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預案

時間:2022-04-12 10:31:09

導語: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預案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預案

為科學、規范、有效地預防和控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切實保障轄區群眾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法律法規和國家、省、市有關防控工作要求,結合我鄉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則

堅持預防為主、依法管理、統一指揮、部門協作、分級負責、科學防治、群防群控、加強防護、督導檢查、責任追究的原則,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一旦發生疫情,及時采取有效防治措施,迅速控制疫情傳播和蔓延,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職責

(一)組織管理

各村(社區)的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實行條塊結合、以塊為主、屬地管理。由村(居)委負責統籌、組織實施本轄區疫情防控工作,實行“四個統一”,即:統一部署、指揮本地區的預防控制工作;統一協調本地區的醫療衛生資源;統一對本地區的防控措施落實情況進行督促檢查;統一對轄區內居家留觀病例進行宣傳教育,確保其居家醫學觀察14天。

(二)鄉衛生院

對本地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做好病人的流行病學調查、密切接觸的留驗觀察工作,組織對疫情現場進行衛生處置,提出疫情控制措施以及監督措施的落實;開展病人收治和轉運工作;搞好醫院內現場控制、消毒隔離、個人防護、醫療垃圾和污水處理等,防止院內交叉感染和污染。

三、疫情監測與報告

(一)疫情監測

1.監測對象:醫院門診就診的發熱、咳嗽病人;來自武漢的出差、旅游、學習、務工、經商、探親等人員。

2.監測網絡:各交通檢疫點、留驗站、各村、組(居委會)共同組成全縣病毒感染的肺炎監測網絡。

(1)在鄉內省界交界處、重要路口設立監測點,做好入興旅客及返鄉人員體溫篩查工作,發現體溫達37.3度以上的旅客及返鄉人員立即按照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監測點處置流程進行處置。

(2)各村(社區)要組織對外出武漢務工和其他活動的人員進行登記造冊,重點對疫情流行區返回的人員進行全面排查,逐一登記,加強監測。一旦發現有發熱、咳嗽等癥狀的疑似病例及時報告并送醫院診治。

(二)疫情報告

1.報告人。醫療保健人員、疾病預防控制人員和個體開業醫生等醫療衛生人員為責任報告人。學校、交通檢疫點、監測點、社區、村組居委會負責人為規定報告人。知情群眾為義務報告人。

2.報告程序。責任報告人除按常規疫情報告、疾病監測及其他常規監測系統規定要求進行報告外,對發現的疑似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要及時報告鄉應對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領導小組。規定報告人和義務報告人對發現的疑似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要及時報告鄉應對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領導小組

3.醫療衛生機構報告:鄉鎮衛生院及分院首診醫生發現不能排除的疑似病例后,應立即上報集團牽頭醫院,由集團牽頭醫院進行會診及篩查;

四、疫情處置

一旦發生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應在鄉政府統一領導下,衛生院牽頭,鄉政府各部門、派出所等部門按照責任分工,認真履行職責,全力以赴應對處置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迅速規范開展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救治,對污染環境進行消毒,對密切接觸者進行隔離觀察,按規定要求及時上報疫情。同時采取有針對性的健康教育,防止續發病例。有關單位和個人要在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的指導下,對病人或疑似病人污染的場所、物品進行衛生處理。

五、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村(社區)要對區域內的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負總責,迅速成立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小組,明確職責,強化協作,確保疫情防控工作規范、有序開展。

(二)制定應急預案

各衛生健康單位要制定本單位的防治預案和現場應急處置方案,做好疫情發生前后及疫情控制過程中的各項工作,使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工作能夠及時、規范、有序地進行。

(三)做好應急物資準備

各相關部門要建立應急物資儲備庫,儲備消殺藥品、檢測試劑、器械設備和防護用品等,保證控制疫情所必需的物資供應。病毒感染的肺炎各有關醫療機構要備足相關的急救藥品和救治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