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工作單位職責通知

時間:2022-09-17 09: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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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工作單位職責通知

各鎮、鄉,縣直屬各單位,在玉上級垂直管理各單位:

為了進一步加強對全縣人才工作的領導,加快實施人才強縣戰略,建設高素質的人才隊伍,現就明確縣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工作職責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黨和國家各項人才政策,堅持黨管人才原則,在縣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整合人才工作力量和資源,充分發揮成員單位職能作用,不斷強化觀念創新、政策創新、機制創新和服務創新,努力形成統分結合、協調高效、優勢互補、整體聯動的人才工作運行機制,全面推進人才隊伍建設,為我縣經濟社會又快又好發展提供堅強的人才保證。

二、職責分工

(一)縣委辦、縣府辦

1、負責傳達中央和省、市、縣有關人才工作會議和文件精神。

2、協調安排需要提請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的人才工作重大事項和有關會議。

3、牽頭組織或協調有關部門開展綜合性的調查研究。

4、參與全縣人才工作有關政策、措施的制定。

5、協助縣委、縣政府領導加強與優秀人才的聯系,負責收集、反饋聯系和督辦有關問題。

6、組織專家咨詢小組為縣委、縣政府重大決策提供科學咨詢服務,參與人才工作有關政策、措施的制定。

(二)縣委組織部

1、指導協調人才工作,整合人才工作力量和資源。

2、牽頭制定、完善全縣人才政策和具體規定。

3、負責非公企業人才隊伍建設和黨員人才工程建設。

4、協助抓好“新臺商”隊伍建設。

5、負責或督促指導黨政人才、企業經營管理人才、專業技術人才、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隊伍建設。

6、負責指導各類人才聯誼會建設和管理。

7、組織高層次人才的學歷教育、進修、送培工作,管理全縣各類人才培訓工作。

8、指導抓好創新型領軍人才的選拔、培養和管理等工作。

9、健全人才工作目標責任考核體系,加強對人才工作的指導、督促和考核。

10、指導、協調有關部門做好人才工作的基礎性工作。

11、加強人才工作機構和人才工作隊伍建設。

12、承擔縣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管理職能,定期向縣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匯報工作。

(三)縣委宣傳部

1、負責人才強縣、人才工作政策和優秀人才先進事跡、人才工作先進單位典型經驗的宣傳,研究制定全縣人才工作的宣傳計劃并組織實施。

2、負責協調和宏觀管理全縣文化藝術、廣播電視、新聞出版、社會科學領域人才工作,指導和協調全縣宣傳系統“四個一批”人才工程。

3、會同有關部門積極做好各類人才隊伍的思想政治工作和職業道德宣傳教育工作。

4、負責全縣政工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工作。

5、負責全縣新聞系統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工作。

(四)縣委統戰部

1、協同有關部門做好黨外人才的培養選拔、教育培訓和黨外代表人士的安排和使用等工作。

2、宣傳、貫徹黨的人才政策,調查了解黨與黨外人才的合作共事情況,總結交流經驗,調動黨外人才的積極性。

3、了解和研究黨外人才的思想動態,反映他們的意見和要求,提出做好黨外人才引進、培養、使用的政策性意見和建議。

4、重點掌握和聯系一批黨外人才、非公有制經濟企業和社會組織的優秀人才。

5、參與制定有關黨外人才政策,利用統戰工作渠道做好人才引進及引智工作。

(五)縣發展和改革局

1、參與研究制定與全縣科技發展和高新技術產業發展戰略、規劃、計劃相適應的中長期人才規劃和人才工作目標。

2、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科技人員對全縣重大項目進行可行性論證。

3、協同做好人才工作目標的落實和檢查工作。

(六)縣經貿局

1、牽頭負責全縣企業經營管理人才隊伍的綜合管理,研究制定調動企業經營管理人才及專業技術人才積極性的政策措施。

2、會同有關部門開展企業管理人才的培訓工作,提出年度培訓工作目標,落實年度培訓計劃。

3、配合做好全縣企業專業技術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

4、會同有關部門做好為企業引進人才和智力的牽線搭橋工作,促進企業與高校、科研院所的交流和合作。

5、負責研究建立和完善企業經營管理人才評價體系,建立健全全縣企業經營管理人才信息庫。

(七)縣教育局

1、負責做好教育系統人才工作,研究制定教育領軍人才開發培養的規劃和措施。

2、實施名師、名校長造就工程,做好名師、名校長等的選拔培養工作。

3、對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子女的基礎教育給予支持和幫助。

4、對各類人才的培訓提供教學點、師資等教育資源。

(八)縣科技局

1、協助做好全縣科技人才隊伍的培養和管理工作。

2、會同有關部門貫徹落實科技進步與人才工作責任制,并做好指導、檢查、督促工作。

3、負責對科技進步獎的組織、評審工作。

4、組織重大科技攻關,促使科研成果轉化為生產力。

(九)縣財政局

1、負責安排和核撥人才專項資金,并對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檢查監督。

2、參與制定、修改、完善有關人才待遇的規定和辦法。

(十)縣人勞社保局

1、負責全縣人才隊伍的綜合管理,研究制定全縣人才開發培養的規劃和政策措施。

2、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人才的培訓培養和引進工作,建立健全全縣人才信息庫,負責全縣各類人才宏觀統計。

3、負責全縣專業技術職稱制度改革和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定的綜合管理;負責專業技術人員的繼續教育管理工作。

4、負責全縣職業技能鑒定和技師、高級技師的資格評審工作。

5、制定并組織實施人才流動開發、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指導和人力市場管理等政策;不斷完善人力市場體系,拓寬人才服務領域,完善人才服務功能,充分發揮市場配置人力資源的基礎性作用。

6、管理全縣公務員隊伍,負責全縣公務員隊伍的培訓、管理及宏觀指導工作。

7、負責對享受政府特殊津貼人員、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省“151人才”等的推薦和服務工作,做好市“211”人才的選拔、獎勵、培訓和管理工作。

8、負責回國來玉留學人員和企業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全縣各類人才的引進工作,管理協調外國專家工作。

9、負責建立和完善各類人才養老、醫療、失業等社會保障機制工作。

10、指導、協調全縣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

(十一)縣建設規劃局

1、負責做好城建系統人才工作,充分發揮他們的工作積極性。

2、根據國家房改政策和我縣實際情況,負責做好人才公寓建設工作。

3、制定出臺外籍人才享受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有關政策。

(十二)縣農業局

1、協調做好農業系統的人才工作,研究提出農業人才建設政策意見,調動人才隊伍積極性,發揮人才的創造性。

2、牽頭開展農民素質培訓工作,開發農村人才資源。

3、牽頭組織或參與全縣農村人才建設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提出加強全縣農村人才工作的政策措施。

4、參與對農村人才規劃、培養、引進工作的指導。

(十三)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1、負責做好文化藝術、廣播電視、新聞出版系統人才工作,研究制定人才開發培養的規劃和措施。

2、負責推薦縣宣傳文化系統“四個一批”人才。

3、負責文化藝術、廣播電視、新聞出版系統高層次人才的聯系、服務和管理工作。

4、加大文藝急需人才引進和高層次人才培養的力度。

(十四)縣衛生局

1、負責做好衛生系統人才工作,研究制定衛生領軍人才開發培養的規劃和措施。

2、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高級人才醫療保健措施,做好高級人才體檢工作,建立高級人才健康檔案

3、負責衛生系統高層次人才的聯系、服務和管理工作。

(十五)縣科協

1、發揮黨委和政府聯系廣大科技工作者的橋梁和紐帶作用,建好“科技工作者之家”,組織科技人員開展學術交流、科學普及、技術推廣、咨詢服務和國際民間科技交流等活動。

2、接受委托,承擔科技項目評估與論證、科技成果鑒定等任務,組織科技專家、學者開展軟課題研究和決策論證,辦好“**科技講壇”。

3、負責開展農函大培訓、農民技術職稱評定和農技協服務工作,培養農村實用型鄉土人才。

4、會同有關部門開展科普工作先進單位和優秀科普工作者、自然科學優秀論文的評選、表彰和宣傳工作。

5、建立科技人員合法權益維護組織,做好科技人員的維權工作。

三、工作要求

1、各成員單位要站在全縣人才工作大局的高度,切實履行職責,落實各項措施,做到相互協調配合,確保全縣人才工作運行機制協調高效,各項職責落到實處。

2、各成員單位要根據各自的職責分工和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確定的工作要點,制定本單位具體的工作計劃,并認真抓好落實。要定期向縣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反饋各自履行職責和人才工作進展情況,每年年底前向縣委人才領導小組書面報告年度人才工作完成情況和下年度工作計劃。

3、各成員單位出臺涉及全局性的人才工作政策、規定,人才工作的重要會議、重要活動和重要事項,要及時報縣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審定。

4、各成員單位要明確專門職能處室和人才工作聯絡員,負責本部門、本系統人才工作牽頭組織、協調聯絡等工作。

5、遇到全局性工作,各成員單位要統籌安排,協調力量參與,共同完成任務。

6、各成員單位要積極參加縣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例會,定期交流工作情況,協調落實縣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部署的有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