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中全會公報解讀:新的理論境界

時間:2022-10-23 11: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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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中全會公報解讀:新的理論境界

六中全會公報解讀新的理論境界

話題緣起剛剛結束的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審議通過了《中共中央關于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第一次全面系統地闡明了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指導思想、目標任務、基本原則和重大部署,勾畫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美好藍圖,是我們黨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實踐的新的概括,是我們黨在理論創新上的又一個重大成果,開創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新境界。六中全會公報包含許多新理念、新概括、新論斷、新舉措,我們特邀我省(廣東)經濟界和社會學界的專家,對六中全會公報中的亮點進行解讀。供讀者參考。

《六中全會公報》原文:

社會和諧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屬性。

社會主義發展的重要里程碑

劉小敏

中共十六屆六中全會就構建和諧社會若干重大問題作出決定,是社會主義發展的重要里程碑,具有極其重要的理論意義、現實意義和歷史意義。

對科學社會主義本質的依歸

從理論意義上說,這是對科學社會主義本質的依歸。“社會主義”一詞,顧名思義,不能不以社會公平、社會公正、社會和諧為依歸。所以,從這個詞產生開始,歷經一代代人詮釋,社會公平、社會公正、社會和諧,始終是其重要內容之一。我們進行無產階級革命,實行改革開放,都是為了給充分實現社會公平、社會公正、社會和諧創造條件。“解放生產力、發展生產力”是社會主義發展的前提;“消滅剝削、消除兩極分化、最終達到共同富裕”,體現社會公平、社會公正、社會和諧,則是社會主義發展的目的。所以,這是對前人社會主義思想特別是對科學社會主義本質學說的依歸。

對中國社會主義事業的拓展

從現實意義上說,這是對中國社會主義事業的拓展。歷經近30年的改革開放,一方面人民群眾的物質文化生活水平已經有了較大的提高,另一方面社會已進入了黃金發展期和矛盾凸顯期。這就必須把社會公平、社會公正、社會和諧放到更加重要的地位。所以,中共十六屆六中全會在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的基礎上,把和諧列為與富強、民主、文明相提并論的發展目標,凸顯社會建設的地位與作用并專門就社會建設作出全方位的戰略部署,使經濟、政治、文化、社會建設四位一體,標志著中國社會主義事業進入了更加全面、更加深入、更加成熟的發展階段。

對國際社會主義運動的貢獻

從歷史意義上說,這是對國際社會主義運動的貢獻。專門就和諧社會建設作出決定,這不僅在中共黨史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歷史上是第一次,而且在世界社會主義思想史和國際社會主義運動史上也是第一次。六中全會不僅提出了與和諧社會建設相關的若干新觀點、新思想、新論斷,而且提出了建設和諧社會的一系列的重大戰略舉措。這對國際社會主義運動必將產生深遠的歷史影響。

(作者系廣東省社會科學院副院長、研究員,廣東省社會學學會常務副會長)

《六中全會公報》原文:

目前,我國社會總體上是和諧的。

但是,也存在不少影響社會和諧的矛盾和問題。人類社會總是在矛盾運動中發展進步的。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一個不斷化解社會矛盾的持續過程。

抓住突出矛盾構建和諧社會

范英

《決定》是我國經濟社會發展進入人均國內生產總值從1000美元向3000美元邁進、面對各種社會矛盾并尋求解決辦法的關鍵時期作出的重大戰略決策。

一個社會,有各種各樣的矛盾是很正常的。我們在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進程中更要敢于面對矛盾,才能克服矛盾。這就是求實的態度,科學的態度。筆者認為,我國現階段如下四對矛盾最為突出:從執政黨的角度看,立黨為公與立黨為私的矛盾;從體制角度看,堅持改革與守舊滯后的矛盾;從經濟生活角度看,追求共富與貧富懸殊的矛盾;從人心走向角度看,社會安定與社會混亂的矛盾。這四對突出矛盾各有其主要表現。僅從它們的負面表現來看,主要是以權謀私,權錢交易、貪污腐敗,將“為人民服務”變成“為人民幣服務”;體制守舊、體制滯后;貧富懸殊;社會治安混亂,社會誠信、人文精神大受沖擊等等。

認識這四對突出矛盾的主要表現和主要特征,旨在更好地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與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這是因為:立黨為公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與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根本保證;體制改革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與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踐行途徑;追求共富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與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目標;社會安定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與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天然尺度。同時也可以說,認識這四對突出矛盾的主要表現和主要特征,我們才能抓住牛鼻子,才能有的放矢地堅持物質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的協調發展,全面發展和科學發展,才能真正落實六中全會精神。

(作者系廣東省社科聯副主席、研究員,廣東省社會學學會會長)

《六中全會公報》原文:

社會公平正義是社會和諧的基本條件,制度是社會公平正義的根本保證,必須加緊建設對保障社會公平正義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

效率、公平是有活力的和諧社會的關鍵

王珺

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系統地提出了我國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指導思想、主要任務與基本原則。接下來的問題就是深入探討和諧社會的構建機制。和諧社會的實現機制就是化解矛盾的機制。在現有的環境與條件下,存在著不少需要處理的矛盾與關系,諸如人與人、人與自然、今天的人與明天的人之間的關系等,其中,效率與公平關系涉及這些關系的幾個方面,它是一個社會能否形成和諧與活力相統一的關鍵。

在充分發育市場經濟基礎上,把加強政府對收入分配的調節職能放在更加突出的地位

效率與公平是任何一個社會和每個發展階段都不可回避的老話題。自改革開放以來,基于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的基本路線使我國確立了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基本原則。幾十年的發展經驗表明,這個原則極大地推進了我國社會生產力的發展。同樣的人口規模與資源,為什么我國在20世紀80年代以后能夠快速增長?一個重要的原因在于,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發展啟動了市場機制。市場是基于效率取向而形成初次分配機制的。在今后大力發展社會生產力過程中,依然要充分發揮市場經濟的基礎性作用。在制度規范管理下,有市場,就有競爭,社會就有活力。相對而言,注重公平的再分配調節尚未完善,一些地方政府也沒有適時地提供有效的公共產品與制訂合適的公共政策,致使一些城鄉以及不同社會群體之間的收入分配差距擴大。一些人據此提出了公平優先、限制市場經濟發展的看法。顯然,這是一種因噎廢食、削足適履的觀點。我認為,在構建和諧社會的發展機制過程中,不能因為政府對收入分配調節職能不到位而限制市場的發育,相反,在充分發育市場經濟基礎上,把加強政府對收入分配的調節職能放在更加突出的地位。通過多方面的收入分配政策,調節收入差距,防止過分懸殊和兩極分化。

有活力的和諧社會在于機會相同但分配結果并不一定相同

當然,在收入再分配的調節中,效率與公平關系也可以看成是機會平等與結果公平關系。所謂的機會平等是指無論什么樣的生產要素,只要對生產力發展有用,都有平等的機會參與生產活動。當然,每個要素的能力是不同的,所以,獲得的報酬可能是不同的。這就是機會相同但分配結果并不一定相同的道理。如果追求收入結果相同,就會限制不同的生產要素進入生產活動的機會,就不利于生產力發展。因此,有活力的和諧社會在于,注重各種要素參與經濟活動的機會平等,同時承認基于不同要素能力及貢獻差異所帶來的一定收入差異。但是,這種差異一定建立在制度規范合理分配秩序及社會文化理念可接受的范圍內。否則,政府對收入分配的調節效應就會受到影響。

(作者系中山大學校長助理、教授,廣東經濟學會會長)

只有公平分配才能產生真正的效率

李金亮

一個社會的經濟發展,必然帶來產品和勞務的增加。這種經濟發展的成果,必須為社會成員所公平地分享。只有公平的分配,才能產生真正的效率,才能形成一種長效的激勵機制推動經濟的繼續發展;只有公平的分配,才能確保社會成員生存和發展基本權利的實現,才能確保社會各個群體、各個階層利益的平衡,也才能使社會臻于和諧。

公平的分配不是最終結果上的絕對平均主義

類似于絕對平均主義的分配,我們曾經在改革開放以前實行過。但實行的結果既損害了效率也破壞了公平,更造成了以長期“短缺”和全面“匱乏”為特征的普遍的貧窮。歷史經驗證明,絕對平均主義的“均窮”是一種不可取的主張,更是一條走不通的道路。公平的分配,是一種恪守公正原則、既講究效率又追求公平的分配,是最終結果能達致既有差別但差別又不是太大的共同富裕狀態的分配。這便是和諧社會所應該實行的一種分配。

公平的分配由市場分配、收入調節和道德修正三個層次構成

為使分配趨向于公平,必須“多管齊下”做好各方面的工作。為確保市場分配能貫徹按要素貢獻分配的原則,從而確保這個層次分配具有公正性和效率性,就必須確保市場的“干凈化”和“競爭化”,就要根絕官商勾結的以權謀私,就要鏟除官商一體的行政壟斷,以使市場真正具有對要素貢獻作出客觀評價的功能,從而為市場按要素貢獻分配創造基礎,也為市場分配具有公正性和效率性創造條件;在收入調節層次,政府的收入調節政策,必須正確、全面、到位,通過“損有余而補不足”的收入調節,引導轉移性支付向弱勢群體和弱勢階層傾斜,使分配狀況趨向于公平;最后,為了使分配方面公平性不足的狀況得到進一步的改善,要啟動“道德”這道閘門,推動道德層面的修正分配作用的發揮。要進行道德重建,要擴大公共領域,要暢通民間渠道,為這種分配奠定基礎和創造條件。通過上述系統工程的改進和發揮作用,就有可能在相當程度上緩解當前的嚴重分配不公問題,也才有可能為構建和諧社會所必須的公平分配制度打下良好的基礎。

(作者系廣東經濟學會副會長、暨南大學教授)

制度是社會和諧的基礎性條件

羅必良

制度是約束人們行為及其相互關系的一套行為規則。構建和諧社會的關鍵在于以有效的制度安排來調節矛盾和沖突,降低社會運行的交易成本。良好的制度對于社會和諧具有多方面的價值:

一是制度的規范功能。在一個競爭開放的現代社會中,透明公正的制度可以為行為主體確定競爭規范,減少人們行為預期的不確定性,這樣可以大大降低交易成本,從而增進社會福利。因此,制度主義者認為現代政府最重要的公共服務就是通過提供優良的制度尤其是政治和法律制度,來為社會行為主體確定行動的邊界,確定他們的權利與義務。

二是制度的凝聚功能。制度背后無疑都承載著特定的精神觀念與意識形態。因此,一個得到貫徹的良好制度的背后,本身就反映著社會成員對某種價值觀念的承認與尊重。共同的制度精神及其價值觀,會強化社會成員彼此之間的認同感,從而起到凝聚社會力量的作用,特別是將大大增強社會在面臨危機和挑戰時的能力。

三是制度的協調功能。一方面是協調個人行為。個人對現行制度安排的法理性的認同和信賴,能淡化機會主義行為,減少搭便車行為,降低交易成本。另一方面是協調交易行為。制度是個人與環境達成“一致”的一種節約交易費用的工具,即人們通過在實踐中形成的意識形態和習慣準則,達成一種個人與外部世界的確定關系,并以“世界觀”的形式出現,從而減少了是與非、善與惡、美與丑等若干價值判斷與行為判斷的信息費用與談判費用,因而大大簡化了人們認知和選擇的過程,節約了信息費用。

構建和諧社會依賴于制度建設,依賴于一套好制度的形成。而所謂的“好制度”,就是能夠自發地持續有效地降低社會運行成本和自動解決沖突的自我執行機制。這類執行機制至少包括三個方面:市場機制、保障市場有效運行的明確而分立的產權制度、維護競爭并保護公平的道德約束及其治理機制。

(作者系華南農業大學經濟管理學院院長、教授、博士生導師,廣東省特聘教授)

改革促進和諧制度保證和諧

宋子和

在我國改革開放的關鍵時期,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就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作出的決定,具有深刻的理論意義和重大的現實意義。

六中全會公報指出,社會和諧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屬性,是國家富強,民族振興,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證。這就從根本上澄清了有些人把和諧社會同社會主義分割開來的認識誤區。也有人把改革同和諧對立起來,這也是錯誤的,沒有改革開放,就不可能使我們走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通路;不是改革開放促進了經濟的迅速健康發展,就不可能有今天構建和諧社會的有利條件;不堅持改革開放,也不可能實現構建和諧社會的目標和任務。

有人或許會說改革開放并沒有錯,錯在改革的方向不應當是市場化。對這種看法我也不能茍同。試問,如果不建立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而是保留傳統的計劃經濟或計劃經濟為主的體制,能有國民經濟的持續高速增長嗎?能為今天構建和諧社會創造有利條件嗎?那只能挫傷人民群眾積極性,導致共同貧窮的假社會主義,而不可能是人民共同建設,共同享有的社會主義和諧社會。

改革使人們的利益出現多元化、復雜化,形成了一些不和諧因素,這是不可避免的。它只能通過深化改革,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來解決;通過理順分配關系,實現社會公平來解決。因此,只有深化改革才能促進和諧,只有通過改革建立起六中全會提出的六項制度,才能真正保證社會和諧的實現。

(作者系中共廣東省委黨校教授、廣東經濟學會常務副會長)

《六中全會公報》原文:

我們要構建的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上,中國共產黨領導全體人民共同建設、共同享有的和諧社會。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關鍵在黨。

共建共享關鍵在黨

馬星光

六中全會公報不僅進一步明確強調了黨在和諧社會建設中的定位,而且適應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需要,進一步明晰了黨的建設的總體思路和具體要求。集中體現為:

第一,必須充分發揮黨的領導核心作用,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提供堅強有力的政治保證。當前社會領域的多元化,社會利益的多樣性,社會矛盾的復雜性,客觀上需要黨強有力的領導,以進行社會整合和社會動員,使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成為全社會共同的意志和行動。黨要有效發揮領導核心作用,就必須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理念,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和先進性建設,以黨的建設推動社會建設。

第二,必須適應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全面加強黨的各項建設,切實提高黨的執政能力。包括提高黨的領導骨干的執政能力,使他們切實擔負起領導責任;堅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擴大黨內民主,嚴肅黨的紀律,增強黨的團結統一,以黨內和諧促進社會和諧;建立科學高效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提高政策措施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切實解決社會矛盾和問題;加強基層基礎工作,為其提供全面廣泛的社會服務,始終保持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

第三,必須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方針,以保持黨的先進性,確保黨對社會實施有效的領導。在黨的自身建設中,要著重加強黨章為核心的黨內法規制度教育,健全防范腐敗的體制機制,加強黨內監督,深入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以優良的黨風促政風帶民風,營造和諧的黨群干群關系。

(作者系中共廣東省委黨校黨史黨建教研部教授)

《六中全會公報》原文:

必須創新社會管理體制,整合社會管理資源,提高社會管理水平,健全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的社會管理格局,在服務中實施管理,在管理中體現服務。

創新社會管理體制中的政府責任

段華明

當年,設想的我國社會管理格局是,大權獨攬,小權分散;黨委決定,各方去辦;辦中有決,不離原則。這種在一定歷史時期起過重要作用的社會管理格局,于今看來,黨政不分,政府和社會不分,顯然已不適合今天的形勢了。

十六屆六中全會提出了清晰的思路:必須創新社會管理體制,整合社會管理資源,提高社會管理水平,健全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的社會管理格局,在服務中實施管理,在管理中體現服務。

黨委領導主要表現為統籌兼顧。在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總攬全局、全面籌劃,兼顧各方,協調發展,有效地實現社會整合。而政府要由過去的“生產型”政府轉變為“服務型”政府,其“管理行政”要向“服務行政”過渡。

政府的角色是一個為市場、社會發展提供規則和維護秩序的服務者。政府管理的重心轉向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公共財政、公共事業、公共設施以及社會保障、社會福利、環境保護等)。這就要加強政府自身改革和建設,提高政府的執行力和公信力。

政府要深入研究社會管理規律,整合社會管理資源,著力構建小政府,大社會。大社會就是社會組織要發育起來。政府、市場和社會組織三者之間是互補、互動的關系,從治理國家來講,黨和政府是主導;從管理社會來講,社會組織是主力。政府應當大力扶持社會組織,充分發揮社會中間組織提供服務、反映訴求、規范行為的作用,形成社會管理和社會服務的合力。

政府為新的社會管理體制建立提供制度平臺。這就是制定正確合理的社會政策,不斷完善社會法律法規體系。

(作者系中共廣東省委黨校現代化戰略研究所所長、教授)

《六中全會公報》原文:

建設和諧文化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任務,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是建設和諧文化的根本。

和諧文化:和諧社會的根本價值導向

吳燦新

十六屆六中全會通過的《決定》,是中國共產黨理論創新的最新成果。而其中“和諧文化”的提出,無疑是這一理論創新的又一亮點。

“和諧文化”的提出,既有久遠的歷史淵源,又有深厚的時代基礎,更有良好的社會條件,對構建和諧社會有著重大的價值。

首先,和諧文化為和諧社會的構建提供根本的價值導向。價值導向關系到一個社會走什么路,朝什么方向發展的根本問題。而和諧文化以馬克思主義為指導,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為根本,社會主義、愛國主義和集體主義是當代中國最基本的核心價值,它必將指引著當代中國和諧社會的構建,朝著社會主義的和諧社會、振興中華的和諧社會、全體人民共建共享的和諧社會發展。

其次,和諧文化為和諧社會的構建提供根本的精神支柱。一個社會,有了共同的精神支柱,這個社會才有強大凝聚力。和諧文化以團結友愛、誠實守信、扶危濟困等和諧精神,以實現富強、民主、文明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之共同理想為核心內容,必將為和諧社會的建構提供根本的精神支柱,不斷增強中華民族的凝聚力。

最后,和諧文化為和諧社會的構建提供堅實的道德基礎。道德歷來都是文化的重要組成要素。而道德作為一種最基本的社會規范,是社會良性運行的重要精神基礎;道德作為一種最基本的精神力量,是社會發展最基本的精神動力。社會主義道德建設,以集體主義為原則,以為人民服務為核心,以“八榮八恥”為榮辱觀,以“五愛”為基本規范,從而必將為和諧社會的建構提供堅實的道德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