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放煙花爆竹管理通知

時間:2022-10-31 10: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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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放煙花爆竹管理通知

各街鎮鄉人民政府(辦事處),縣府各部門,縣屬各廠礦、中學:

《**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已于**年9月29日經市第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將于**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為確保《條例》貫徹落實,根據市政府辦公廳《關于貫徹**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的通知》(**辦發〔**〕255號,以下簡稱《通知》)精神,現就做好我縣**年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工作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切實加強燃放煙花爆竹工作的領導

煙花爆竹由禁放改為限放,是政府認真貫徹落實《條例》的重要舉措,是以人為本執政理念的具體體現。為了讓《條例》和《通知》的相關規定落到實處,切實保障國家、集體和公民人身財產安全,減少火災、傷人事故的發生,讓全縣人民過一個歡樂、祥和的春節,縣政府決定成立大足縣燃放煙花爆竹管理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名單附后),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安監局。

領導小組主要職責:負責全縣燃放煙花爆竹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部署、協調各街鎮鄉和相關部門開展燃放煙花爆竹管理工作;研究解決燃放煙花爆竹管理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辦公室主要職責:牽頭組織和協調有關單位認真貫徹落實《條例》和《通知》精神,研究制定燃放煙花爆竹管理工作的實施辦法;督促各街鎮鄉和相關部門切實履行監管職責;組織協調相關部門開展《條例》和《通知》的宣傳工作;組織有關職能部門開展綜合執法;落實縣政府和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各街鎮鄉、各相關部門要切實加強對轄區燃放煙花爆竹管理工作的領導,成立相應組織機構,制訂方案、精心組織、周密部署,確保各項工作貫徹落實。

二、明確責任,落實措施,認真履行燃放煙花爆竹管理職責

縣公安局是燃放煙花爆竹工作的主管部門,要全面加強燃放煙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認真做好煙花爆竹運輸、焰火晚會燃放許可工作,會同安監、環保、供銷等部門確定并公布我縣允許銷售、燃放的煙花爆竹的規格和品種;依法查處在禁放時間、禁放地點燃放煙花爆竹、燃放不符合規定規格和品種的煙花爆竹、非法攜帶、運輸和超量儲存煙花爆竹的行為。

縣安監局要加強對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監管;認真審查煙花爆竹銷售、儲存場所安全條件,發放煙花爆竹銷售許可證;監督檢查銷售單位和臨時銷售網點執行銷售許可規定的情況;依法查處違反規定非法銷售和在禁放區域或場所內非法生產、儲存煙花爆竹的行為。

縣供銷社要做好全縣煙花爆竹專營管理工作,會同相關部門制訂專營管理辦法和零售網點布點方案;對我縣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品種進行初選,實施統一采購和配送,并搞好經營管理人員的業務培訓;配合安監、公安、工商等部門做好市場管理和整頓。

縣工商局要加強市場流通領域煙花爆竹的質量監督,做好銷售網點及批發的煙花爆竹產品質量抽查和監督檢查,并通報質量抽查情況,依法查處無證無照經營的行為。

縣交通局要做好煙花爆竹道路運輸企業和運輸車輛、駕駛員、裝卸管理人員、押運員的資質管理,依法做好監督檢查工作。

宣傳部門要協調、組織新聞媒體,做好燃放煙花爆竹管理的宣傳工作。通過廣播、電視、周刊等多種形式,廣泛宣傳縣政府《關于**年春節期間限制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和本《通知》精神,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增強其依法燃放的意識。

縣質監局、縣教委、縣衛生局、縣林業局、縣博物館等相關部門要依照各自職責認真做好質量監督、中小學生的安全教育、傷員救治、森林和景區防火等工作。縣公安消防大隊要制訂切實可行的防火應急預案,隨時保持臨戰狀態。

三、嚴肅紀律,強化監管,把煙花爆竹燃放工作落到實處

各街鎮鄉要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切實加強組織管理,督促本轄區內有關基層組織和有關單位認真履行職責,抓好各項措施的落實。凡燃放煙花爆竹管理工作領導機構不健全,無工作方案和預案,措施、責任不落實,發生重大火災和人身傷亡事故的,將嚴格實行責任倒查制,追究有關責任人員的責任。

各級各相關部門必須加大監管力度,強化煙花爆竹生產、運輸、儲存、銷售、燃放的安全監管,嚴格執法。

(一)嚴格煙花爆竹市場監管。一是加強運輸環節的安全監管。從**年12月23日開始,縣公安局、交通局等部門在我市邊界入口、重要路口、高速公路入口設立煙花爆竹安全檢查站,加強對車輛、車站、船舶、碼頭的安全檢查,及時發現、查處非法運輸、非法攜帶煙花爆竹的行為。二是縣安監、工商、公安、供銷部門從**年12月23日開始,加大對非法儲存、銷售煙花爆竹的查處力度,對集貿市場、攤點和城郊結合部的租賃戶等重點地區和重點場所,開展全面檢查,對銷售單位和零售網點采購銷售違反規定的煙花爆竹規格和品種,由縣安監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依法處以相應罰款。

(二)強化燃放環節監管。一是在禁止燃放的場所及周邊設置醒目的禁放警示標識。縣公安、安監、供銷、工商等部門嚴格督促、指導禁放區域的產權單位或使用單位按照《條例》和《通知》要求,在**年1月10日前設置、張貼本區域內統一的禁放標識,并對設置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對未落實的,要責令整改,限期設置。二是加強守護值班。各街鎮鄉要逐級明確燃放守護的組織領導責任,建立目標責任機制和網絡,把燃放環節的安全監管落到實處;對禁放區域,嚴格督促禁放區域內重點單位,采取“點對點定責任,人盯人抓落實”的措施,逐一落實禁放監管領導和守護值班責任人,對允許燃放的區域堅持街道管片,居(家)委會管段,社區物業管理部門小區、樓院的做法,切實加強重要建筑物、危險源、可燃物周邊的守護。三是加強對違規燃放行為的查處。縣公安局要增派充足警力,督促檢查和巡邏監控,對違反規定在禁止燃放的區域和時間燃放煙花爆竹以及燃放不符合本縣公布的規格和品種的煙花爆竹的行為,堅決嚴厲查處。

各級各相關部門于**年12月30日前,將本地區、本部門燃放煙花爆竹管理工作方案報縣燃放煙花爆竹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