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人大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調研報告

時間:2022-12-12 09: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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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人大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調研報告

----加強對民生問題的監督為構建和諧社會服務

關注民生、重視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是黨的根本宗旨,也是人大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人大及其常委會作為國家權力機關,應該把人民群眾的利益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把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解決好。區人大常委會始終高度重視民計民生問題,把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作為人大工作的準則,以促進社會和諧為目標,以保障、改善民生為重點,不斷加強對民生問題的監督,努力提高監督實效,充分發揮職能作用,為構建和諧社會做出了積極的貢獻。

一、圍繞保障和改善民計民生開展監督,促進科學發展,維護社會和諧

解決民生問題離不開經濟和社會的全面發展,離不開生產力水平和綜合國力的逐步提高。圍繞經濟建設這個中心,常委會每年都聽取審議區政府上一年度財政決算和財政預算執行及其它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適時聽取審議本年度國民經濟計劃和財政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并作出相應決議,保證人代會確定的國民經濟計劃和預算任務的完成。為促進“十一五”規劃順利實施,常委會今年還重點聽取和審議了區政府關于xx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實施情況的中期評估報告。常委會的監督,對于促進經濟又好又快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圍繞以人為本這個核心,常委會先后對農產品質量安全法、藥品管理法、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執行情況和計劃生育、環境保護、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認真督促有關方面切實解決好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維護了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推動了黨的惠民政策的貫徹落實,為保障和改善民計民生發揮了積極的作用。圍繞民主法制建設,常委會對“五五”普法工作情況、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和治安管理處罰法貫徹落實情況等進行監督檢查,努力促進司法公正,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二、積極開展代表工作,努力發揮代表在構建和諧社會中的作用

人大代表是國家權力機關的組成人員,由人民群眾選舉產生,最了解群眾的呼聲和愿望,支持和保證人大代表發揮作用,既是人大的職責所在,也是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區人大及其常委會在搞好監督工作的同時,注重加強與代表的聯系,充分發揮代表在構建和諧社會中的作用。一是組織代表圍繞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社會普遍關注的重點問題,開展對新農村建設、迎奧運環境建設、社會治安治理、食品衛生等工作視察檢查,著力促進“一府兩院”改進相關工作,充分發揮人大代表在維護群眾合法利益,構建和諧社會中的作用。二是認真辦理代表提出的建議意見,確保代表和人民群眾滿意。代表提出的建議意見大多涉及經濟社會發展、民計民生和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息息相關。區人大常委會對代表提出的建議意見高度重視,每年都要適時聽取和審議區政府關于代表建議意見辦理工作情況的報告,并就進一步做好辦理工作提出建議意見,督促“一府兩院”依法進行辦理。三是堅持分片聯系代表制度,廣泛征求代表對人大常委會和“一府兩院”的意見和建議,促進常委會及“一府兩院”進一步改進工作,使各項工作更加符合代表和人民群眾的要求。四是堅持邀請部分區人大代表列席常委會會議和參加視察檢查、專題調研等重要活動制度,支持“一府兩院”及有關部門邀請各級人大代表參加他們組織的重要活動,努力為代表知情知政、發揮作用創造條件。

三、認真做好人民群眾的來信來訪工作,努力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

常委會堅持從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高度,把信訪工作作為深入了解民情,充分掌握民意,廣泛集中民智,化解社會矛盾的重要民主渠道,作為對“一府兩院”實施法律監督和工作監督,促進政治文明建設的重要信息“窗口”認真對待,認真受理代表和人民群眾的來信來訪,不斷規范信訪辦理程序,努力提高辦理水平,使各種信訪案件得到了妥善處置,較好地發揮了人大信訪在化解社會矛盾、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和促進全區社會穩定中的作用。

我們在肯定成績的同時,也應清醒的看到,我們在加強對民計民生監督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和問題。一是對民計民生監督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有待進一步增強,監督的領域還需要進一步拓展,監督的途徑和方法還需要進一步拓寬。對與老百姓切身利益息息相關、社會普遍關注的醫療、就業、社會保障等熱點、難點問題監督工作力度還不夠大,監督效果不是特別明顯。二是對于民計民生問題的調查研究不夠。對人民群眾所思、所想、所盼缺乏深入的了解,對于如何解決涉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一些深層次問題,還缺乏深入的研究。三是激勵代表在加強對民計民生問題監督檢查、構建和諧社會中充分發揮作用的科學有效機制還沒有形成。一些代表主動參與監督的意識不是很強,提出的建議意見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有待進一步提高。

憲法和法律賦予人大及其常委會的重要職責,就是要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突出重點、務求實效,推動科學發展,促進社會和諧,切實把廣大人民群眾的利益維護好、實現好、發展好。要著力在以下幾個方面下功夫:

一、堅持履職為民,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

在我國,國家的一切權利屬于人民,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是人民代表大會。人大及其常委會不僅是國家權力機關,而且是了解民情、反映民聲、集中民智的民意機關,在發揚人民民主、維護人民群眾根本利益、調動人民群眾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因此,人大的工作就要始終把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作為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始終站在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考慮問題,努力在群眾“最盼”上想辦法,在群眾“最急”上抓落實,在群眾“最怨”上促整改,真正在思想上尊重人民群眾,感情上貼近人民群眾、行動上深入人民群眾,工作上依靠人民群眾,著力保障和改善民計民生,實實在在為人民謀利益,推動和促進和諧社會建設。

二、加強對民生問題的監督檢查,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黨的十七大報告在改善民生方面提出了明確的目標要求,也為加強和改進人大監督工作指明了方向和重點。在現階段,就業是民生之本,就學是民生之基,就醫是民生之急,社會保障是民生之盾。區人大及其常委會應當把關切民生冷暖的醫療、就業、住房、社會保障、食品安全等問題作為重點,通過監督,讓人民群眾“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做到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要時時、事事、處處從人民群眾關注的問題出發,把群眾的需要作為調研的重點,深入基層,深入實際,體察民情,了解民意,集中民智,全面了解真實情況,掌握第一手資料,提出有前瞻性的意見和建議,進一步促進“一府兩院”解決人民群眾反映的深層次的問題。

三、做好信訪工作,維護好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

人大信訪工作不僅是密切人大與群眾聯系的橋梁和紐帶,也是體察社情民意的“寒署表”,是發揚民主的“窗口”。要健全和完善人大機關信訪工作制度、主任接待日制度和信訪工作聯席會議制度、重大信訪件應急處理機制等工作制度,促進信訪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要認真做好群眾來信來訪及上級人大常委會批轉信訪的接待、登記工作,依法耐心做好上訪人思想疏導工作和政策解釋工作,穩定上訪人情緒,積極主動地化解矛盾,消除構建和諧社會的不穩定因素;要加大對重點案件的督辦力度,加強與“一府兩院”的聯系溝通,力求從根本上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諧因素,最大限度地減少不和諧因素,使人大信訪工作真正成為黨和政府聯系人民群眾、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窗口,為人民群眾表達心聲搭建橋梁。要善于從群眾關心的問題中挖掘監督線索,把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熱點、難點問題,作為監督的突破口和著力點,積極探索人大信訪在解決民生問題方面的新方式、新方法,真正體現人大信訪為民的本色。

四、發揮代表作用,拓寬民主渠道

人大代表是國家權力機關的組成人員,是黨和國家聯系人民群眾的重要渠道。代表們大多工作在一線,生活在基層,熟悉民情、了解民意,有著廣泛而深厚的群眾基礎,是人民群眾具體利益的表達者、現實利益的傳遞者、切身利益的維護者。區人大常委會要高度重視代表工作,充分調動人大代表履職的積極性,發揮他們在解決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利益問題方面的主體作用。要繼續堅持邀請部分區人大代表列席常委會會議和參加視察檢查、專題調研等重要活動制度,支持“一府兩院”及有關部門邀請各級人大代表參加他們組織的重要活動,進一步拓寬代表聯系人民群眾的渠道,暢通民意表達的途徑,增強人大代表維護群眾利益,參與構建和諧社會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努力發揮代表在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構建和諧社會中的作用。要繼續深化“人民選我當代表,我當代表為人民”活動,積極引導代表在新農村建設、路網建設、大項目建設、征地拆遷等全區重點工作中,協助區委、區政府做好凝聚民心、促進和諧、維護穩定的工作,在促進全區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中發揮積極作用。要支持和鼓勵有實力的人大代表通過“愛心行動”等方式幫助困難群眾,為弱勢群體送溫暖,為黨和政府分憂解難。要建立完善人大代表聯系群眾的制度,使不同利益群體的訴求得到及時反映,形成民意表達和反饋的新途徑,從而更好地調動群眾的積極性,凝聚力,形成推動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強大力量。要建立人大代表參與建議辦理工作視察、檢查機制和建議辦理測評機制,不斷加大建議辦理的監督力度,特別要抓好涉及民生問題的重點建議意見辦理工作,提高黨委、人大、政府在人民群眾中的威信,共同努力創造和諧環境,營造和諧氛圍,構建和諧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