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土地調查通知

時間:2022-12-17 03: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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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土地調查通知

各州、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級有關單位:

20****年以來,按照國務院《關于開展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通知》(國發〔20****〕38號)要求,我省組織全面開展了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工作。截至目前,縣級以上行政界線轉繪和行政區域內面積量算工作已完成,全省129個縣(市、區)農村土地調查招標工作已結束,省級財政補助經費已下達,工作進展情況總體較好。但部分州(市)仍然存在領導重視不夠、工作經費不落實、工作進展不平衡等問題。為進一步做好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工作,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是我國的一次重要國情國力調查,意義重大,任務繁重,時間緊迫。各地、各有關部門必須高度重視,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工作進程。各級人民政府主要領導作為第一責任人,要對調查工作負總責,親自推動調查工作。要及時召開專題會議,研究制定進一步做好調查工作的具體辦法和措施,大力推進調查工作。2009年6月底前,要全面完成外業調查、數據庫建設工作,確保2009年10月30日前報國土資源部進行數據匯總。未按期完成調查任務的州(市),要暫停其農用地轉用、土地征收和土地開發復墾整理的項目審批。

二、關于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所需經費問題。按照中央、省、州(市)、縣(市、區)4級財政分級負擔的原則,2008年省級財政補助經費已全額下達。各地要根據調查工作進展情況,及時籌集落實本級財政配套經費,并嚴格資金管理,確保調查工作順利開展。

三、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涉及面廣,工作量大,技術性強,時間要求緊。各級人民政府要抓緊組織協調相關部門,積極參與調查工作,配合做好全省“土地調查進我家”宣傳活動,調動社會各界力量,形成工作合力,確保調查工作按期完成。

四、各級人民政府要對當地調查數據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負責審核把關。對擅自修改調查資料和數據,造成數據失真的,要按照《土地調查條例》的規定處理;對不能按時完成調查工作任務的,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