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工作科學發展觀分析材料
時間:2022-10-16 04: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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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學發展觀所要求的發展,是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發展,是物質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共同進步的發展,是以人為本,最大限度地實現好、維護好和發展好人民利益的發展,它的集中體現就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司法局是全市司法行政管理機關,擔負著法制宣傳、法律服務、法律保障三項主要職能,具體承擔著組織、指導全市法制宣傳、依法治理工作;指導、管理基層法律服務、人民調解、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負責組織開展國家司法考試、法律援助、社區矯正工作;管理、監督律師、公證、司法鑒定等工作職責。全面履行好司法行政各項工作職能職責,對于統籌協調各方面利益關系,妥善處理社會矛盾,形成科學有效的利益協調機制、訴求表達機制、矛盾調處機制、權益保障機制,推進我市平安建設、促進公平正義、服務科學發展、保障和諧穩定具有直接的、現實的意義。
認真審視近年來全市司法行政工作,雖然“五五”普法工作進展順利,司法所建設全面完成,人民調解、法律援助等工作全面開展,政風行風建設逐年進步,但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離黨和人民的期望還有很大的差距,與社會的實際需求還有較大距離。因此,我們必須要緊緊圍繞市委確定的“解放思想抓機遇、科學發展破難題、建設濱河新××”學習實踐活動的載體和“保增長、保民生、保穩定”的工作要求,進一步理清司法行政工作與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發展的最佳結合點,把各項工作納入到全市發展和穩定大局中去定位、去謀劃,堅持以人為本、執法為民,緊密聯系司法行政工作點多面廣、面向基層的客觀實際,著眼于和諧,致力于穩定,讓司法行政工作在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優化司法環境、維護人民權益中真正起到“助推器”、“穩控器”和“潤滑劑”的作用。按照市委、政府的總體工作部署,我們確定“開展法治進村(社區)活動,促進基層和諧穩定”
為主題實踐內容,以更好地為農村改革發展、基層和諧穩定和法治建設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務,加快依法治市建設進程為目的,努力實現“八個加強八個提高”的工作目標。
一是加強農民普法工作。進一步健全普法工作指導、督查、考核、評價體系,創新方法,豐富形式,在突出抓好重點對象法制教育的同時,通過建立法制講座、法律夜校、進村入戶講法等制度,不斷完善和拓展農民普法載體和平臺,擴大覆蓋面,增強滲透力,提高農民遵紀守法、依法維權的能力。
二是加強村級依法治理工作。全面貫徹依法治國基本方略,以“四民主兩公開”為主要內容,進一步完善創建標準,加快依法治理示范村的創建步伐,通過點的積累達到面的覆蓋,量的積累達到質的轉變,提高基層組織依法決策、依法管理、民主管理的能力。
三是加強人民調解工作。不斷完善人民調解組織網絡體系,加快規范化調委會建設進程,全面落實人民調解責任制、“以案定補”及矛盾糾紛定期排查機制,深化“三調聯動”機制,協調全社會力量,形成大調解合力,并不斷探索建立人民調解工作新機制,切實調動人民調解員義務調處矛盾糾紛的積極性,充分挖掘優勢、發揮作用,
提高人民調解組織化解矛盾糾紛、維護基層穩定的能力。
四是加強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進一步完善“一人一檔一卡”、“四位一體”幫教機制和定期談心回訪制度,提高銜接幫教率,降低重新犯罪率。積極協調建立安置幫教過渡性基地,幫助刑釋解教人員生活安置,提高刑釋解教人員適應社會的能力。
五是加強法律援助工作。不斷完善和暢通法律援助“綠色通道”,建立和擴大法律援助工作者隊伍,依法維護經濟困難群眾合法權益,努力做到應援盡援,重點加強農民工的法律援助工作,引導農民工依法表達利益訴求,正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提高維護經濟困難群眾合法權益的能力。
六是加強法律服務工作。加強黨對律師工作的領導,探索建立律師管理綜合考核評價機制,切實加強法律服務人員的職業道德教育,強化行政監管,保護律師權益。圍繞當前農村改革發展中出現的大量法律需求,建立農村法律服務團,拓展服務領域,采取接對幫扶的形式,開展法律服務,提高法律服務人員服務社會的能力。
七是加強公證工作。深入開展“公證為民”活動,采取巡回辦證、上門辦證、現場辦證等方式,建立“進村入戶”服務機制,不斷提升服務水平和服務質量,提高引導群眾預防糾紛、減少訴訟的能力。
八是加強社區矯正工作。積極開展社區矯正法律制度宣傳,加強工作人員業務培訓,逐步完善社區矯正工作機制,確保刑罰的順利執行,提高司法行政機關對非監禁刑罰執行人員教育改造的能力。
科學發展觀是新時期黨和國家各項事業的指導思想,也是司法行政工作的行動指南。只有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準確審視當前司法行政工作的薄弱環節和工作不足,進一步解放思想,提高標準,自加壓力,突破難點,充分發揮各項職能作用,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這個大局中有所作為并大有作為,才能在經濟社會全局中確立起不可或缺的地位,體現出不可替代的價值,從而實現司法行政事業的持續、健康、全面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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