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書記辦公會議事規則

時間:2022-06-27 10: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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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共產黨枝江市委員會

書記辦公會議事規則

討論稿

為進一步促進市委議事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試行》,特制定本規則。

一、議事范圍

書記辦公會是溝通情況、醞釀協商的一種議事形式,不是一級決策機構,不得決定重大問題。書記辦公會的議事范圍主要包括:

一對準備提交市委常委會議研究決定的重要議題進行醞釀和討論。主要包括:一對涉及全市政治、經濟、社會和黨的建設等方面的重要問題進行研究并提出意見;二醞釀重要人事任免事項。

二對重大突發事件和緊急情況及時研究,作出決定,并通報市委常委;必要時提交市委常委會審定。

三對市委常委會決定的重要事項的組織實施進行協調。

四醞釀一個階段主要工作的部署,研究處理常委日常工作中不宜由市委書記、副書記個人決定,但又不需要市委常委會討論的問題。

五交流日常工作中的重要情況。

二、會議出席和列席人員公務員之家版權所有

市委書記、副書記是書記辦公會出席人員,市委辦公室主任、市委政研室主任是書記辦公會列席人員,其他列席人員由主持人根據會議議題需要確定。

三、有關要求

一書記辦公會議可根據工作需要隨時召開。會議由市委書記主持,也可由市委書記委托的副書記主持。

二書記辦公會議議題由市委書記、副書記提出,市委辦公室主任匯總提出安排意見報市委書記確定,有關事項由相關部門準備。

三書記辦公會議應有書記辦公會成員半數以上到會方能舉行。因病因事不能出席會議的要提前向會議主持人請假;不能出席會議的辦公會成員如對議題有意見或建議,可在會前提出。

四書記辦公會商議問題時,應充分討論,如對議題產生不同意見,一般應當緩議,經進一步交換意見后再進行研究。

四、會議紀要和議定事項的落實

一書記辦公會由市委辦公室主任或市委政研室主任作記錄,會后編發會議紀要。會議紀要由市委書記或主持會議的副書記簽發。

二會議確定的事項,由市委督查室負責督辦落實。

三對確定處理的市委日常工作的重大問題,由市委書記安排分管副書記組織落實。

五、監督和紀律保證

一市委書記要帶頭執行民主集中制,充分發揚黨內民主,善于集中正確意見,自覺接受副書記的監督。副書記要支持書記的工作,接受書記對自己工作的檢查、監督。書記和各副書記要積極參與集體領導,互相信任,互相諒解,互相支持,互相監督。

二堅持集體議事制度,杜絕以傳閱會簽或個別征求意見等方式代替集體議事。對書記辦公會議定的事項,每個成員都必須堅決執行。

三書記和各副書記要自覺執行本規則,接受市委常委會、全委會和紀委的監督,接受黨員和廣大人民群眾的監督。

四書記和各副書記對應該保密的會議內容和討論情況,必須嚴守秘密,不得泄露。

五書記和各副書記如有不執行本規則,造成重大影響的,按照黨內有關規定作出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