳作用,新聞媒介的傳播量大、范圍廣、影響面寬,通過新聞媒介宣傳征信的意義和作用能迅速擴大影響;人民銀行要通過舉辦征信知識現場講解、征信知識競賽等方式向特定人群如學生、企事業單位負責人等宣傳征信的作用和意義,增強社會公眾對征信的認同感。

二是人民銀行要推進金融機構征信體系建設,要獎懲結合,增強金融機構的大局意識。

三是要爭取地方黨委政府對征信工作的重視和支持。人民銀行要加強與地方黨委政府的溝通和交流,爭取地方黨委政府將征信工作作為改善社會信用、建設金融生態環境的一項工作納入日常工作范圍。

3.健全法律法規,規范行業操作。

盡快明確信用信息的采集、披露和查詢使用的主體、范圍、方式,并確定相應的權利義務。同時,應盡快完善相關規章制度,將征信方面的規章制度上升為國家的法律、法規,使人民銀行在推進征信建設工作中有法可依。人民銀行要加大對征信市場的監督檢查力度,對違規單位和個人要嚴肅查處,保證縣級征信的健康發展。

4.聯合工商、貿易,海關、公安、稅務等部門,加快建立社會公眾資信數據庫,并與信貸征信數據庫進行聯網,實現信息共享,最大限度地發揮包括信貸資信在內的信息在防范金融風險、改善社會信用環境中的作用。

5.健全完善征信內容,加快個人征信系統建設步伐。

一是增加信息采集內容。

二是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個人消費貸款需求的擴大已成為必然,建立個人征信系統十分必要。

篇2

(1.貴州師范學院 地理與旅游學院;2.貴州省社會科學院,貴州 貴陽 550001)

摘 要:本文對某快速城鎮化的郊區鄉鎮進行深入調研,發現農民工市民化是一個艱難復雜的蛻變過程,不僅包括就業方式、生活習慣、社會關系等現代性轉型,還包括農民工政治參與的自主意識。受制于經濟發展水平低、文化程度不高、政治認知不充分等因素,城鎮化快速變革地區農民工的政治參與表現出獨特形態。應根據實際情況,創造各種條件,進一步增加制度供給,不斷擴大參與路徑,適度擴大農民政治參與規模,從而促進農民工市民化進程。

關鍵詞 :市民化;農民工;政治參與

中圖分類號:D412.6

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673-2596(2015)07-0075-03

基金項目:本論文為貴州省教育廳2014年高校人文社科研究立項課題(自籌經費項目)“貴陽城鎮化進程中農民政治參與問題研究”(項目批準號:14ZC171)成果

一、政治參與度是市民化的重要視角

一般來說,農民工的政治參與是指農民工參與社區公共事務特別是參加所在社區的投票選舉,其目的在于表達、維護、實現個人或團體的利益。農民工市民化有很多路徑,但作為市民生活方式的政治參與在市民化過程中的作用未得到應有重視。在城鎮化快速推進背景下,把政治參與作為市民化的路徑進行考察無疑具有重要意義。

從理論上來講,農民工市民化不僅僅涉及到戶籍制度變遷,而且也涉及到市民角色認同轉型、城市生活方式養成,更為重要的是內在的政治參與。阿爾蒙德認為,政治參與是政治文化成熟與否的重要標尺。一個群體從村民型政治文化向公民型政治文化轉型,其重要衡量標準就是政治參與的不斷擴大。從實踐上來說,理清農民工的政治參與過程與城鎮化市民化之間的關系,對提升社會治理水平,實現地方社會的良好治理具有重要意義。通過研究兩者的關系,我們可以發現有序推進社會治理必須切實解決好流動就業的農民工以及完成初步市民化的農民工的政治參與問題,引導他們參加到社會治理當中來,進一步增強主體意識,提高地方治理績效,減少城鎮化過程中的諸多管理問題,推進農民工融入當地社會生活的進程。

二、調查地點和調查對象基本情況

(一)調查地情況

政治參與最具活力的地方應該是利益訴求最強烈、身份轉化沖突最明顯、新舊群體關系最復雜的地區。馬克思認為:“人體解剖對于猴體解剖是一把鑰匙。反過來說,低等動物身上表露的高等動物的征兆,只有在高等動物本身已被認識之后才能理解。”①要了解市民化與政治參與的復雜關系,必須對最具典型的地區進行深入考察。本研究選擇了貴陽市W區D鎮作為考察農民工政治參與與市民化關系的重要場域。

D鎮位于貴陽市東北城郊結合部,總面積73.67平方公里,有漢族、苗族、白族、仡佬族等13個民族,人口約31500,其中農業人口20741人,流入人口5432人。D鎮是W區首批建設的三個明星鄉鎮之一,其特點是鄉鎮企業發展快,流動人口多,城鎮化速度快。從整個貴陽郊區鄉鎮來說,其文化的多樣性非常明顯,同質性程度還比較低,市民文化和農民文化的交鋒比較明顯。就經濟發展情況而言,鄉鎮企業發展迅速,形成了特有的工業園區,建材龍頭企業和醫藥、電器、機械等骨干企業相繼落戶,使農民工的就業呈現出從傳統到現代的轉型。對于市民化研究來說,這是一個絕好的樣本。但由于其城鎮化過程十分迅速,群體結構還沒有成型就迅速分化,就這一方面來說確實給研究帶來了一定的困難。

(二)調查對象情況

政治參與主體的結構越復雜,其反映出的共同的參與認知、參與路徑、參與效果等就越具有指導價值。本研究中“農民工”概念要比傳統研究所指涉的范圍要大,是指在城鎮沒有固定房產,并且在城鎮從事經濟活動時間達到半年以上的農民。另外,由于征地,新移民在D鎮的市民化過程中處于比較重要的地位,所以也將他們列為調查對象。

從來源結構上看,D鎮是一個新移民的城鎮,雖然建鎮較早,但規模一直處于低水平狀態,改革開放后城鎮規模才逐漸變大。在調查中發現,移民主要來源于于省內縣鄉,約占70%。這些縣鄉經濟發展水平都比較低,為了尋求更好的生活方式,移民是當然的。人員的流動與經濟發展水平是密切相關的,且收入差距與人員流動具有正相關關系。除了省內縣鄉移民外,本地農村的人員數量也不少(占18%),他們大都是城市化過程中被征地的郊區農民。這個群體的認同感比較強烈,他們往往在城鎮化之前便已經通過與親屬的交流、經濟交流等逐漸熟悉了城鎮生活,比起其他縣鄉的新移民認同感更強烈。

從收入結構上看,由于收入不穩定以及勞動技能在城市無用武之地,市民化過程中的農民工收入都普遍較低,且沒有穩定來源。在被調查者中,大都收入在500元/月以下,比例占到54%;500—800元/月的占到了18%;800—1500元/月的占到16%;1500元/月以上的占到14%。經濟收入的不穩定對政治主體的影響是顯然的,沒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市民化的對象顯然沒有精力參與政治活動。同時,大量研究也發現,沒有穩定經濟收入,參與者的主體性是難以達到的,而這種主體性恰恰是政治參與的必要條件。

在年齡結構上,調查發現:年齡結構還是以20—30歲的青壯年為主,占到被調查者的52%;20歲以下的占到12%;30—50歲的占到28%;50歲以上的占到8%。部分50歲以上的農民工基本喪失技能更新的可能性,處于收入結構的底端。而隨著大量返鄉創業的農民工(從福建、廣東、浙江沿海等地返鄉)增多,30~50歲之間的農民工收入比較豐裕,基本能夠適應勞動技能的更新速度。而且大多數這部分調查對象對未來生活往往有憧憬,有通過市民化來改變命運的動機。而同樣是這群人,由于有一些參與經驗,成為擴大政治參與的主要群體。

從文化結構上來說,大專以上僅占到2%,高中或中專占到8%,初中文化程度的占到被調查對象的60%,小學及以下占到30%。這也就決定了考察對象的文化水平整體偏低,且這部分人年齡大約在20—50歲之間。正如我們上述指出的那樣,他們對未來生活充滿向往,希望通過市民化來改變命運,他們的政治參與愿望也不低。但是他們對自己能夠影響政治系統的自信力往往不夠強,挫折感也較強,所以政治效能感非常低,這會造成很多積聚性的社會矛盾。

三、市民化進程中的政治參與模式

通過調查,我們發現市民化中的政治參與具有獨特樣式,具有如下特點。

(一)以外部環境為前件的政治參與

任何政治行為都不僅是行為主體自我封閉式的行為,它同樣受制于外部環境。外部環境決定了農民工政治參與在市民化過程中的模式。從驅動力方面來看,市民化主要有兩種形式:一種是主動的市民化,一種是被動的市民化。除了工業化早期出現的資本主義生產方式擴張所帶來的市民化過程外,近代以來西方發達國家的市民化過程很大程度上是主動選擇的結果。現代中國出現的市民化大多是城市化的結果。隨著城市的擴張,城市周邊農村不斷地被迫進入到這個歷史進程中。與發達地區城市化進程不同的是,經濟欠開發地區的城市化過程給進入城市的農民更多沖擊,農民收益更少;反過來,政府在推進城市化過程中,成本更小。這是因為發達地區城鎮化過程中,農民因地價高、企業密集而獲益更多。他們會因為地價高而能夠在周邊地區購買住房,會因為企業密集而很容易找到工作,在較快時間內適應城市角色。在這兩方面,經濟欠開發地區的農民市民化處于不利地位。從短期來看,失地農民尚可以依靠一次性安置補償費維持生計,實際生活水平不至于迅速下降。但從長遠來看,在就業市場競爭激烈、社會保障制度不健全的情況下,失地農民將可能失去基本生活保障,從而給社會留下諸多隱患。

(二)先天營養不良的政治參與

亞里斯多德等古典政治學家認為,人是政治動物,政治參與是人之所以為人的本質性規定,人只有在城邦中才能實現自身。馬克思也認為政治共同體是人實現自由的根本前提。但政治參與不是一個孤立的變量,必須要求參與主體有足夠的能力,否則如亨廷頓所言,過度的、無序的、無理性的政治參與只能帶來社會動蕩。從這個方面來說,農民工在市民化過程中的政治參與所表現的先天營養不良,還沒有準備好,就被迫卷入政治過程,他們必須在學習中提升參與能力,在摸索中探索實現自身利益的路徑。傳統政治參與和政治發展理論均有一個經驗的假設,即經濟發展帶來人均識字率提高以及中產階級隊伍的壯大,這些都有助于政治民主化和政治參與擴大。但我們對D鎮的研究卻有另外的發現,即經濟發展水平和文化程度對政治參與愿望卻沒有多大的相關性。具體來說,經濟發展的某一個水平的確會造成政治需求的輸入急劇膨脹,政治參與的規模、路徑也因此有相當大的進展,但是這種相關性只有到人均月收入達到1000元,政治參與的規模才有所上升。另外,剩下的大多數市民化的農民工主要在鎮上從事臨工或者經商,與D鎮各社區的聯系密切,尤其在衛生管理等方面更是如此。他們在內仍認為自己屬于外來人員,對遷入地的政治參與并不熱心。但是當經濟收入突破一定量后,這部分農民工對政治生態的認同和關注就明顯提高了。D鎮臨近貴陽市W區近郊,為中心城區提供農產品和勞動力資源。他們的工作以農業為主,但非農產業要占23.7%,收入水平長期徘徊在800—900元左右。由于生活重心在工作地,他們對社區公共事務的參與并不熱心,一般通過所在企業中的政治參與來獲取經濟利益和心理的滿足感,這種現象可以被看作是“參與替代”。

(三)政治認知極不成熟的政治參與

通過對D鎮的調查發現,大約有10%的農民工認為是否把戶口遷到D鎮對他來說無所謂,有20%的希望遷來,有70%的并不希望遷來。認為城鎮戶籍很重要的緣于城鎮的社會保障。在他們看來:(1)戶籍制度本身不是阻礙市民化的主要因素,只有真正具備城鎮生活方式和收入才能成為城里人,獲得城市的高品質生活。(2)對預期的生活充滿了擔憂。大多數市民化過程中的農民留戀農村的生活方式,人際關系上也僅限于熟人社會中形成的簡單的關系,對于以契約為主要特征的現代生活,他們不能有效應對。總的來說,市民化中的農民工政治參與與市民化、城鎮化進程所具有的變動性、復雜性特點具有很大關聯性。也就是說,處于快速城鎮化進程中的農民工的政治參與具有自身獨特的形態和樣式。

四、結論

本調研歸納出市民化進程中農民工政治參與形態與一般理論假設具有較大差異,這決定了解決農民工政治參與需要變革思維,另辟蹊徑。基于此,我們提出應從以下三個方面進一步提升農民工政治參與的質量和水平,以期減緩農民工非制度化參與給社會治理帶來的震蕩。

(一)重新評估政治參與對農民工市民化進程的實踐價值

農民工市民化過程不僅僅是給與農民工社會保障,也不僅僅是給農民工一個城鎮戶籍,甚至也不僅僅是培養農民工城市化的生活方式。農民工的市民化還必須通過積極、穩妥地引導農民工的政治參與,使他們積極參與到城鎮的政治過程中來。這樣不僅可以改變農民工的社會意識,還可以在參與過程中逐漸增強他們的效能感,把積聚在農民工群體中的各種被剝奪感逐漸消解。因此,我們需要積極對待農民工市民化過程中政治參與的作用,用積極的心態對待這種現象。同時,我們應該清醒地認識到,只有讓農民工全面參與所在社區政治生活的城鎮化才是豐滿的、可持續的城鎮化,也只有如此農民工才能徹底地實現自身現代轉型。

(二)加強以促進政治參與為目標的制度建設

隨著農民工權利意識的增強,為了有效地維護自己的權利,他們需要政府提供相應的制度供給。為了仔細考察制度供給的必要性,我們需要考察他們的政治參與意愿。作為行政管理者的政府在逐漸擴大的農民工的政治參與面前不應該也不是毫無作為。我們必須認真研究政治參與的特點,積極增加制度性的供給,以便積極穩妥地促進農民工的政治參與熱情。

客觀來說,隨著經濟交往的發展,城鄉交流也在發展,農村人口流動也逐漸突破了戶籍制度造成的城鄉二元結構。盡管城鄉戶籍人數的比例仍然是城市化水平的重要標準,但其重要性已經大大下降了。比戶籍的獲得更為困難的,還在于城市的一些特質,尤其是在城市生存必需的知識和技能。處于這樣一個轉型時期的農民,很難適應城市的生活。因此,為了刺激他的政治參與愿望,政府必須提供有效的公共物品,尤其是培訓和社會保障,讓農民工的政治參與不再有后顧之憂,全身心地投入到維護自身利益的政治參與當中來。

(三)在提升權益中不斷拓展政治參與途徑

維護農民工政治權益,必須著重解決好兩個問題:提升參與度和擴大參與范圍。一方面農民工遠離戶籍地,不僅無法參與到一些實現自身政治權利的政治生活中,同時也無法參與城市社區管理,表達自己的意見和政治訴求;另一方面,按照我國現行的法律規定,農民工參與政治的方式主要是參與人大選舉、村委會選舉以及村委會自治管理等。但從現實來看,農民工最需要的權利應該是參與他工作、生活所在城市的社會管理,增加在城市社會中的發言權,更好的反映自己的意愿,維護自身權益。

受制于戶籍制度以及與戶籍相關的附加制度,大多農民工游離于城市政治生活和社會管理之外,缺乏反映自身合理訴求的途徑。大部分接受調查的農民工表示社區的選舉和管理跟他們的聯系不大,認為這是本地人的事,跟外地人無關。因此,拓展農民工的參與渠道,就必須進一步提升農民工的政治權益,最大限度地吸收農民工參與當地公共事務;通過強化有序的政治制度建設來激發、容納、消化農民有序的政治參與。

注 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