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電業績審核通知

時間:2022-08-29 03: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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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電業績審核通知

**廣播電視集團,各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各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電視劇制作許可證(甲種)單位:

現將國家廣電總局辦公廳《關于對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機構和〈電視劇制作許可證(甲種)〉機構進行**年度業績審核工作有關事宜的通知》(廣辦發社字[**]193號)轉發給你們。現結合我省實際,提出如下意見,請一并執行。

一、填寫要求

請各單位認真學局文件,按照填寫要求,選擇不同的附件表格填寫。

我省同時持有《電視劇制作許可證(甲種)》和《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的單位,請填寫“附件2”和“附件3”。

持有《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的單位,請填寫“附件1”和“附件3”。**年6月30日后取得《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的單位,《業績審核表》和《機構情況表》內的“制作經營業績”相關欄目可暫不作要求,但仍需認真填寫其它欄目。

二、時間要求

請各單位于2008年1月15日前,將填好的各類表格加蓋單位公章后,一式二份報省廣電局。逾期無故不參加業績審核的,定為“不合格”,省廣電局將撤銷其許可證。

持有《電視劇制作許可證(甲種)》的單位,審核表和相關材料上報省廣電局藝術管理處。聯系人

持有《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的單位,審核表上報省廣電局社會管理處。聯系人:

請各地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加強日常監管,督促本轄區內制作單位按總局和省局的要求,按時保質完成業績審核工作。

**省廣播電視局

二ΟΟ八年一月七日

主題詞:廣播電視管理規定

廣電總局辦公廳關于對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機構和《電視劇制作許可證(甲種)》機構

進行**年度業績審核工作有關事宜的通知

根據《廣播電視管理條例》和《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管理規定》(總局34號令),總局決定自**年12月至2008年3月,對全國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機構和《電視劇制作許可證(甲種)》機構進行**年度業績審核工作。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審核機關

省級廣播影視行政管理部門負責本轄區內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機構和《電視劇制作許可證(甲種)》機構業績審核工作,總局負責中央國家機關所屬制作機構的業績審核工作。審核結果將在2008年3月底由總局統一通告。

二、審核對象

(一)《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機構;

(二)《電視劇制作許可證(甲種)》機構。

三、審核內容

(一)執行廣播電視法規、規章和規定的情況;

(二)節目制作經營業績情況;

(三)根據規定需要審核的其他情況。

四、審核標準

審核機關應按照《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管理規定》(總局令第34號,以下簡稱“34號令”)的有關規定和本通知的要求,對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機構逐一做出審核“合格”、“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結論。其中對執行各項法律、法規情況良好,有制作經營業績的,定為“合格”等級;有制作業績,但有輕微違規行為,經批評教育后切實整改的,定為“基本合格”等級;有嚴重違規問題、經批評教育仍不整改的,存在嚴重違規發行影視劇問題的,全年無制作經營業績的,或無故不參加業績審核的,定為“不合格”等級,并撤銷其節目制作經營許可。

五、工作要求

(一)各制作機構根據所持許可證分別填寫《**年度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機構業績審核表》(附件1)和《**年度〈電視劇制作許可證(甲種)〉機構業績審核表》(附件2)。其中,同時具有《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和《電視劇制作許可證(甲種)》的機構,只需填寫《**年度〈電視劇制作許可證(甲種)〉機構業績審核表》。各《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機構和《電視劇制作許可證(甲種)》機構還需同時填報《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機構情況表》(附件3)。各項報表應在2008年1月15日前上報當地省級管理部門,中央國家機關所屬制作機構經業務主管部門審核后,于2008年1月15日前上報總局社會管理司。

(二)各省局在對轄區內制作機構審核完成后,應于**年2月5日前將下列材料上報總局社會管理司:

1.本省(自治區、直轄市)節目制作機構年度審核情況報告(報告中分類列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機構名單);

2.《**年度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機構業績審核表》(附件1);

3.《**年度〈電視劇制作許可證(甲種)〉機構業績審核表》(附件2);

4.《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機構情況表》(附件3);

5.《**年度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機構業績審核合格機構情況一覽表》(附件4)。

(三)附件3和附件4兩個表格,可按總局設定的內容填寫成電子文檔,發至社會管理司節目管理處電子信箱。

(四)本次業績審核不受理晉升《電視劇制作許可證(甲種)》資格申請。

(五)聯系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