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開發范文10篇
時間:2024-04-06 10:3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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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開發費所得稅扣除制度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和《國務院關于實施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的若干配套政策》(國發〔20**〕6號)關于企業研究開發費用所得稅前加計扣除的規定,鼓勵企業增加研究開發投入,增強自主創新能力,特制定本辦法。
一、法律法規政策依據及具體內容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三十條規定:“企業的下列支出,可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加計扣除: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五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三十條第(一)項所稱研究開發費用的加計扣除,是指企業為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照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研究開發費用的50%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攤銷。”
(三)國務院《關于實施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的若干配套政策》(國發〔20**〕6號)第七條規定:“允許企業按當年實際發生的技術開發費用的150%抵扣當年應納稅所得額。實際發生的技術開發費用當年抵扣不足部分,可按稅法規定在5年內結轉抵扣。”
二、適用范圍
剖析生態旅游研究開發現狀與建議
摘要:文章分析了我國生態旅游研究中存在的一些問題,并提出在生態旅游概念中融入中國傳統文化實現生態旅游理論的本土化,采取重視旅游地質學等學科的研究,加強自然生態旅游資源和社會人文生態旅游資源整合研究等措施,拓寬基礎理論研究建立全新的理論體系,完善旅游管理人才的知識結構,引導生態旅游企業貫徹“社會市場營銷”理念促進生態旅游經濟可持續發展。
關鍵詞:生態旅游;研究開發;問題;建議
1993年9月第一屆東亞地區國家公園與保護會議(北京)通過了“東亞保護區行動計劃概要”,首次以文件形式提出“生態旅游”的定義;1994年成立了中國生態旅游協會(CETA)并于1995年1月在云南西雙版納發表了《發展我國生態旅游的倡議》,標志著我國學術界對生態旅游研究開發的關注;1996年6月召開武漢國際生態旅游學術研討會,同年10月推出的《中國21世紀議程優先項目計劃》。1997年12月,與生態旅游密切相關的“旅游業可持續發展研討會”在北京舉行;1998年10月在桂林市召開“亞太議員環發大會”第六屆年會主題為“旅游與環境保護”;國家旅游局將1999年定為“生態環境旅游年”,首次承辦了主題為“人與自然”的“中國昆明‘99世界園藝博覽會”將我國生態旅游研究開發推向高潮,1999年前后是我國學術界發表有份量的生態旅游研究成果的高峰期。2001年國土資源部建立11個首批國家地質公園,2005年首批國家礦山公園掛牌,意味著我國生態旅游資源研究開發向理性發展。我國生態旅游業迅猛發展是有目共睹的,同時由于不規范的過度開發和落后的管理體制所造成生態旅游區資源環境的破壞也是觸目驚心的;旅游廢物的處理并不比處理傳統工業三廢容易,旅游環境承載力的超負荷運行必將導致景觀的消亡和旅游景區的毀滅的警告不是危言聳聽的。
綜上所述,我國生態旅游研究開發歷史短,發展快,存在問題多。
一、我國生態旅游理論研究方面存在的問題
(一)我國學者對生態旅游內涵界定方面存在誤區:
淺析未來移動通信研究開發展望
摘要:隨著科學技術的不斷發展,使得我國的信息技術以及移動通信技術也得到了迅速的發展,而在市場需求的同時,對于未來移動通信技術的趨勢在于網絡業務的數據化、移動互聯性與分組化以及網絡設備的小型與智能化等。本文就未來移動通信的特點以及網絡構建進行了簡要的分析與研究。
關鍵詞:未來;移動通信;研究開發
移動通信指的是移動用戶之間或者移動用戶與固定用戶之間的通信技術,隨著我國計算機網絡技術以及電子通信技術的不斷發展,其移動通信技術也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進步,并且成了現階段人們必不可少的一種通信方式。我國現階段所使用的普遍是4G移動通信模式,其能夠為用戶在不同的固定以及無線平臺的網絡中提供無線服務,并且擁有者定位定時、數據采集以及遠程控制等諸多功能,這也使得4G移動通信技術成為了人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項技術。
一、未來移動通信的網絡體系構造
在未來網絡通信系統中具備非對稱性,并且超過了2Mbit/s的數據傳輸能力以及自適應的詩句切換能力,并且是一種具有多功能的移動通信系統。在未來的移動通信技術中應當還具有了無線服務功能,并且能夠在任何地方都可以直接連入到互聯網中,此外,這種移動通信技術還能夠為用戶提供通信信息以外的數據采集、定位定時以及遠程控制等諸多業務功能。未來的移動通信技術其網絡體系應當分為三個層次,即物理層、網絡層以及應用層。物理層給予用戶提供一定的接入與選路功能,網絡層可以作為橋接層來對用戶提供QOS映射以及開放式IP接口等諸多服務。而在應用層上面所運用的也多是開放性的接口,并且可以應用于第三方的開放以及相關新業務的提供。此外,未來的移動通信系統還應當具備以下幾個特征:①高速率與高容量,對于一些高速移動的用戶其數據傳輸的速率也應當保持在2Mbit/s以上,中速移動的用戶其速率則需要達到20Mbit/s,對于一些低俗移動或者靜止的用戶,其數據的傳輸速率甚至要達到100Mbit/s這一水平。②該類移動通信系統的兼容性應當更加的平滑,并能夠與各種網絡進行互聯,以及可以在不同的系統之間進行無縫切換的功能。③具備更強的靈活性,并可以借助于相應的智能技術,來進行網絡資料的合理性分配。④擁有良好的用戶共存性,比如可以根據網絡的實際狀況以及通信信道的情況來進行相應的自適應處理,并可以使得各種用戶設備能夠得以共存,從而充分滿足各類型用戶的具體需求。⑤擁有者高度自治的自適應網絡,并且能夠對其網絡結構進行自適應的管理,這樣才能夠有效滿足相關用戶在容量以及互聯網業務上面的需求。
二、未來的移動通信關鍵技術
企業研究開發費用會計核算探析
摘要:受研究開發費用加計扣除、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減按15%計征以及政府專項撥款支持等政策的鼓勵,廣大企業都在不斷加大對研發項目的投入。如何規范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的會計核算顯得日益重要,本文就當前企業研究開發費用會計核算存在的問題及如何完善進行了簡單探析。
關鍵詞:企業;研究開發費用;會計核算
無論是一個國家還是一家企業,只有真正實現了自主創新研發,才能實現真正科技自主!為了推動企業自主創新,鼓勵廣大企業加大科技研發投入,促進產業轉型升級,我國政府相關部門相繼推出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減按15%計征以及專項撥款等政策鼓勵企業開展研究開發活動。2018年,為進一步激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支持科技創新,湖南省出臺了《湖南省支持企業研發財政獎補辦法》(湘財教〔2018〕1號)文件,強化對實體經濟的政策支持。財政部、稅務總局和科技部三部門聯合出臺財稅〔2018〕99號文,提高所有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比例。這一系列激勵政策的出臺,對引導廣大企業開展研究開發活動起到了積極作用。隨著企業研發投入的加大,規范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的會計核算顯得日益重要。
1研究開發費用會計核算存在的問題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和企業會計制度以及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工作指引等有關規定,企業應當正確核算并歸集研究開發費用。這就需要做到研究開發費用與企業生產經營費用嚴格分開核算,每個研發項目發生的每一筆研究開發費用與會計憑證、原始票據能一一對應,做到研究開發費用賬(總賬明細賬)證(會計憑證、原始票據)相符、賬(總賬)賬(明細賬)相符、賬表(歸集表)相符,只有這樣才能做到高效規范有據編制各個研究開發項目年度或申報截止日研究開發費用實際支出歸集表。在實際工作中,很多企業不重視研究開發費用的會計核算,很多企業的研發投入數據不是從企業財務賬套直接取得,而是根據項目情況統計分析出來的,不同的人可能會統計出來不同的結果,存在不能如實、完整的反映企業研發投入的情況,也降低了企業與企業之間的研發投入的可比性分析。導致很多企業與政府相關監管部門、中介機構在確認研發項目研究開發費用時產生爭議,加計扣除的稅收優惠政策享受不到位,高新技術企業認定過程中不能及時通過專家評審導致資料反復修改等,實際核算中主要存在以下問題。1.1研發支出設賬不科學。有些企業在賬套內未對研究開發費用單獨建賬或只在管理費用下面設置一個二級明細科目“研究開發費”,發生研發支出時,直接計入“管理費用—研究開發費”,下面既沒有設置三級科目也沒有設置項目核算,而是在賬套外設置臺賬或其他輔助賬方式歸集各研究項目所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在做加計扣除或高新認定時需要按科研項目和研發支出科目重新整理研究開發費用歸集表,造成重復勞動,浪費時間。一旦出現核算人員中途離職情況,后續移交人員要花費更多的時間和精力來分清項目和費用情況,大大降低了財務工作效率,還可能使得企業研究開發費用核算和歸集前后不一致,研究開發費用歸集不完整導致數據失真而喪失可比性和可分析性等。1.2資金來源不同,核算方式各異。目前,根據資金來源不同,企業研發形式多樣,有國家行政機關或部門立項研發;有自主研發或與其他非政府機關部門合作研發;有其他非政府機關部門委托研發等。資金來源不同,企業研發支出核算形式各異,有外來資金的項目,很多企業在核算時將外來資金掛“專項應付款”“其他應付款”“預收賬款”等負債科目,發生研究開發費用時直接沖抵負債科目;有的在研究開發費用發生時記入“管理費用—研究開發費”“研發支出”“長期待攤費用”“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等科目,再在期末或結題時沖抵負債科目或記入“資本公積”(形成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的研發支出部分)等核算方式各種各樣,研發支出歸集方式各異,如何對研究開發費用核算和歸集方式進一步進行規范,值得財務人員去思考。研究開發費用核算歸集中存在的以上情況,需要減少對財會人員職業判斷的依賴,統一研究開發費用的會計核算和歸集方式,完整核算項目研發成本,根據項目資金來源能夠從財務賬面上直接反映企業研發投入情況,高效有據正確完整地編制研發項目研究開發費用歸集表,正確分析項目研發投入情況。
2完善研究開發費用會計核算的建議
企業技術研究開發中心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及省科技大會精神,增強企業自主創新能力,促進企業成為技術創新的主體,規范市級企業技術研究開發中心(以下簡稱“研發中心”)的認定和管理,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研發中心是企業中具有相對獨立地位的科研開發實體或組織。
第三條鼓勵和支持有條件的企業組建研發中心。組建研發中心旨在強化技術成果向生產力轉化的中間環節,形成和逐步完善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相結合的技術創新體系,提高企業技術創新能力,為加速企業的技術進步和可持續發展提供基本技術支撐和優化運行機制。
第四條研發中心的主要任務
(一)為企業開發、組織攻關適銷對路的技術產品;應用先進技術對企業的傳統工藝進行改造;對企業引進的技術成果進行消化、吸收和創新。
(二)組織和運用國內外的技術及智力資源,開展范圍廣泛、形式多樣的技術交流與合作,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同行業企業建立長期、穩定的產學研合作關系。
生態旅游研究開發問題及建議剖析論文
摘要:文章分析了我國生態旅游研究中存在的一些問題,并提出在生態旅游概念中融入中國傳統文化實現生態旅游理論的本土化,采取重視旅游地質學等學科的研究,加強自然生態旅游資源和社會人文生態旅游資源整合研究等措施,拓寬基礎理論研究建立全新的理論體系,完善旅游管理人才的知識結構,引導生態旅游企業貫徹“社會市場營銷”理念促進生態旅游經濟可持續發展。
關鍵詞:生態旅游;研究開發;問題;建議
1993年9月第一屆東亞地區國家公園與保護會議(北京)通過了“東亞保護區行動計劃概要”,首次以文件形式提出“生態旅游”的定義;1994年成立了中國生態旅游協會(CETA)并于1995年1月在云南西雙版納發表了《發展我國生態旅游的倡議》,標志著我國學術界對生態旅游研究開發的關注;1996年6月召開武漢國際生態旅游學術研討會,同年10月推出的《中國21世紀議程優先項目計劃》。1997年12月,與生態旅游密切相關的“旅游業可持續發展研討會”在北京舉行;1998年10月在桂林市召開“亞太議員環發大會”第六屆年會主題為“旅游與環境保護”;國家旅游局將1999年定為“生態環境旅游年”,首次承辦了主題為“人與自然”的“中國昆明‘99世界園藝博覽會”將我國生態旅游研究開發推向高潮,1999年前后是我國學術界發表有份量的生態旅游研究成果的高峰期。2001年國土資源部建立11個首批國家地質公園,2005年首批國家礦山公園掛牌,意味著我國生態旅游資源研究開發向理性發展。我國生態旅游業迅猛發展是有目共睹的,同時由于不規范的過度開發和落后的管理體制所造成生態旅游區資源環境的破壞也是觸目驚心的;旅游廢物的處理并不比處理傳統工業三廢容易,旅游環境承載力的超負荷運行必將導致景觀的消亡和旅游景區的毀滅的警告不是危言聳聽的。
綜上所述,我國生態旅游研究開發歷史短,發展快,存在問題多。
一、我國生態旅游理論研究方面存在的問題
(一)我國學者對生態旅游內涵界定方面存在誤區:
農業企業技術研究開發支出會計處理探討論文
前言
隨著知識經濟的到來,科學技術在經濟增長中的地位不斷上升。知識要素和知識產業的創新成為經濟持續增長的發動機。從系統觀來看,知識經濟系統中的第一推動力是科技創新。要從根本上轉變經濟增長方式,必須通過技術創新,掌握更多的自主知識產權,培育自己的世界品牌。而創新的能力和儲備與研究開發的投入息息相關。農業技術研究與開發支出的合理使用是農業企業一項重要經營管理決策,它關系到農業企業長期、持續的競爭能力和盈利能力。研究開發支出的會計處理,隨著研究開發支出的大幅度增長,成為會計界關注的焦點。
一、農業企業研究開發過程的介紹
農業企業的研究開發過程一般分為三個階段:技術引進,自主研發(內部研發)、合作研發。與市場經濟比較成熟的國家相比較,國內農業企業還沒有成為科技創新的主體,整體上自主創新的能力薄弱。較多農業企業處于對外部的依賴,內部研究開發支出較低。隨著國內外市場競爭不斷加劇,我國農業企業逐步實現研究與開發支出內部化,研究開發的支出必然增大。
二、農業技術研究開發活動的特征
研發活動作為一種投資行為,具有投資活動的一般特性,即時間性和風險性。農業技術研發活動又具有特殊性,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企業研究開發稅前管理工作意見
為促進企業技術創新,保證企業研究開發費加計扣除政策的落實,加強稅收管理、提高行政效率,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稅前扣除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國稅發〔2008〕116號)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文件精神,提出以下意見。
一、企業研究開發活動的范圍
(一)企業研究開發活動是指為獲得科學與技術(不包括人文、社會科學)新知識,創造性運用科學技術新知識,或實質性改進產品、技術和工藝而持續進行的具有明確目標的系統活動,包括新產品(服務)研究開發、新技術研究開發和新工藝研究開發。
(二)企業的研究開發活動應當符合《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和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等部門公布的《當前優先發展的高技術產業化重點領域指南(2007年度)》的規定。
(三)下列各項不屬于加計扣除的研究開發活動:
1、企業已經掌握的技術方案,包括已經完成產業化開發的產品、工藝、材料及其系統;
成本會計開發探討論文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隨著新技術革命的發展,企業之間產品品種和質量的競爭愈演愈烈,研究和開發活動成為企業生存和發展的生命線。我國的一些大規模或高新技術企業現在都設有研究開發部門,擁有大量的技術人才,每年所耗研究和開發費用也為數較大,并逐年遞增。為此,加強研究和開發成本會計的理論探討和實務處理很有必要。
一、研究和開發成本的內容
企業的研究開發活動是研究活動和開發活動的合稱。研究活動是一種以發現新知識,探索新的研究成果的應用途徑,以及設計和試驗新產品,改良產品或工藝為目的的活動,分為基礎研究和應用研究兩類。基礎研究一般指為增加新知識而進行的創造性活動,其特點是費用支出與未來的收益之間通常沒有直接的聯系;應用研究一般指為解決確定的實際問題而進行的創造性活動,它往往有直接的受益對象(如項目、產品或工藝),與企業的未來收益有著密切的關系。企業從事研究活動主要以應用研究為主。開發活動是把研究結果或其它新的科技付諸應用的轉化過程,其目的是形成新的或有重大改進的產品或工藝,供對外銷售或企業自身使用。
企業的研究和開發活動雖不同,但目的都是為了研究新產品,改進舊產品;或研究新生產工藝,改進舊生產工藝以降低企業未來的營業費用或增加未來營業收入,期望在未來獲得效益。企業從事研究和開發活動具有一定的風險性,有的研究和開發項目獲得成功,形成企業所享有的專有技術,或向國家專利部門申請、登記注冊等法律手續,獲得專利權;有的研究開發項目則可能會以失敗告終。
企業在研究與開發活動中,往往要進行設計、開發、研制、試驗、定型等一系列活動,所發生的研究與開發成本的主要內容有:
(1)直接人工,指直接參與研究與開發項目的科研人員和服務于項目人員(科技互助人員、科技管理人員和其他服務于課題項目人員)的工資費用。包括工資、獎金、津貼和有關補貼。
探討開發業務的稅務計劃
【摘要】企業的技術創新必須加強自主研究開發。文章通過對照研究開發業務在不同情況下的稅收優惠,比較各種方案的稅收成本,梳理了企業研究開發業務納稅籌劃的思路。
【關鍵詞】研究開發業務;納稅籌劃;稅收優惠
實踐證明,技術能力必須是內生的,企業的技術創新必須加強自主研究開發。我國為激勵企業技術創新,特別是對專門從事技術研究開發的軟件企業等高新技術企業出臺了一系列稅收優惠政策。對企業的研究開發業務,可以在企業內部設立研發部,也可以將此業務獨立出來設立全資子公司,這樣就給企業研究開發業務帶來了納稅籌劃空間。
一、研究開發業務的稅收優惠
(一)企業內部設研發部的稅收優惠
2008年1月1日實施的《企業所得稅法》和《實施條例》規定,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可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加計扣除。研究開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照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研究開發費用的50%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攤銷。2008年12月10日,為了配合《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的實施,進一步規范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的稅務管理,國家稅務總局下發了國稅發[2008]116號《關于印發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稅前扣除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該通知對“研究開發活動”做出明確定義和具體范圍,從新劃定了“研究開發費用”的開支范圍,細化了加計扣除的規定。該通知規定,企業根據財務會計核算和研發項目的實際情況,對發生的研發費用進行收益化或資本化處理的,可按下述規定計算加計扣除:1.研發費用計入當期損益未形成無形資產的,允許再按其當年研發費用實際發生額的50%,直接抵扣當年的應納稅所得額。2.研發費用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該無形資產成本的150%在稅前攤銷。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攤銷年限不得低于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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