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投資發展軟環境建設中工作責任的通知
時間:2022-07-29 11: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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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區委、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駐連部省屬單位:
為強力推進全市服務環境大建設工作深入開展,形成齊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按照自上而下層層落實責任和力度到位的要求,對各部門各單位(含駐連部省屬單位)主要負責人在投資發展軟環境建設中的責任作出如下規定:
1、各部門、各單位主要負責人是本部門、本單位投資發展軟環境建設第一責任人,對投資發展軟環境建設工作負總責。
2、加強對本部門、本單位工作人員的教育,增強大局意識、服務意識,切實為發展服務、為基層服務、為群眾服務。對副職和中層干部要加強監督檢查,敢抓敢管,敢負責任,一抓到底。
3、建立健全各項制度,層層分解目標責任.狠抓各項措施的落實,提高辦事效率,對本部門、本單位公開向社會承諾的內容必須逐項兌現到位。
4、對涉及本部門,本單位投資發展軟環境建設的重大事項要親自過問,對明察暗訪中發現的問題要一查到底,嚴肅處理;對涉及其他部門有關投資發展軟環境建設的事項,要積極協調,主動配合,杜絕人為設置障礙,嚴禁推諉扯皮.對于重要投訴件、上級領導和有關部門批辦件,要親自組織人員調查處理,對調查結果負責,并及時上報。
5、堅持從自身做起,切實改進工作作風,提高辦事效率,為本部門、本單位做出榜樣。
6、投資發展軟環境建設中各部門,各單位主要負責人責任制的執行情況是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年終考核的重要內容;對影響投資發展軟環境建設的人和事查處不力,或有案不查,瞞案不報,甚至包庇、縱容,造成惡劣影響的,將嚴肅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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