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執法能力提升工作方案

時間:2022-05-03 09:2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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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執法能力提升工作方案

為進一步鞏固執法能力提升工作成效,繼續推動全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持續健康發展,經局黨組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深入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城市執法體制改革改進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以“權力規范透明運行,執法責任全面落實,執法能力普遍提高”為主題,打造保障依法履職的培訓體系、嚴格規范執法的管理體系、公正廉潔執法的監督體系、文明高效執法的服務體系,實現依法治理水平、依法履職能力、執法規范水平、執法公信力和法治建設滿意度“五個顯著提升”。

二、工作任務

(一)健全科學決策機制,提升決策水平。嚴格執行《市城管執法局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則》,完善重大事項決策、重大項目建設、重大政策制定、重大事件處置黨組研究制度。建立完善重大執法活動執法風險評估制度。建立全市城管執法工作信息統計報告制度,定期對本地區執法狀況進行綜合研判分析,各縣市區城管執法局(包含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城管執法局,下同)按月向市局報送執法數據統計信息表(見附件4)。(牽頭單位:局政策法規科責任單位:各縣市區城管執法局,局屬各部門)

(二)加強執法培訓力度,提高培訓實效。探索建立常態化聯動培訓機制,各業務部門結合業務特點開展有針對性的業務培訓。4月份,由局行政審批科組織開展戶外廣告管理及門頭店招管理業務培訓;6月份,由局環衛處組織開展環境衛生業務知識培訓;年底,由局人事科繼續組織開展年度全市城管系統執法隊伍集中輪訓活動。落實《市城管局“以案釋法”工作實施方案》,局屬各部門、各縣市區城管局每季度向局政策法規科上報一至兩個典型案例,局政策法規科每季度編印一期典型案執法例案例通報,做好做實案例指導工作,加強對基層的指導和服務。(牽頭單位:局政策法規科責任單位:各縣市區城管執法局,局屬各部門)

(三)堅持以考促學、以賽驗學,提升法治素養。制定《2016年度重點法律法規學習測試計劃》(見附件2),繼續開展季度法律知識學習測試活動,實現全體執法人員學法用法常態化。嚴格執行《市城管執法局科級領導干部任前依法行政情況考察和法律知識考試制度》,落實選拔任前干部法律考試制度和領導干部法制檔案制度。3月份,組織選拔法律骨干參加全市法律知識競賽活動,9月份組織開展全市城管執法系統崗位練兵競賽活動。積極鼓勵和支持執法人員參加在職學歷教育,全面落實取得在職學歷獎勵制度。(牽頭單位:局政策法規科、局人事科責任單位:各縣市區城管執法局城管執法局,局屬各部門)

(四)搭建文化活動交流平臺,加強文化建設。建立法治文化宣傳陣地,定期開展城管論壇、文藝演出和體育競賽等文體活動。6月份開展一次“學經典”征文比賽,8月份開展一次“兩學一做”主題演講比賽。探索推進城管執法文化建設,營造崇尚法治精神、堅定法律信仰、維護法律權威的良好氛圍。(牽頭單位:局黨委、局政策法規科、人事科、辦公室責任單位:各縣市區城管執法局城管執法局,局屬各部門)

(五)細化執法標準,提高執法水平。貫徹落實省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行政處罰裁量權實施辦法》和《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結合全市執法辦案實際出臺《市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進一步調高調優、做精做實執法標準,優化執法裁量標準。完善常見執法案件取證、辦案流程,切實為各項執法工作提供指引和規范。(牽頭單位:局政策法規科責任單位:各縣市區城管執法局城管執法局,局屬各部門)

(六)推進執法信息公開,提升服務水平。及時修訂完善《市城管執法局政府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建立權力事項動態調整機制,按照法律修訂廢止和城管職能轉變及時調整清理權力事項,切實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務水平。認真維護權力清單運行平臺和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各執法單位按月度做好行政處罰案件結果公開,對作出的行政處罰案件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的文號、案由、處罰結果與執行情況及時公開。(牽頭單位:局政策法規科、辦公室責任單位:各縣市區城管執法局城管執法局,局屬各部門)

(七)強化執法量化考核,實現執法過程全監督。出臺《市城管執法局行政執法案件辦理工作考評辦法》等制度,細化評分標準,實行量化考核,鼓勵執法人員積極拓展案源。落實月度執法辦案通報制度,強化對執法事項、執法流程、執法環節和執法結果的即時監督和全程覆蓋,加大監督情況、結果的通報力度。充分發揮法制員、基層執法單位領導、審核監督部門對執法過程實時動態監管職責,切實做到執法問題發現在早、處置在小、預警在先。(牽頭單位:局政策法規科、執法監督科責任單位:局屬各部門)

(八)改進執法方式,落實執法責任追究。完成網上辦案信息系統升級工作,完善網上執法流程管理,開發應用電子簽章、電子簽名,實現案件電子卷宗自動生成。制定出臺《說理式行政處罰文書規范》,推進說理式執法等柔性執法方式。10月份,組織開展全市城管系統“優秀說理式執法文書”評比活動。落實《市城管執法局工作責任追究暫行規定》,建立執法責任終身追究機制,進一步落實案件主辦人責任。強化對基層法制員履職情況的監督管理,倒逼執法人員嚴格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行使執法權力。對出現執法問題的,嚴肅進行倒查和問責。對在考評年度內發生執法案件被行政復議撤銷或訴訟敗訴的,單位年度執法考評結果直接確定為不合格。(牽頭單位:局政策法規科、執法監督科、數字城管中心責任單位:各縣市區城管執法局城管執法局,局屬各部門)

(九)深化執法服務,創建執法示范單位。落實《市城管執法局規范化大隊(分局)建設實施意見》,繼續鞏固局規范化執法大隊建設,加強城管社區服務站基礎工作,以社區為陣地,最大限度地增加便民服務進社區項目。在全市城管系統開展基層執法隊伍執法示范單位創建活動,以基層執法單位(大隊、分局)為創建對象。各縣市區執法城管局、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城管執法局、局屬各辦案單位要嚴格把握《2016年度市城管執法系統基層執法示范單位創建標準》(見附件3)中示范單位的標準和條件,把真正能夠代表本地區、本部門符合標準的單位選拔推薦出來,確保被命名的執法示范單位切實起示范帶頭作用。(牽頭單位:局政策法規科責任單位:各縣市區城管執法局城管執法局,局屬各部門)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各部門要把新一輪執法能力提升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制定工作方案,認真組織實施。要嚴格落實工作責任制,主要領導總負責,分管領導抓落實,職能部門各負其責、協調配合,按照職責分工和時序進度穩步推進各項工作。

(二)落實工作責任。各地、各部門要緊緊圍繞工作規劃確定的目標任務、工作措施,立足工作實際,細化分解責任。落實市縣兩級執法能力提升工作領導小組的牽頭推進責任,保障各項措施有序推進和全面落實。既確保完成規定動作,又要結合實際、有所創新,設計好自選動作,努力形成特色亮點。

(三)嚴格監督檢查。加強對執法能力提升工作措施推進落實情況的檢查、監督和指導,把執法能力提升與其他中心工作緊密結合起來,確保兩不誤、兩促進。各縣市區城管執法局城管執法局和局屬各辦案單位在10月底前進行執法示范創建單位的申報,12月底前,對申報單位開展書面評議和實地評議考核,對優秀的基層執法示范單位予以授牌表彰。及時總結、推廣示范單位成熟經驗,促進執法規范化建設成效的整體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