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保障書面審查通知
時間:2022-08-25 04: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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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級機關,省部屬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原行業統籌單位:
根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社會保險稽核辦法》等有關規定,我廳決定自2008年4月起對省級機關、省部屬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原行業統籌單位等開展2008年勞動保障書面審查和社會保險登記驗證及稽核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審查范圍
1.在杭的省級國家機關,省部屬事業單位、社會團體;
2.參加省級養老保險行業統籌的用人單位;
3.其他參加省級養老(工傷、生育)、醫療保險的用人單位。
二、辦理程序及時間安排
勞動保障書面審查和社會保險驗證稽核工作從2008年4月7日起開始,到5月30日結束。具體工作程序如下:
1.數據申報階段(4月7日-4月20日)。用人單位登陸“浙江省勞動和社會保障網”(),按要求下載和填報各項數據,數據報送可通過電子郵件或者直接報盤(詳見附件)。用人單位應及時上網查詢數據申報審核通過情況,并按要求補充或修正數據。
2.抽查檢查階段(4月21日-5月15日)。由省勞動保障監察總隊、社保中心、醫保中心組成聯合檢查組,隨機抽取部分用人單位進行實地檢查和集中座談。
3.審核定級階段(5月16日-5月30日)。用人單位提交勞動保障書面審查、社會保險驗(換)證以及養老、醫療保險稽核所需書面表格材料(詳見附件),接受書面審查和信用定級。
4.總結表彰階段(6月1日-6月30日),在信用浙江網和省勞動保障網上公示用人單位勞動保障信用定級結果;形成2008年書面審查和驗證稽核工作的總結匯報材料,確定誠信單位名單,召開總結表彰會議,進行公示表彰。對定級結果有異議的用人單位,可在6月15日前提交報告申請復核。
三、方法與要求
1.用人單位應主動對照各項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尤其是《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認真組織開展全面細致的自查自糾,自覺整改存在的問題。
2.用人單位應仔細閱讀填表說明,填報數據真實準確,文字說明言簡意賅。本次書面審查數據報送分電子文檔申報和書面材料提交兩個階段,用人單位應注意電子文檔申報數據與書面填報數據的一致性。
3.各行政主管部門和行業主管單位要切實負起責任,對所屬單位統一布置,加強指導和監督,積極主動做好勞動保障書面審查和社會保險登記驗證及稽核工作。
4.本次書面審查的工作重點為發現問題、幫助規范,用人單位應如實填報、積極整改,嚴懲虛報瞞報等造假行為。對通過書面審查和驗證稽核發現存在問題的用人單位,我廳將幫助其查找原因,研究對策,及時規范勞動保障用工行為。對拒不參加書面審查和虛報瞞報數據的用人單位,將責令限期整改或給予行政處罰,并作為失信行為向社會公示。
5.為提高效率和方便用人單位,審核定級階段(5月16日—5月30日)我廳將在杭州市體育場路538號金祝大廈8樓大廳設立書面審查和驗證稽核工作統一辦理窗口。
6.咨詢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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