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熱特許經營項目臨時接管應急預案

時間:2022-11-25 04: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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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熱特許經營項目臨時接管應急預案

一、編制目的

為建立健全我市供熱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機制,提升組織指揮和應急處置能力,保障供熱用戶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穩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預案。

二、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省城市供熱條例》《市政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住建部令第24號)。

三、工作原則

(一)強化領導、規范管理。供熱是一項基礎性的市政公用事業,必須在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不斷完善應急管理體制,依法處置供熱市場出現的突發事件,確保城市供熱平穩運行。

(二)以人為本、減少危害。供熱涉及千家萬戶,是保障民生的一項重要工作。要切實履行供熱管理部門的職能,高度重視供熱安全穩定,最大限度減少供熱突發事件造成的危害。

(三)快速反應、協調應對。加強應急接管隊伍建設,建立部門聯動協調制度,形成統一指揮、反應快速、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機制。

四、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市區、區、區、區生產經營的供熱企業臨時接管工作。

供熱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住建部門應當責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依法吊銷其《供熱許可證》:

(一)擅自轉讓、出租供熱經營項目的;

(二)擅自將運行的主要供熱設施變賣的;

(三)擅自停業、歇業、棄管的;

(四)擅自對供熱區域推遲供熱、提前停熱、中途停熱的;

(五)擅自轉讓、移交、接管供熱設施、供熱區域的;

(六)對供熱設施不履行養護、維修和更新改造義務的;

(七)環境保護審批手續不完備或者供熱設施達不到環境保護標準的;

(八)鍋爐不符合節能或者安全技術標準或者超過報廢期限繼續使用的;

(九)供熱質量不符合《省城市供熱條例》規定標準的;

(十)未按照規定繳納供熱質量保證金的;

(十一)《供熱許可證》未經年檢或者年檢不合格的;

(十二)法律、法規規定應當停止經營活動的其它行為。

對于擅自停業、歇業、棄管以及被依法吊銷《供熱許可證》的,報經本級人民政府批準,應當組織符合條件的供熱企業臨時接管

五、臨時接管程序

(一)由住建部門向本級人民政府報告所發生的擅自停業、歇業、棄管以及被依法吊銷《供熱許可證》的供熱重大事項,并提出臨時接管申請;

(二)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同意后,正式啟動臨時接管應急預案;

(三)住建部門向被接管供熱企業出示批準文件,組織實施臨時接管。

六、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我市供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市供熱企業緊急情況應急指揮部,在危及或者可能危及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等緊急情況下,啟動臨時接管預案。

(一)組成人員。

總指揮:市政府分管城建工作副市長

副總指揮: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

成員: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城管局、市應急局、市信訪局、市住房保障中心、嶺東區人民政府、四方臺區人民政府、寶山區人民政府。

指揮部職責:指導本市供熱企業緊急情況下的臨時接管工作;負責修訂《市供熱特許經營項目臨時接管應急預案》;負責組織供熱企業應急搶修隊伍,協調籌備應急物資和設施設備。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設在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辦公室主任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局長兼任,負責供熱應急搶險和臨時接管工作的統一組織協調和情況匯總通報工作。

(二)職責分工。

市公安局:負責對被接管供熱企業法人及管理人員依法采取措施;維護應急搶險、搶修和臨時接管現場秩序,依法查處影響供熱搶修的違法行為;保護需臨時接管供熱企業的資產。

市財政局:負責臨時接管供熱企業的應急供熱資金保障工作。

市住房城鄉建設局:依法查處供熱企業發生擅自停業、歇業、棄管行為;啟動臨時接管程序。

市城管局:負責做好重點場所、重點設施設備(熱源廠、換熱站、機房、控制室)周邊生產運營環境整治工作,預防和制止私搭亂建、私接私挖等違法行為。

市應急局:負責供熱企業發生安全事故時,及時調配人員、隊伍參與事故救援調查。

市信訪局:負責上訪群眾接待工作,協調相關責任單位做好相關政策、法規解釋和群眾教育疏導工作。

市住房保障中心:負責尖山區區域內的臨時接管工作,保證被臨時接管區域供熱運轉正常。

區、臺區、區人民政府:負責本區域內的臨時接管工作,保證被臨時接管區域供熱運轉正常。

七、工作要求

(一)臨時接管供熱企業在臨時接管期間生產運營工作原則上保證人、財、物的穩定,同時按原有模式運行。

(二)臨時接管期間,各單位要嚴格遵守保密制度,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保障臨時接管期間的供熱平穩運行工作。

(三)臨時接管期間,對應急接管工作中出現的推諉扯皮、失職、瀆職行為并造成嚴重后果的,將依法依規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