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估價機構評審通知
時間:2022-08-25 06: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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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縣(市、區)國土資源局,各土地評估機構:
為進一步規范土地評估中介服務行為,加大土地評估機構監督檢查力度,根據國土資源部《關于改革土地估價人員和機構監督管理方式的通知》(國土資發〔**〕237號)要求,省廳決定在全省范圍內開展**年度土地估價機構評審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評審對象
全省范圍內從事土地評估業務的機構。
二、評審內容及所提供的材料
1、土地評估中介機構年度評審申請表(見附件1);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
3、機構從業人員狀況(見附件2);
4、**年度土地評估服務業績清單(見附件3);
5、**年度土地估價報告與技術報告各一份。
三、評審材料上報時間
2008年3月31日前,各有關土地評估機構將材料以郵政特快專遞上報省國土資源廳土地利用管理處。同時,將土地評估中介機構年度評審申請表、機構從業人員狀況和**年土地評估服務業績清單通過電子郵件報送相應的電子文檔,電子文檔格式見附件1至附件3,可在省廳網站下載()。
四、報告抽查時間
省廳在收到各機構報送的業績清單后,于2008年4月1日至3日對清單進行審核匯總,作為對土地估價報告進行隨機抽查的依據。4月7日至10日,確定所需抽查的報告,并于該期間每日10時前電話通知被抽查單位,被抽查單位應在接到電話通知的2小時內,將被抽查到的報告按《城鎮土地估價規程》標準完整裝訂一份,以郵政特快專遞形式寄往指定地址,寄出時間以當地郵局郵戳為準。
五、結果公告
省廳將組成評審委員會,對各機構報送的土地評估中介機構有關情況、土地估價業績、抽查的土地估價報告開展評審工作。評審結果將于2008年4月進行公告。
逾期不上報年度評審材料的機構,將視為自動放棄,不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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