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秀共青團員評選通知
時間:2022-10-16 04: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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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機關各直屬團組織:
去年以來,市直機關各級團組織和廣大團員青年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緊緊圍繞黨的中心任務和部門工作重點,認真開展增強共青團員意識主題教育活動,深入實施“青春創業”行動和共青團“凝聚力工程”,大力開展精神文明創建活動,求真務實,開拓創新,為加快我市經濟社會發展做出了積極貢獻。為了總結經驗,表彰先進,激勵市直機關各級團組織和廣大團員青年建功立業、爭先創優,市直機關團工委決定,“五四”前評選表彰市直機關紅旗團組織、優秀團干部和優秀共青團員?,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條件:
1、紅旗團組織:班子健全,按期換屆,整體素質高,團組織富有凝聚力、戰斗力、創造力;圍繞中心,服務大局,扎實有效地開展團的活動,在所在單位黨的中心工作中發揮積極作用;認真做好服務青年的工作,為青年成長、成才辦實事、辦好事。
2、優秀團干部:政治立場堅定,深入學習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認真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有較高的政治理論素養;開拓創新,求真務實,結合實際創造性地開展團的工作;刻苦學習,作風扎實,銳意進取,廉潔勤政,成績顯著。
3、優秀共青團員:能夠認真學習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道德品質高尚;認真履行《團章》規定的各項權利義務,積極參加團的活動;刻苦學習,勤奮工作,銳意進取,崗位技能出眾,文明誠信,在本職工作和社會生活中發揮模范帶頭作用。
二、評選表彰的辦法
紅旗團組織的評選,采取自行申報、分組聯評的辦法進行。申報紅旗團組織的各直屬團組織,填寫《市直機關紅旗團組織申報表》(見附表),于3月25日前報市直機關團工委;團工委對申報單位進行分組,各組由組長召集進行交流評比,于4月5日前將評比結果報團工委。
優秀團干部、共青團員的評選,由各直屬團組織按照分配名額,嚴格評選條件,擇優推薦人選,填寫所附表格,于4月5日前報送市直機關團工委。
市直機關團工委對評選出的紅旗團組織和優秀團干部、優秀共青團員,在認真審查的基礎上,確定表彰的團組織和個人,于“五四”前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