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機關隊伍分析報告

時間:2022-02-27 08:5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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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機關隊伍分析報告

一、機構設置及隊伍建設基本情況

市司法局屬于正科級行政單位,并轄有16個副科級下屬單位,即市公證處、市泰極律師事務所、市法律援助中心及碼頭、夏畈、白楊、橫港、南義、南陽、范鎮、高豐、花園、樂園、肇陳、桂林、湓城等13個鄉鎮司法所。全局編制總數為97人,現有工作人員76人,其中司法行政編35人,事業編40人,缺額21人。其中中共黨員46人,占總數的61%。30歲以下23人,占總數30%;31至40歲15人,占總數20%;41至50歲32人,占總數42%;51歲以上5人,占總數7%。本科以上學歷56人,占總數74%;大專學歷15人,占總數20%;中專、高中及以下4人,占總數5%。

二、加強干部隊伍建設的具體措施

1、通過近年來的學習教育、公務員招考、公開招聘錄用等辦法,全市司法行政隊伍的整體素質有了很大提升,政治和業務素質不斷提高,廉潔自律、事業心和責任感不斷加強。廣大司法行政干警扎實工作,甘于清貧,積極奉獻,為維護穩定和經濟發展做了大量的工作,贏得了市委和市政府的信賴和人民群眾的好評。2011年10月通過全省統一考錄,我局補充了4名公務員;同時又調入一名村官充實到基層司法所。一年多來我局廣大司法行政干警扎實工作,為維護我市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發揮了積極作用。

2、深化用人改革,擴大人員交流。我局加大用人制度改革,擴大人員交流。2012年8月,從局機關和基層司法所的優秀干部中,提拔任命了11名副科級干部,激發了工作熱情,鼓舞了工作干勁。從基層司法所選調了一批責任心強、工作能力出眾的優秀年輕人才充實到局機關加強鍛煉,增強本領;選派了經驗豐富的局機關干部到基層司法所工作,使基層所工作人員的年齡結構得到了優化。此外,在2012年2月對基層司法所負責人及干部進行了重新安排、交流,推動了基層各項工作的開展。

三、隊伍建設存在的問題及原因

1、人員數量不足。全局編制總數為97人,現有工作人員76人,缺額21人。雖然我市司法行政系統人員較以往有所充實,但人員仍然緊缺。尤其是基層司法所的人員沒有完全到位,導致基層司法行政工作的開展遭遇一定的困難。主要原因在于擬招錄的人員還沒有招錄,沒有補充到工作崗位上去。

2、隊伍結構單一。其中法律相關專業的有32人,占總數的42%。其他專業的人員相對較少。原因在于司法行政系統對于法律專業的人員需求量較大,而人員招錄時也是從這方面考慮,從而造成了其他專業的人員相對較少。

3、人才培養經費不足。受地方財力的限制,學習、培訓缺經費,缺乏對在職干警知識更新的投入,雖參加了上級有關培訓,但大規模系統性的干警培訓近年來未開展。

4、人才出現斷層。我市司法行政系統自恢復重建以來,工作人員部分是從其他單位調進或分配的軍轉干部,而分配的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專科畢業生較少。目前,全市司法行政系統年齡結構開始形成斷層,后備力量不足。30歲以下只有23人,占總數30%。主要原因:一是受人員編制限制;二是因地方財力的困難招考公務員計劃受到限制。三是研究生、法律本科生和其他專業人才不愿意到司法行政部門工作,認為單位職能不硬,待遇不高。

三、今后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1、人員招錄刻不容緩。針對目前我市司法行政系統人員編制空編較多的情況下,有必要通過各種途徑補充人員,充實到人員不足的崗位上,特別是社區矯正工作崗位,急需專業性人才,以面對日益繁重的工作任務。

2、人員素質有待提高。雖然我市司法行政系統法律專業人員比例較大,但是通過司法考試的人員比例仍然偏低,廣大從事法律服務工作的人員的法律專業知識和業務技能仍有待進一步地加強。

3、業務培訓需要加強。面對不斷出現的新形勢和新任務,全市司法行政系統工作人員要不斷解放思想,與時俱進,認真學習最新的法律法規和上級部門下發的重要文件內容,貫徹會議精神,提高司法行政系統人員的業務素質,更好地為普法依法治市、律師、公證、基層司法行政工作服務,扎實做好司法行政業務。

4、人員交流可以擴大。面對當前司法行政部門干部隊伍建設工作現狀,要加大用人制度改革,擴大人員交流。一是從基層司法所選調一批責任心強、工作能力出眾的優秀年輕人才充實到局機關加強鍛煉,增強本領。二是推行輪崗制度。實現各科、室、處、司法所人才的有序流動,培養更多的復合型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