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考核工作通知

時間:2022-02-18 08: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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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考核工作通知

機關各處室、各直屬單位:

根據鎮政人發〔*〕165號《關于做好*年度全市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工作通知》的精神,結合我局實際,就今年年度考核工作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考核時間

*年度考核工作從*年12月開始,至2009年1月15日結束。

二、考核內容

(一)公務員的考核

公務員的考核要按照《公務員考核規定(試行)》(中組發〔2007〕2號)和《江蘇省公務員考核實施辦法》(蘇組通〔2007〕68號)文件規定,以公務員的職位職責和所承擔的工作任務為依據,全面考核德、能、勤、績、廉,重點考核工作實績。

在年度考核中,對被確定為優秀等次公務員的嘉獎、記三等功的獎金發放標準,按照市委組織部、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中組部、人事部關于印發〈公務員獎勵規定〉的通知》的通知(鎮政人發〔*〕12號執行)。

(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考核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考核,按照我省和我市有關政策及鎮政人發〔*〕165號通知精神,結合本單位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局管干部被確定為優秀等次的要報局黨委審批。年度考核中被評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報局黨委審核備案。

三、考核方法和程序

1.考核工作在局黨委領導下由張國富書記具體負責,組織人事處具體實施。

2.對公務員和其他工作人員的考核分平時考核和年度考核。平時考核以工作實績為依據。年度考核以平時考核為基礎。

3.年度考核程序

(1)被考核人按照考核內容和標準,對照職責和年度工作任務完成情況進行總結,填寫"年度考核登記表"(機關科以下(含科級)人員填寫的"年度考核登記表",從鎮江市人事局網站*上"相關下載"欄目下的"公務員管理處"中下載,并統一用16K紙打印,"個人總結"寫好后交由各自的分管領導填寫評語和考核等次建議,交組織人事處);

(2)進行民主測評;

(3)局黨委研究提出考核等次初步意見;

(4)公示;

(5)局黨委研究確定考核結果;

(6)將考核結果通知被考核人并簽字確認。

局機關借用的事業單位人員,由局組織民主測評,提出考核意見,并反饋給原單位執行。

四、相關要求

機關各處室、各直屬事業單位,要按照考核要求,結合實際,精心組織。要加大考核力度,規范考核程序,嚴格執行考核規定不斷提高考核工作的整體效能,確保圓滿完成年度考核工作。

二○○九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