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人民調解工作匯報材料
時間:2022-02-15 03: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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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位于天山東段北麓,準噶爾盆地南緣,總面積11726平方公里,下轄4鎮3鄉3個街道辦事處及20多個駐市單位。有漢、回、維、哈等32個民族,總人口15萬人。現在有7個鄉鎮司法所,3個待批街道司法所,8個基層法律服務所,10個司法調解指揮中心,1個法律援助中心,1個“148”法律咨詢中心,司法助理員7人,調解專干3人。
人民調解工作是政法工作的基層基礎環節,是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的第一道防線。實踐證明,人民調解是群眾進行自我教育,自我約束,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的好辦法,是解決民間糾紛,化解人民內部矛盾的重要途徑,用“三個代表”精神來衡量它更是維護人民利益的好的組織形式。我市人民調解工作,本著有利于維護社會穩定,有利于城鄉經濟發展,有利于增強自我發展的原則,在市委、市政府的領導和上級業務部門的具體指導下,在全市廣大人民調解員的共同努力下,以防止民間糾紛激化為重點,為我市促進人民內部團結,維護社會穩定,服務經濟建設等方面,發揮很好的作用。
一、領導重視,健全組織,明確責任,強化管理
年初,根據去年全市撤并鄉、村、學校等區域性變化及機構改革、企業改制、社區建設及干部調任,勞務輸出,人員相對流動較大的情況,市局基層科采用“三抓、一考”,一桿子抓到底的辦法,加大力度開展工作。
一抓基層調委會組織建設。深入各鄉鎮、街道辦事處單位調查摸底,形成《阜康市基層各鄉鎮、街道辦事處轄區單位摸底調查登記表》,將332個單位記錄在冊,要求基層單位層層上報調整后的司法調解指揮中心、村調委會、社區居民調委會等成員名單,做到底數清、情況明,掌握第一手資料。截止目前,我市已建(請登陸政法秘書網)立人民調解委員會134個,其中村民調解委員會121個,居民調解委員會13個,共有人民調解員359人,基本形成了城鄉人民調解委員會組織網絡體系,形成了一支扎根基層,聯系群眾,能及時排難解紛的調解隊伍。
二抓基層調解員隊伍建設。市局與7個司法助理員、3個調解專干簽訂了《司法所目標管理責任書》、《司法助理員、調解專干崗位目標責任狀》,擬定下發了《200年度司法行政基層工作規范化管理考核量化標準》、《200年普法、宣傳、基層工作要點》。為了保證工作質量,基層科統一制定了《人民調解工作制度》9項,《法律服務所制度》10項,印發各基層調委會,形成層層負責,環環相扣的有效管理格局,形成有人問事、有人管事、有人辦事的良好局面。
三抓基層調解人員綜合素質建設。4月開始5月結束,共舉辦人民調解員培訓班10期,培訓村調解員、社區調解員、鄉鎮站所及單位負責人共528人,涉及單位332個。系統講解了《人民調解委員會組織條例》,《人民調解工作若干規定》、《關于審理涉及人民調解協議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規定》、人民調解格式文本的操作使用方法。為了培訓工作扎實有效,市局基層科召開專題會議,下發了《關于舉辦全市人民調解員培訓班的通知》,各鄉鎮、街道辦事處領導給予了高度重視,實行簽到制度,與年終考評掛鉤。同時,在培訓班上,各鄉鎮、辦事處主要領導都做了重要講話,對培訓的目的、意義做了明確的闡述,對今后的調解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如××鄉黨委書記××*,××*鎮人大主席××*等主管領導都親臨培訓班聽課。安排培訓時,充分考慮了農村、牧區的生產季節性和相關單位的工作實際,采用“六定”原則,即各鄉鎮、辦事處定培訓時間,定培訓地點,定培訓人員,市司法局定授課人員,定派送車輛,定宣講內容,并分工負責,包干到底,分批排班輪訓,而且每個培訓班結束后,由調解員質疑、提問,授課人員在解答問題的同時,展開討論,當場公布義務咨詢電話3226148。
“一考”,一年兩次考評。即結合半年和年終檢查,組成考評組嚴格按照考核細則逐項打分排名次,并通報鄉鎮、辦事處。通過“三抓”、“一考”,責任到崗,目標到人,有效促進了基層工作健康發展,如水磨溝鄉考評與獎金、工資掛鉤。
二、調防結合,重點突破,齊抓共管,維護穩定
我市人民調解工作以組織、人員、制度、報酬“四落實”為標準,以強化調解職能為重點,以提高調解隊伍素質,提高調解工作質量為目標,從“鞏固、發展、完善、提高”著眼,堅持“調防結合,以防為主,多種手段,協同作戰”的人民調解工作方針,主動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及時調處大量糾紛,化解信訪矛盾,努力提高各類糾紛的調解率和調解成功率,把糾紛消滅在萌芽狀態。
今年上半年共調處各類糾紛101件,調處成功89件,綜合調處成功率90%,經排查婚姻家庭糾紛27件,鄰里糾紛14件,房屋宅基地糾紛9件,撫養糾紛9件,四類糾紛居高不下。
具體工作中,一是發揮村、居委會干部例會作用,通報情況,研究落實對策,共同調處,同時利用“四下鄉”、“民主日”、“四五”普法等活動,有針對性地宣講相關法律法規,讓千家萬戶知曉與他們生產、生活密切相關法律知識,通過耐心細致的工作,大量的民間糾紛在第一道防線得以化解,一方面大大減少了群眾上法院訴訟,緩解了基層人民法院審判力量不足的矛盾,另一方面使基層黨政領導能集中精力抓好經濟建設和其他各項工作。
二是搞好預防工作。各級調解組織積極開展法制宣傳工作,教育挽救失足青少年,做刑釋解教人員的幫教工作,有效地預防了犯罪和促進了社會的安定。上半年,全市各調委會、司法所對近3年中的33名,特別是今年的15名刑釋解教人員利用每月或每季度的回訪,從思想上、工作上、學習上、生活上多方面關心體貼他們,使他們不同程度的都有所轉變,有的成為自食其力的對社會有用的人。
三是充分發揮司法調解指揮中心的作用。對重大疑難糾紛、群體上訪糾紛、涉農合同糾紛,市、鄉、鎮司法調解指揮中心、村調委會及主管領導都將其作為第一要事,非常重視,制定相應制度、應急方案,在最短的時間里,在最大的范圍內,化解矛盾,確保一方平安。如5月份上戶溝鄉底溝村44戶農民與天地棉業公司簽訂的1462畝棉花種植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了因播種新陸旱16號棉種出苗差、爛種導致重大損失近百名農民連扣兩車越級上訪的涉農合同糾紛,市局基層科協同市相關部門、鄉司法調解指揮中心、村調委會聯手出動,了解情況,調查取證,化解矛盾,義務提供法律幫助,迅速平息了即將激化的糾紛,保護了農戶、商家的共同利益,也規范了農戶+訂單+公司的農業合同運作程序。由此可見,司法調解指揮中心在黨委、政府的領導下,代表黨委、政府依法行政,保證了調解工作的有效性和權威性,同時,司法調解指揮中心有一套運轉高效的工作機制和嚴格的規章制度,從而保證了工作的規范性和公正性。
四是在促進基層工作向“五有”、“四落實”、建立“調解庭”,依法規范調解工作程序、協議文書過程中,受體制、經濟、人員素質等方面因素的影響,工作年年做、次次查,雖然進展不是很快,但已開始運作,部分鄉鎮、辦事處領導都給予了積極支持。
三、工作中的不足
我市的人民調解工作取得了較好的成績,但是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們工作中還存在不少的缺點和問題,思想解放程度不夠,改革創新舉措不多,對基層先進的人和事具體數據、典型事例總結上報不夠。基層調委會工作,口頭匯報多,文字記載少,硬件設施還達不到要求。人民調解工作同整個司法行政工作一樣,前景光明,任重道遠,讓我們緊緊圍繞黨的中心工作,扎扎實實履行職責,努力開創人民調解工作新局面。
××市司法局基層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