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單欺詐范文10篇
時間:2024-03-21 02:18:12
導語:這里是公務員之家根據多年的文秘經驗,為你推薦的十篇提單欺詐范文,還可以咨詢客服老師獲取更多原創文章,歡迎參考。
提單欺詐成因分析論文
信用證制度:提單欺詐的制度根源
導致提單欺詐的主要原因是信用證制度,更具體地說是根源于信用證的獨立性原則以及由它衍生而來的嚴格相符原則。
(一)信用證制度及其基本原則
跟單信用證或信用證是開證行代買方開立的或開證行自己開立的、保證依受益人提交的與信用證條款和條件的要求相符的匯票或單據付款的承諾。跟單信用證作為國際貿易融資的工具之一,是“英國商業天才所創造的機制”。信用證制度有以下兩項基本原則:獨立性原則。這一原則的含義是開證行對受益人的付款義務獨立于受益人對他在基礎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開證行對受益人的付款義務獨立于開證申請人對開證行的義務,即不可撤銷的信用證一經開出,開證行即承擔了第一位的付款責任。獨立性原則在UCP600中主要體現在第3條、第4條中。嚴格相符原則。嚴格相符原則對于國際貿易具有重要的意義,它使受益人相信,如果受益人滿足了銀行承諾的條件(即信用證規定的條件),則銀行作為“可靠的出納員”的承諾即可無條件的付諸實施。這一原則是信用證獨立性原則的衍生物。
(二)信用證制度本身固有的缺陷導致提單欺詐
跟單信用證的基本特征之一是:銀行處理的單證而不是貨物。提單是從大副收據發展而來的,大副收據本身是承運人的收貨證明。后來經過長期的貿易實踐,提單被等同于對物的物權憑證逐漸成為一種商業習慣,而且這種習慣在法律上得到認可,即提單作為一種物權憑證是可流通的或可轉讓的。因此提單的交付等于象征性交付貨物。這一點是信用證下銀行以提單作為主要的付款憑證的主要原因。跟單信用證的這一特征決定了提單的價值及其在信用證體系中的作用。
提單欺詐成因分析論文
論文關鍵詞:提單欺詐成因信用證
論文內容摘要:在國際貿易運輸中,海上貨物運輸始終占據主導地位,而提單則是海上貨物運輸中最重要的單證,已成為國際貿易和航運的主要方式之一。然而,隨著國際貿易和航運的發展,提單欺詐已嚴重的危機到整個提單的正常運作機制,阻礙了國際貿易的順利進行。本文深入分析了提單欺詐的成因,以期更好的防范提單欺詐,使提單對國際貿易發揮更大的促進作用。
國際貿易實踐中,提單欺詐產生的原因比較復雜,比如由于提單沒有嚴格的格式要求,對空白提單管理不嚴格,對空白提單的盜用,法律上也沒有規定任何可懲罰措施,因此這種欺詐比較簡單易施。從效益上來看,偽造提單無論在技術上,還是在成本上都比較容易,這大概是利用提單欺詐日益猖獗的直接誘因。
信用證制度:提單欺詐的制度根源
導致提單欺詐的主要原因是信用證制度,更具體地說是根源于信用證的獨立性原則以及由它衍生而來的嚴格相符原則。
(一)信用證制度及其基本原則
提單欺詐成因研究論文
論文關鍵詞:提單欺詐成因信用證
論文內容摘要:在國際貿易運輸中,海上貨物運輸始終占據主導地位,而提單則是海上貨物運輸中最重要的單證,已成為國際貿易和航運的主要方式之一。然而,隨著國際貿易和航運的發展,提單欺詐已嚴重的危機到整個提單的正常運作機制,阻礙了國際貿易的順利進行。本文深入分析了提單欺詐的成因,以期更好的防范提單欺詐,使提單對國際貿易發揮更大的促進作用。
國際貿易實踐中,提單欺詐產生的原因比較復雜,比如由于提單沒有嚴格的格式要求,對空白提單管理不嚴格,對空白提單的盜用,法律上也沒有規定任何可懲罰措施,因此這種欺詐比較簡單易施。從效益上來看,偽造提單無論在技術上,還是在成本上都比較容易,這大概是利用提單欺詐日益猖獗的直接誘因。
信用證制度:提單欺詐的制度根源
導致提單欺詐的主要原因是信用證制度,更具體地說是根源于信用證的獨立性原則以及由它衍生而來的嚴格相符原則。
(一)信用證制度及其基本原則
論提單欺詐防范應對策略
摘要:提單是貨物所有權的憑證,也是銀行憑單付款的主要依據,在國際貿易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和作用。然而,在國際貨物買賣中,提單的使用也帶來種種風險,提單欺詐活動日益猖獗,使提單信譽大大受損并影響到整個國際貿易體系。本文論述了提單欺詐,并提出了相應防范措施。
關鍵詞:提單;提單欺詐;保函;止付令
提單是用以證明海上貨物運輸合同和貨物已由承運人接管或者裝船,以及承運人保證據以交付貨物的單證。它運用于海運已有幾百年的歷史,在國際貿易中發揮著巨大作用。
但由于提單擔負著眾多功能,通過各個環節,發生欺詐的可能性很大。近年來,提單欺詐案件頻繁發生,其范圍之廣、種類之多、危害之大,令人震驚。有效打擊提單欺詐活動,進一步完善提單制度本身,已成為擺在世界各國面前的一個不容忽視的問題。
一、提單欺詐的主要表現形式
(一)偽造提單。提單是信用證所要求的主要單據,在信用證業務中,只要單據符合信用證的要求,銀行即憑單付款,而不審查單據的來源及其真實性。一些不法商人即利用信用證“單據交易、嚴格相符”的特點偽造提單,以騙取貨款,可能貨物根本沒有裝船,或以次充好,蒙騙客戶。
解析企業提單欺詐與預防
提單是用以證明海上貨物運輸合同和貨物已由承運人接管或者裝船,以及承運人保證據以交付貨物的單證。它運用于海運已有幾百年的歷史,在國際貿易中發揮著巨大作用。
但由于提單擔負著眾多功能,通過各個環節,發生欺詐的可能性很大。近年來,提單欺詐案件頻繁發生,其范圍之廣、種類之多、危害之大,令人震驚。有效打擊提單欺詐活動,進一步完善提單制度本身,已成為擺在世界各國面前的一個不容忽視的問題。
一、提單欺詐的主要表現形式
(一)偽造提單。提單是信用證所要求的主要單據,在信用證業務中,只要單據符合信用證的要求,銀行即憑單付款,而不審查單據的來源及其真實性。一些不法商人即利用信用證“單據交易、嚴格相符”的特點偽造提單,以騙取貨款,可能貨物根本沒有裝船,或以次充好,蒙騙客戶。
1.空單。空單就是貨物極為不符,甚至根本未裝船而簽發的提單,承運人或其人或船長簽發的偽造提單的一種。這種提單可能被完全無辜的收貨人或其他持有人用來履行下一個貨物買賣。
在德國,大部分學者認為,提單代替貨物以為流通,因此,承運人在簽發提單后,應擔保其記載與所取的貨物一致。所以,承認空單的效力。英美國家,由于其航運發達,在國際航運上,常扮演承運人角色,因此在承運人責任的立法上采行減輕的主張,以利其航業。英美法認為提單為承運人或船長接受貨物且將之裝船的表面證據,可用事實推翻。所以,實際上承運人未收受貨物而發行提單,承運人并不受提單上文義絕對性約束,舉出相當證據即可推翻其責任。即使提單持有人是善意并無過失,也然。筆者認為,賣方故意在沒有交貨的情況下偽造提單已構成欺詐,提單無效,其欺詐行為構成侵權。這種提單純粹成了單據欺詐的工具,其名稱被盜用的承運人不受提單約束。如承運人與賣方串通,為賣方取得空單提供必要條件,則構成共同侵權,承擔連帶責任。
導致提單欺詐的因素分析論文
摘要:在國際貿易運輸中,海上貨物運輸始終占據主導地位,而提單則是海上貨物運輸中最重要的單證,已成為國際貿易和航運的主要方式之一。然而,隨著國際貿易和航運的發展,提單欺詐已嚴重的危機到整個提單的正常運作機制,阻礙了國際貿易的順利進行。本文深入分析了提單欺詐的成因,以期更好的防范提單欺詐,使提單對國際貿易發揮更大的促進作用。
關鍵詞:提單欺詐成因信用證
國際貿易實踐中,提單欺詐產生的原因比較復雜,比如由于提單沒有嚴格的格式要求,對空白提單管理不嚴格,對空白提單的盜用,法律上也沒有規定任何可懲罰措施,因此這種欺詐比較簡單易施。從效益上來看,偽造提單無論在技術上,還是在成本上都比較容易,這大概是利用提單欺詐日益猖獗的直接誘因。
一、信用證制度:提單欺詐的制度根源
導致提單欺詐的主要原因是信用證制度,更具體地說是根源于信用證的獨立性原則以及由它衍生而來的嚴格相符原則。
(一)信用證制度及其基本原則
提單欺詐的法律救濟分析論文
一、提單欺詐的基本問題
(一)提單欺詐的概念
提單欺詐是指在國際海上貨物運輸活動中,承運人(包括船東、承租人)和托運人及他們的人等利害關系人在海運提單問題上故意變造某些事項,或者故意隱瞞真實情況,致使收貨人或提單持有人產生錯誤的認識,并基于這些錯誤的認識在支付相應的對價后合法的持有了海運提單從而致損。
(二)提單欺詐的表現形式
利用提單進行欺詐的不法行為種類較多且正有愈演愈烈的趨勢,因此,有人形容提單是“一把打開浮動倉庫的鑰匙”。我們對目前的提單欺詐現象從不同的角度分析可以有多種分類結果,若從主要參與者的角度進行分類,可以有貿易商自謀的、貿易商和船東共謀的、船東自謀的三種。若從提單自身的角度進行分類可以得出下面的類別:倒簽和預謀提單、空單、用保函換取清潔提單、無單放貨和貨量差異等五種。這種分類也是較為常見的。
(三)提單欺詐的成因
提單面臨挑戰及對策分析論文
提單(BillofLading),是指用以證明國際海上貨物運輸合同成立和貨物已由承運人收受或者裝船,并由承運人據以在目的港交付所運貨物的憑證。提單在國際海上貨物運輸和國際貿易中都占居重要地位,是貨物賣買、運輸和結匯環節中不可缺少的主要單據之一。提單具有悠久的歷史,從它一產生起,就在促進國際貿易和對外交往方面發揮著積極的作用。但是,由于歷史演變,科技發展,世風惡化,使提單日益面臨嚴重挑戰和危機。對幾百年來的提單運行機制進行必要的變革,已引起國際社會和航運組織越來越廣泛的關注。本文試圖在這方面作些初步的探討,拋磚引玉,并就教于同行前輩和學人。
一、提單在整肅國際航運秩序方面發揮過重要作用
提單是隨著國際海上貨物運輸的產生、發展而逐步實行和完善起來的。在歐洲中世紀之前,海上運輸已初具規模,地中海地區更有著較為繁榮的海上貿易,但是,這時的船舶所有人和所載貨物的所有人往往是同一個人,船貨合一,貨主隨船同行,航海的目的是為了進行貿易而非為了運輸。所以,這一時期的海上運輸不需要任何單證,只需將這種貨運情況載入相應的船舶文件,并作為文件的一部分進行登記即可。中世紀之初,工商業進一步發展,促使貨主與船主逐漸分離,貨主不再與船同行,貿易商和運輸商被生產力的發展而劃分為各自獨立的陣營,進行自己業務范圍內的經營。此時,就需要開一張單證作為貨主將貨物交給船方后的收據,這種單證通常被認為是提單的起源,或稱為提單的雛形。
從提單的雛形產生開始,提單就在整肅國際航運秩序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
從事國際海上貨物運輸,無疑會涉及兩個或兩個以上國家的不同法律規定和習慣作法,產生不同程度的法律沖突和糾紛,給航運業發展帶來消極影響。提單在抵消這些不利因素方面發揮了作用,使各國之間混亂的航運秩序逐漸趨于統一,使國際航運業在世界范圍內得到了和諧的發展與壯大。提單在整肅國際航運秩序方面發揮的重要作用主要表現在以下四個方面:
(一)提單規定了船貨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有關國際海上貨物運輸的各關系人都受提單條款的約束和調整,國際航運由混沌無序狀態逐步過渡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狀態。一般而言,提單是承、托雙方訂立國際海上貨物運輸合同的證明(EvidenceofContract),在提單的背面條款中都載有合同的主要條款以規定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和責任。但是,對運輸合同當事人以外的關系人,如提單受讓人或收貨人來說,由于不知曉合同的內容,提單實際上起著運輸合同的作用。
國際貿易買賣雙方信用研究論文
[摘要]由于信用證交易中銀行只處理單據而不管貨物、審單時強調信用證與基礎貿易的分離,再加上國際貿易的復雜性,信用證欺詐日益盛行。欺詐行為給誠實的貿易方和進出口銀行造成了嚴重損失,也破壞了正常的國際貿易秩序。本文通過對信用證欺詐主要形式的深入分析,提出了一些救濟的方法。
[關鍵詞]信用證欺詐救濟欺詐形式
信用證是國際貿易重要的支付方式。由于信用證使商業信用變成了銀行信用,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出口風險,從而促使買賣雙方交易的最終達成。但是,這并不能掩蓋信用證在實際操作中存在的某些弊端。信用證是純單證買賣,銀行只看議付單據表面是否完整準確,是否與信用證規定一致,而不考慮貨物的實際狀況。因此,銀行只能利用信用證控制單據,而無法真正控制貨物。一些不法商人利用信用證進行欺詐,給國際貿易帶來嚴重后果。通過對信用證欺詐形式和應對方法的分析和了解,對促進貿易的健康發展意義重大。
一、信用證欺詐的表現形式分析
1.買方進行的信用證欺詐
這往往是買方以開證申請人或假冒開證申請人的身份,用假冒信用證或“軟條款”信用證欺詐付款行和受益人,以達到詐取貨款的目的。
信用證欺詐法律問題研究論文
摘要:信用證欺詐是民事欺詐的主要形式之一,面對國際貿易中信用證欺詐的嚴峻形勢,而UCP500沒有關于信用證欺詐及司法救濟的規定,所以研究信用證欺詐和欺詐例外及司法救濟具有很重要的現實意義。
關鍵詞:信用證欺詐信用證欺詐例外原則獨立性原則止付令
信用證法律應該保持對商業現實的靈敏的回應力,尤其要反映國際銀行與商業界發展出的習慣做法與合理期待。法院也要以一種與上述習慣做法與合理期待相協調的立場來理解[1].信用證現已在國際貿易中廣泛使用的最重要的收付方式,據不完全統計,在國際貿易中有80%以上的貨款是由信用證方式結算的。但是由于信用證的核心原則——獨立抽象性原則其局限性,易被國際貿易中的欺詐者所利用。近年來,國際貿易中的信用證欺詐案件頻繁發生,信用證欺詐案件牽涉的數額越來越巨大,有超過1億人民幣的也不少見。1995年末有報道說在中國針對銀行的犯罪和欺詐類型中,信用證欺詐是民事欺詐的主要形式之一。面對國際貿易中信用證欺詐的嚴峻形勢,為了保護當事人的利益,維持貿易秩序,信用證欺詐例外應運而生。而UCP500沒有關于信用證欺詐及司法救濟的規定,所以研究信用證欺詐和禁令具有很重要的現實意義。
一、信用證欺詐與信用證欺詐例外
(一)信用證欺詐
當事人以虛構的事實或者故意隱瞞真相,騙取開證行付款的行為就認為是信用證欺詐。學界把信用證欺詐分為廣義和狹義理解,廣義上,信用證加以合同中的欺詐行為都可稱為信用證欺詐;狹義上理解則是,編造、偽造信用證單據的行為,通常情況采用狹義的含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