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局救助幫扶實施意見

時間:2022-12-12 11: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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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局救助幫扶實施意見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

為了確保“合力救助幫扶、增進民生福祉”的就業援助工作順利開展并取得實效,局黨委研究決定成立由局黨委書記、局長王衛東同志任組長,局班子其他成員及局屬單位負責人為成員的活動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同志任辦公室主任。領導小組根據我區工作實際,把任務分解到全區12個鎮(街道)和每名人社工作者身上,形成級級靠責任、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確保就業援助行動取得實效。

二、明確目標任務,確保工作成效

解決好困難人員就業問題,直接關系到他們的收入增長和生活改善,對促進全區的經濟社會發展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都具有重要意義。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全體干部職工務必高度重視,把“合力救助幫扶、增進民生福祉”就業援助工作作為今后就業工作的重中之重,以促進困難家庭脫貧致富為目的,通過政策宣傳、自主創業、技能培訓、特困援助、就業服務等多種形式,確保每個有就業愿望的困難群眾都能實現就業再就業;確保每個有創業意愿的困難群眾至少接受一次創業指導和培訓;確保農村“雙零”困難家庭至少一人實現就業,推動行動目標任務圓滿完成。

三、圍繞活動主題,扎實開展工作

(一)加大對就業困難人員的摸底排查力度

各鎮(街道)人社所和村居(社區)人社服務中心要全方位的對全區就業困難人員進行摸底排查,重點做好大中專院校特困畢業生、下崗失業職工、4050就業困難人群、創業困難人員的摸底排查工作,做到家庭情況清、困難原因清、求職意向清、就業狀況清。

(二)加大對企業用工需求的調查統計力度

區局相關職能單位和科室要對全區規模以上企業的用工需求信息進行全面調查統計,具體包括:招聘崗位、招聘人數、招聘條件、工資待遇等方面。通過詳細調查,優先向企業推薦符合條件的就業困難人員,讓有就業意向的困難人員實現就業。

(三)加大對就業困難人員的幫扶力度

1、加大就業政策幫扶力度。一是加大就業信息政策宣傳。通過積極開展專項招聘會以及“春風行動”、“微笑服務•樂業”等大型公共就業服務活動,大力宣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策法規以及就業招工信息,同時將《就業資訊》報通過村居(社區)協理員在轄區內張貼,及時把用工信息送到困難群眾手中。二是貫徹落實各項就業援助政策。充分發揮失業保險的作用,幫助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渡過難關,對積極吸納符合條件的就業困難人員的用人單位給予社會保險補貼、崗位補貼、職業介紹補貼等政策支持。

2、加大自主創業幫扶力度。一是落實自主創業的稅費減免和創業補貼。通過與稅務、工商等部門密切配合,對自主創業的幫扶對象,積極落實稅收優惠和一次性創業補貼。二是加大小額擔保貸款支持力度。嚴格落實小額擔保貸款政策,對符合條件的創業人員,積極提供小額擔保貸款支持。三是加強創業指導和服務。安排創業指導專家、創業培訓講師對創業者開展定向創業指導活動,助其盡快實現創業。

3、加大技能培訓幫扶力度。一是廣泛開展多元化培訓。要以鎮(街道)為單位,對有就業愿望和就業需求的困難人員,由區就業辦和區人才服務中心負責對其開展免費就業培訓,對培訓考核合格人員發放技術等級證書,為其下一步的就業奠定基礎,創造良好就業條件。二是推出創新培訓模式。組織全區重點技工院校與重點企業合作辦學,推行“鄉村出名單、院校列菜單、企業下訂單、政府來買單”的“四單式”培訓模式,切實提升培訓的針對性、實用性。同時,充分利用部門優勢,組織培訓機構深入到村居(社區)開辦就業創業培訓班,有針對性將培訓延伸到基層中去。

4、加大特困援助幫扶力度。一是積極鼓勵靈活就業和企業吸納。把農村“雙零”困難家庭作為就業困難人員的重點群體,建立村居(社區)靈活就業人員專門臺賬,進行實時跟蹤,為其提供各類就業信息和就業政策,鼓勵靈活就業。二是突出抓好特困家庭高校畢業生的就業援助。組織未就業特困生到就業見習基地參加實習,提高特困生的職業技能和社會實踐能力,同時依托基層服務平臺摸清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情況,建立畢業生數據信息臺賬,全面掌握數量、結構、家庭經濟狀況等基本信息。三是建立公益性崗位安置機制。對環衛、綠化、保潔、門衛、協警、城管協理員等公益性崗位,同等條件下要優先安排有勞動能力的困難家庭成員就業。

5、加大就業服務幫扶力度。一是充分發揮鎮(街道)和村居(社區)社會保障服務平臺的功能。通過就業服務窗口,開展就業咨詢、職業介紹、用工信息、技能培訓等服務,建立轄區內困難群眾基本信息臺賬。二是提升就業服務信息化水平。指導全區各鎮(街道)建立農村勞動力資源基本信息庫,確保在2015年底前將全區農村勞動力資源的基本情況錄入全區人才數據庫,實行動態實名制管理。

(四)加大對就業困難人員的法律援助力度

1、強化勞動執法檢查力度

區勞動監察大隊要加大勞動用工執法檢查力度,維護就業困難人員的合法權益。在日常巡查和專項檢查時,重點關注用人單位是否對就業困難群體存在就業歧視行為,著重檢查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簽訂、社會保險繳納、工資支付、勞動保護、休息休假等方面的執行情況,從源頭上杜絕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現象發生。

2、簡化法律審批援助程序

區勞動人事仲裁院要及時妥善處理勞動者在就業創業過程中出現的勞動糾紛,提高案件處理效率,保證案件處理質量。開辟綠色快捷通道,對事實清楚、爭議較小的案件施行繁簡分流制度,實現案件快立、快審、快結。對于情況緊急,不及時處理有可能引發嚴重后果,要施行先行受理處理,事后補辦手續。

四、具體工作要求

(一)強化目標責任落實

區局將困難群體就業援助工作列入2013年對鎮(街道)的千分制目標責任考核內容;各鎮(街道)要積極配合,充分利用基層服務平臺,做好轄區內困難群眾摸底排查、就業創業指導、技能培訓等各項幫扶工作,并將任務層層分解到村居(社區),督促并抓好落實,對工作中發現的問題要認真研究,限期解決。各局屬單位和相關業務科室要積極落實上級的相關優惠幫扶政策,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幫助困難群眾解決實際困難。

(二)健全基本工作制度

建立長效工作機制,在總結以往就業援助工作成功經驗的基礎上,形成并完善援助各主要工作環節工作制度,加強對各項工作落實情況的監督管理,確保各項工作全面、順利地開展,實現就業援助工作常態化、規范化。

(三)加強輿論宣傳引導

充分運用報刊、廣播、電視、網絡等媒體,大力宣傳就業援助工作的具體措施、進展情況和工作成效;大力宣傳轉移就業和自主創業的先進典型。定期回訪幫扶群眾,了解群眾的期盼和要求,注意總結好經驗、好做法,為推進“合力救助幫扶、增進民生福祉”行動創造良好的輿論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