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體質健康督查通知

時間:2022-10-06 10: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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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體質健康督查通知

各縣(市、區)教育局,市局各直屬學校:

在各級各類學校中施行《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以下簡稱《標準》)是我國學校體育工作的一項基本制度,是提高學生身體素質的一項有效措施。為切實貫徹落實好《標準》,確保學校體育課時的開齊開足,確保學生每天至少體育鍛煉一小時,同時及時掌握我市學生體質、健康狀況的發展動態,經研究,決定建立《標準》實施情況督查制度。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領導

為了加強對我市各地實施《標準》工作的領導,市教育局建立工作領導小組和督查小組。領導小組組長林衛平,副組長張志宏,成員:李珍陽、蔡聲遂、應元漲。督查小組組長:張志宏,副組長:李珍陽、蔡聲遂、應元漲,成員:葉寧、汪伯芝、方洪壽、王青迪、劉堅、孫長安、黃宗揚、吳向群,各地也要成立相應的領導小組和督查小組,具體實施督查工作。各級各類學校要成立工作班子,落實工作條件和經費,負責實施《標準》的各項工作。

二、工作職責

市教育局重點督查市局直屬學校和我市的省級、市級重點高中和省級、市級示范性初中。縣(市、區)教育局督查所屬全體中小學。

三、督查方法

督查采取現場指導和整群抽樣相結合。各級督查要加強對學校測試工作的指導,確保測試數據的準確性。要采取整群抽樣辦法,對所屬學校進行抽檢。即以縣(市、區)為單位,隨機確定抽查學校,以被抽查學校全部學生為抽樣對象進行抽樣檢測,以年級分層、以班為單位隨機整群抽樣構成檢查樣本;隨機整群抽樣時,所抽取的班級必須提供學校自測成績和全部真實名單。

市督查組每年抽檢一定比例的樣本縣(市、區)和樣本學校。

四、督查時間

各級各類學校應按要求制定實施《標準》計劃,在9月15日至11月31日期間完成數據的測試、統計、上報工作(以教育部學生體質健康網公布的上報成功學校名單為準),并隨時接受上級教育部門的督查。

各縣(市、區)教育局應及時制定實施《標準》督查方案,明確督查的各項工作要求和時間安排。

縣級督查應在每年11月底前完成,市級督查在每年的12月15日前完成,省級督查在每年的12月底完成。

五、督查結果

通過整群抽樣,達標率為原學校自測結果的80%以上視為通過;低于80%則整個縣(市、區)樣本不通過。抽檢結果應通過媒體向社會公布,對于達標者給予表彰,未達標者給予通報,并責成當地教育行政部門采取進一步措施,限期整改。省廳將定期公布有關市、縣和重點中學的學生體質狀況。今后,實施《標準》所反映的學生體質狀況,將作為考核學校和當地教育行政部門的重要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