價格服務進校園通知

時間:2022-09-02 04: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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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格服務進校園通知

各中小學、幼兒園:

根據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在全國開展“價格服務進萬家”活動的通知》(發改價檢[]138號)和**市物價局、**市教育局《關于開展“價格服務進校園”活動的通知》(青價檢[]104號)精神,經研究決定,自即日起在全區中小學、幼兒園中廣泛開展“價格服務進校園活動”,現將此項活動的實施意見通知如下:

一、“價格服務進校園”活動的基本原則和指導思想

“價格服務進校園”工作堅持價格服務為主,寓價格監管于服務之中;堅持以服務學生及家長為重點;堅持利用現有條件,著眼于建立價格服務的長效機制,健全學校收費管理的自我約束機制為基本原則。

“價格服務進校園”活動的指導思想是通過開展“價格服務進校園”活動,建立規范教育收費的長效機制,維護學生及其家長和學校的合法權益。在促進學校執行教育收費政策到位的同時,進一步理順學校收費中的一些矛盾和問題。通過開展“價格服務進校園”活動,在物價部門、教育主管部門和學校、學生、家長之間建立起相互溝通的渠道,完善創建“教育收費規范校”和“教育收費誠信示范校”的新機制,構建和諧的教育環境。

二、“價格服務進校園”活動的目標任務

“價格服務進校園”工作總體上要達到“誠信收費的理念要進校園、價格服務的形態要進校園、價格服務的機制要進校園”,也就是說要充分利用現有條件,深化價格服務手段,使“價格服務進校園”活動能夠做得好、有新意,立得住、求實效。具體要求是:

(一)收費政策透明到位。各中小學、幼兒園要依據上級有關政策要求,對收費項目進行全面清理并以各種形式進行公示,做到收費政策清楚透明。

(二)信息服務及時準確。要把教育收費以及其他相關的價格和收費信息提供給學生及家長。

(三)咨詢投訴渠道暢通。要建立學校與學生及家長溝通的平臺,確保投訴渠道暢通,及時解答價格和收費有關政策咨詢。

(四)民情民意及時了解。要善于收集、了解學生和社會對教育收費問題的反映,及時向收費主管部門反映民情民意,為科學合理地制定教育收費政策提供依據。

(五)反應機制靈敏快捷。要利用現代化、信息化等手段做好“價格服務進校園”的各項工作,做到反應靈敏快捷。

三、“價格服務進校園”活動的具體內容及措施

(一)設立收費咨詢員。各中小學、幼兒園要安排一名專(兼)職人員,負責教育收費咨詢監督工作,及時提供教育收費政策和信息,答復學生及家長提出的收費問題,監督學校的收費行為,主動向價格、教育等行政主管部門反映、反饋學校收費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及解決辦法。

(二)開辟網上活動專欄。有條件的學校要在學校網站上開辟“價格服務進校園”活動專欄。主要反映“價格服務進校園”活動情況,與教育收費管理相關的動態信息;收錄國家有關教育法律法規,國家和省、市制定出臺的與教育收費管理相關的政策文件;定期公布、更新《教育收費標準公式欄》中的相關信息;以班級為單位,在學期末公布各代辦項目的收入、支出、節余和清退情況。

(三)設立收費公示牌。各中小學必須在校園醒目位置,統一設置由物價部門監制的《教育收費標準公示欄》(見附件),具體內容包括:

1、公示價格部門核發給該校的收費許可證所列的收費項目,包括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依據文件文號、收費范圍和備注;

2、公示代辦費項目及標準。是指在省、市物價、財政主管部門有關文件規定的范圍以內的代收費項目;

3、對部分學生減免的有關政策及減免項目和標準;

4、“收費許可證”號;

5、公布價格監督舉報電話(12358)、教育熱線電話、學校收費監督員姓名和聯系電話、學校負責有關收費問題的部門和電話等。

四、“價格服務進校園”活動的工作要求

(一)加強溝通,協調配合。“價格服務進校園”活動是一項綜合性工作,由區物價局會同區教體局具體負責對全區中小學、幼兒園開展價格服務工作。各中小學、幼兒園要與收費主管部門加強溝通聯系,支持和配合“價格服務進校園”活動的順利開展。

(二)聯系實際,注重實效。活動中,要針對本單位收費工作存在的實際問題,因地制宜地組織形式多樣的宣傳、咨詢等活動。要不斷總結經驗,推動價格服務工作的創新。

(三)優化服務,健全制度。“價格服務進校園”活動的實質是強化服務,要把服務的立足點落實到每一位學生和家長,通過有效的價格服務,維護學生和家長的合法權益。各中小學、幼兒園要通過活動的開展進一步健全收費管理的自我約束機制,要堅持“收支兩條線”、“一費制”收費制度和“一證、一卡、兩公開、四統一”收費原則,從根本上規范教育收費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