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案件評查工作方案

時間:2022-04-21 09:2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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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案件評查工作方案

為進一步深化執法規范化建設,強化執法和服務監督,持續提升司法行政隊伍執法水平,促進公正廉潔執法,實現陽光執法,推動形成完整高效的法制創新工作體系,按照上級關于案件評查和執法規范化建設總體要求,結合我局實際,現對2016年案件評查工作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十八大和十八屆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認真貫徹落實上級有關精神,以案件評查為載體,多種舉措提高案件質量,加強全區司法行政系統執法工作規范化建設,提升執法工作質量,提高辦案能力和水平,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為加快建設“四個新”作出積極貢獻。

二、目標任務

以促進公正廉潔執法、提高辦案質量和提升執法水平為目標,及時發現和解決執法活動中存在的問題,實現在執法觀念上邁出新步伐,在解決執法問題上實現新突破,在強化監督上取得新成績,在實現案結事了上取得新進展;進一步深化完善案件評查分析研判制度,找準并解決執法過程中存在的問題,總結推廣執法經驗,全面提升執法水平,提高執法公信力。

三、評查對象、范圍和內容

(一)評查對象:各司法所。

(二)案卷評查范圍:2016年各司法所辦結的人民調解、法律援助和辦理(正在辦理和辦結)的社區矯正案件。

(二)案件評查內容

1.程序是否合法恰當。

2.案件事實是否清楚,證據是否確實、充分。

3.適用法律法規是否準確、適當。

4.各種法律文書、手續是否規范、齊全和完備。

5.處理結果是否公正、公平。

6.辦案中是否出現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等違法違紀問題。

7.其他需要評查的情況。

四、評查方法

(一)評查方法。以被評查單位自查、局評查工作組評查相結合的方法開展評查。

(二)評查方式。案件評查堅持客觀公正、統一標準、分步實施的原則,通過閱卷、調查、走訪、評議、召開研判分析會等方式,對執法辦案的過程、結果、依據、效果進行評查。

(三)確定評查案件。將全區26個司法所分為3個片區,采取每月評查一個片區的方式開展案件評查工作,評查案件為該片區各所2016年未評查的案件。

(四)開展案件評查。按照“一案一評”的要求,每一件被評查的案件,都要選派1名以上業務精通、認真負責的骨干人員組成閱卷評查小組,逐卷逐項集中評審,通過對照相應評查內容及評分標準逐項打分的方式進行,并可根據需要調查、走訪當事人。年底對各類卷宗得分分值進行統計,根據平均分值評定最終得分,評查人員適用回避制度。評查人員應認真履行職責,嚴格依法評查,確保評查的質量和效果。

五、評查步驟

(一)自查階段(每月評查前)。各被評查單位要制定具體工作計劃,按照“一案一檔”的要求及時將人民調解卷宗、社區矯正人員檔案、法律援助案卷規范整理,法律援助案卷、人民調解卷宗、社區矯正解除人員檔案應裝訂成卷,并根據今年評查工作的要求和具體評分標準,進行全面自查、自評、自糾,查漏補缺。自查結束后,于每月評查前向局案件評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書面報送自查報告(內容包括自查卷宗的基本情況、自查結果、存在的問題、整改措施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二)評查階段(每月月底)。局案件評查工作小組對被評查單位當月所有已結案案件進行全面評查。通過閱卷、調查、走訪、評議等方式,對執法辦案的過程、結果、依據、效果進行評估。根據評查情況,適時召開案件評查研判分析會,開展業務培訓,搭建各司法所相互交流學習的平臺。評查結束后,由各評查小組分別寫出書面評查報告交局案件評查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內容包括對各單位案件評查的基本情況、評查結果、存在的問題、整改措施及下一步工作安排),同時按業務對口原則分別報送市局業務科室。領導小組辦公室匯總寫出全面評查報告報相關領導和市局法制科。

(三)總結階段(每月評查后)。局案件評查工作領導小組就案件評查工作進行總結,并將評查情況和結果予以通報。對限期整改不力的,將嚴肅通報批評。

六、評分辦法

(一)案件評查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個層次。人民調解、社區矯正、法律援助案件評分在98分以上(含98分)的為優秀,90至97分(含97、90分)為合格,80至90分(含80分、不含90分)為基本合格,80分以下(不含80分)為不合格。

(二)案件評查納入年終目標考核,綜合評定為優秀15分,良好10分,基本合格5分,不合格不得分。

(三)年終將以評查結果為依據,分類評選最佳案件,年終目標考核時,每一個最佳案件加3分。

七、案件評查結果運用

(一)每次案件評查結束后,案件評查小組要從執法指導思想、事實認定、證據收集、程序應用、法律適用、處理結果、社會效果等方面,對被評查案件提出明確的書面評查意見,評出精品案件,發現錯案、瑕疵案。

(二)案件評查工作領導小組對案件評查報告作出審查意見,對存在問題、需要糾正的,由局評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制作《評查案件意見反饋表》交案件承辦單位,案件承辦單位應在一個月內向局評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反饋辦理情況。

(三)案件評查結果納入執法檔案,作為年度精細化管理考核獎懲、評先評優和晉職晉級的重要依據。

(四)對存在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的,移交紀檢監察部門或檢察機關查處。

八、組織領導

局成立由局長任組長,局班子成員任副組長、相關股室負責人為成員的案件評查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和人民調解、社區矯正、法律援助案件評查小組。其中社區矯正案件評查小組由副局長任組長,安幫矯正股工作人員為成員,具體負責社區矯正案件評查工作;法律援助案件評查小組由政辦室主任任組長,法律援助股工作人員為成員,具體負責法律援助案件評查工作;人民調解案件評查小組由機關黨總支書記任組長,基層股工作人員為成員,具體負責人民調解案件評查工作案件評查。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局基層股內,具體負責案件評查活動的日常工作。

九、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案件評查工作是加強司法行政隊伍建設、提高執法能力、提升人民群眾對司法行政執法滿意度的關鍵所在。同時,開展案件評查活動旨在通過評查,發現問題,分析原因,督促整改,進一步健全執法監督制約機制,促進公正廉潔執法,提高執法公信力。各股室、所、中心一定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把案件評查作為推進司法行政執法規范化建設和公信力建設的一項重要工作來抓,嚴格標準,規范程序,注重查與評的結合,著力解決執法、管理和服務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提升執法辦案質量和水平。

(二)認真自查,扎實整改。自查是案件評查工作的重中之重,各所要本著實事求是、有錯必糾的原則,按照評查范圍,依據評查標準,認真開展查糾整改工作。在自查整改中,要夯實責任,強化措施,做到工作臺賬明晰健全,查擺問題明確具體,整改措施扎實有效。

(三)認真評查,客觀總結。各案件評查小組要嚴格遵守評查工作規程,嚴格按照案件評查工作方案和各類案件評查的內容和評分標準,每件案件評查至少要確定由1名以上評查員組成評查小組,逐一審閱案卷,客觀、公正評分;要嚴把案件評查質量關,做到既評查案件實體處理是否合法,又評查案件辦理程序和案卷裝訂是否規范,確保每件案件評得公正,查得深入,堅決杜絕“搞形式”、“走過場”、“假評查”等現象,不能以案件評查替代執法辦案;要加強評查指導督促力度,將平時業務工作指導與案件評查工作指導相結合,努力實現“評查一案、指導一案、舉一反三、提高質量”的案件評查工作目標。要加強經驗總結,評查工作結束后,各評查小組要及時形成評查報告,由案件評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匯總報案件評查領導小組進行通報,以促進全局執法工作再上新臺階。

(四)健全機制,切實整改。被評查單位要針對案件評查中發現的問題,堅持“邊查邊改、邊改邊建”的原則,及時采取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堵塞執法管理漏洞,強化執法薄弱環節。區局要建立健全評查檢查長效機制,把案件評查過程轉化為加強執法質量管理、促進執法管理制度建設的一項常態性工作,推動執法規范化、法制化建設,推進案件評查工作經常化、規范化、科學化,不斷規范執法程序,提高執法質量和司法公信度,真正做到公平公正、執法為民,確保案件評查起到促進規范執法行為、加強隊伍建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