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創建文明城市工作總結

時間:2022-07-25 08:4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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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創建文明城市工作總結

2013年度,區司法局黨組在區委區政府的領導下,在區文明委的具體指導下,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積極踐行科學發展觀,充分發揮法律宣傳、法律援助、矛盾糾紛排查調處、社區矯正和安置幫教等的職能作用,積極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保障改善民生,推進民主法治建設,為構建“法治”、“平安”、“和諧”,出色地完成了區文明委賦予的工作任務。

一、全面落實“五五”普法規劃,推進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為創建文明城市營造濃厚的法制氛圍。

圍繞貫徹落實全區“五五”普法規劃,我們狠抓嚴格“五五”普法考核驗收標準,抓住典型全區通報,有力推動了全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開展。一是認真落實法治創建工作。2013年,我們將法治創建工作作為全區普法依法治理重點工作,認真組織宣傳教育活動,充分調動各級各部門開展法治創建活動的自覺性和人民群眾參與法治建設的熱情。區局研究制定法治創建工作實施方案,迅速在全區范圍內啟動了法治創建工作。二是認真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活動。機關、學校、企業等是“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主要形式和載體。為保證活動的有效開展,我們堅持制度不放松,確保法制宣傳教育對象全覆蓋。在活動中,堅持公務員學法制度、法律知識考試制度等,通過多種方式和措施,促進領導干部、公職人員學法用法,不斷強化公職人員和行政執法人員的學法用法力度。通過法制宣傳活動有效開展,收到了較好法制宣傳教育效果。三是認真開展依法治理工作。緊緊圍繞區工作大局,有針對性地開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圍繞社會矛盾化解、社會管理創新、公正廉潔執法“三項重點工作”,大力推進普法依法治理進程。我區羅圩鄉聯五村被國家民政部、司法部命名為全國“民主法治示范村”,羅圩鄉司法科員出1名被司法部授予“全國調解能手”稱號,我局被省廳表彰為“勤廉示范單位”。

二、全面落實法律援助為民辦實事項目,加大服務民生力度,為創建文明城市提供法律保障。

2013年,區人大多次對法律援助工作進行視察指導,充分肯定我區司法行政機關克服困難,為維護困難群眾的合法權益做出的積極貢獻。截止到12月底,全區辦理法律援助案件數超額完成區政府下達的法律援助案件目標任務。一是不斷提高法律援助服務供給能力。2013年初,我局組織召開專題會議安排部署法律援助工作任務,把法律援助工作納入局年度綜合目標考核內容,加強法律援助隊伍力量,不斷提高經費保障水平,落實律師辦案補貼,提高辦案能力。2013年底,我區法律援助便民服務窗口被省司法廳授予“全省法律援助示范窗口”榮譽稱號。二是最大限度地做到應援盡援。為讓更多的經濟困難群眾享有法律平等保護的權利,我們把法律援助項目進一步擴展。對于領取最低生活保障金或者失業保險金的、享受農村五保供養待遇等困難群體,只要能夠提供基層組織有效證明,法律援助中心即予受理。同時,全區積極把法律援助涉及司法鑒定案件作為開展援助項目內容,無償提供服務。三是提高法律援助服務質量和效率。落實服務承諾制和限時辦結制,保證受援人獲得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堅持把農民工的涉法案件作為法律援助工作重點,做到優先受理,優先辦理。

三、全面開展社會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推進《人民調解法》貫徹落實,為創建文明城市營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

2013年來,我區司法行政機關充分發揮人民調解在預防化解矛盾糾紛中的基礎性作用,共調處各類矛盾糾紛4944件,調解成功4905件,調解成功率達99.2%,預防糾紛1016起,制止和避免集體上訪53起,較好地維護了城鄉社會和諧穩定。一是以《人民調解法》頒布為契機,狠抓人民調解工作規范化建設。我區司法行政機關采取辦班培訓、以會代訓等方式,廣泛開展《人民調解法》學習宣傳活動,進一步規范基層人民調解工作,依法完善人民調解工作制度,有效地提高了各類矛盾糾紛調解的成功率和調解協議履行率。進一步鞏固完善鄉村兩級和城鎮社區人民調解委員會組織,不斷調整充實聯調中心戶和信息聯絡員,確保人民調解工作扎根基層,覆蓋城鄉。積極探索行業性、專業性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的有效載體,圍繞勞動人事爭議、醫療糾紛等社會重點矛盾糾紛,與相關部門配合,發揮行業和專業優勢,提高調處的針對性、科學性和合法性,防止群體性事件,把矛盾糾紛化解在萌芽狀態。二是深化載體,激發人民調解工作活力。我局根據我區的實際情況,落實人民調解員專項獎勵資金,提高基層人民調解員的工作積極性。同時宣揚表彰一批基層優秀人民調解員,進一步擴大人民調解工作的社會公信力和影響力。三是堅持制度,化解矛盾。按照“小糾紛就地化解、大糾紛限時化解、重點疑難糾紛區各部門協調化解”的工作目標,全區各級人民調解組織進一步建立健全矛盾糾紛集中排查機制和應急處置預案,圍繞當地黨委政府中心工作,結合重要節假日矛盾糾紛突發期,及時組織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活動,有效地避免發生群體性事件和上訪問題,為維護城鄉社會和諧穩定做出了積極貢獻。

2013年以來,區局黨組按照區文明辦文件所確定的事項和要求,結合司法行政機關在創建文明城市工作目標中所承擔的工作任務,組織動員全區司法行政系統干部職工積極工作、克難奮進,做了一些基礎性、本源性、管長遠的工作,較好的完成了區文明委賦予的創建文明城市工作任務。但與區委區政府和區文明委的要求還有一些差距,主要表現在,公民的法律意識還有待于進一步提高、法治創建活動有待于進一步深化,法律援助案件群眾需求大,實際辦案能力不足等問題。我們將認真總結經驗,克服不足,結合今年工作任務和文明城市測評標準,全面加強司法行政工作,為我區創建全國文明城市,提供更加有效的法律服務和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