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局作風整頓整改工作方案

時間:2022-12-10 09:2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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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局作風整頓整改工作方案

按照縣作風整頓活動領導小組的統一安排部署,全局上下認真開展了學習教育、提高認識及查找問題階段的工作,并取得了階段性的成果,便廣大干部職工黨性觀念進一步提高,工作作風進一步改進,黨群干群關系進一步改善。為把作風整頓活動引向深入,確保真正取得實效,針對征求群眾提出的意見建議和當前城市管理工作中的熱點難點問題,提出以下整改方案。

一、指導思想

整改落實工作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縣每十二次黨代會精神,以創“優質服務機關、優質服務股室、優質服務標兵為總體目標,以不斷深化“和諧城管”為主線,以加強和改進機關作風、干部作風為重點;著力解決全局干部職工的精神面貌、思想作風、工作作風、服務意識、紀律觀念、行政效率等方面存在的問題。

二、工作原則

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堅持解決群眾和基層最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糾正市民群眾最不滿意的工作作風,不斷增強改革創新意識,在整改落實工作要堅持科學精細的原則,創新機制體制、創新工作方法、創新管理手段。做到具體措施科學合理,具體方法操作性強,具體要求精細長效,最大限度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三、整改內容

廣泛征求意見建議,共發放征求意見函150份,深入查找了與作風整頓要求不相適應的問題,經認真梳理、分析,歸納為4類10項。這些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解放思想力度不夠,先進的城管理念還沒有廣泛確立。干部職工對面臨的新形勢、新任務認識不足,缺乏緊迫性。在看待“為誰管”這個問題上,沒有形成正確的認識。“管城市就是管人”的落后觀念較為流行,“為人民管好城市”的理念還有待加強,由于缺乏科學的理念指導行動,導致城管隊伍中“管理就是服務、執法就是服務”的責任意識不強,管理手段單一,管理方式落后。

(二)干部職工履職不力,與承擔的任務不相適應。在當今法制社會,知法懂法是對城管人員的最基本要求。而目前一些干部職工不注重學習,不注重思考,業務能力存在“三個不夠”:即對城管法律法規熟悉程度、對辦事程序和技巧掌握運用、對復雜問題的處理能力不夠。容易誘發管理中的矛盾,產生管理沖突,降低群眾認可度,影響城管部門整體形象。

(三)干部工作作風不實,深入一線調研指導不夠。城市管理工作面對的大多是弱勢群體,處于社會矛盾的第一線,困難多、壓力大。在創建和諧社會的大形勢下,干部隊伍普遍存在畏難情緒,提出要求多、化解矛盾少,強調外因多、主觀進取少。不求做工作,只求不出事,對工作推動不夠,好打折扣,習慣于先講困難、談條件、提要求,不愿積極發揮主觀能動性,沒有做到身體力行。

(四)城管宣傳氛圍不濃,市民對城管部門職責不清。隨著城市化進程加快,進城務工人員增多,因其忙于生計,對城市建設與管理工作的參與積極性不高,市民文明程度有待提高,“人人參與城市管理”的社會氛圍沒有形成,缺乏有效的約束市民不文明行為的管理制度。

四、整改措施

全局上下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正視存在的問題,進一步加強做好城市管理的緊迫感和責任感,增強做好城市管理工作的信心和決心,用扎實的工作作風、積極的態度迎接新任務、新挑戰。(完成時間:2012年4月26日以前,責任領導:局各分管領導,責任單位:局屬各單位、機關各股室)

(一)完善城市網格管理。細化城市管理網格人員職責,完善督察考核機制,開展網格路段、網格人員爭先創優評選及雙向選擇活動,實施定人員、定崗位、定時間、定職責、定標準、定獎懲“六定”措施,促進城管執法全覆蓋,管理無縫隙,督察全方位,考核無盲點。

(二)提升綜合服務效能。組織開展爭創學習型、創新型、服務型行業建設活動,不斷強化干部職工的學習意識、創新意識和服務意識,提高理論水平、政策水平和業務能力,為城市管理執法提供優質高效的服務,確保各項工作整體上水平、上臺階。

(三)加強行業作風整頓。按照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要求,切實解決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的問題,增強全體干部職工的勤政廉政意識。以建設法治、服務、責任和效能機關為目標,以更新觀念、轉變職能、創新管理、完善制度和規范行為為主要內容,以建立健全首問負責制、限時辦結制和責任追究制為重點,力爭全局干部職工“庸、懶、散”等問題得到有效治理。

(四)強化城管輿論宣傳。把行業職能宣傳和城管輿論宣傳工作擺上更加重要的位置,創新宣傳方式,提高宣傳效果,營造良好氛圍。繼續加強與各類新聞媒體的合作,及時城市管理工作成果,深度報道城市管理工作,搭建與市民溝通聯系的平臺。組織開展多形式的城市管理實踐參與、視察交流活動,擴大城市管理工作影響。

五、工作要求

整改落實工作時間緊、任務重,局各單位要按照工作職責,統籌安排,做到重點整改與日常工作緊密結合,整改落實與解決突出問題、推進工作緊密結合,做到兩兼顧、兩不誤、兩促進。

(一)進一步明確責任。屬各單位要統籌安排本單位的整改工作,結合實際,把整改任務分解落實到人,明確整改時間和要求;要加強對落實整改工作的研究,及時解決在落實整改過程中出現的問題,確保整改工作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各單位整改方案在3月27日前報局政策法規。

(二)公開整改方案并接受監督。局作風整頓領導小組辦公室將整改落實方案通過網站等形式向公眾公布,對整改工作做出承諾,接受群眾監督,確保基層、服務對象和群眾關注的突出問題得到解決,推進城市管理科學發展。

(三)加強督促檢查。建立整改落實督辦機制,把整改落實情況作為行政效能監察內容,由局作風整頓領導小組辦公室不定期對各責任單位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督辦,并對整改工作情況進行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