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高綜合評價通知

時間:2022-03-09 02: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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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高綜合評價通知

各市教育局基教科、教研室(教科所):

根據近期各高中在評價過程中反映的問題,為統一標準,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實證材料的審核

實證材料審核要按《關于印發<安徽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方案(試行)>的通知》(教基〔20*〕6號)進行,對評A(優秀)的材料要嚴格按照評價標準的相應要求進行審核,實證材料的名稱要明確具體。

二、評價等級比例

被評為A等(優秀)的比例由實證材料決定,當A等(優秀)比例達30%,省版系統提出警示;當A等(優秀)比例達50%時,省版系統會提示要求市縣教育局重新核查確認。被評為B等的學生數必須控制在被評學生數的50%以內。

三、上機方式與評價主體權重

上機評價由原來分學年度上機評價并三年匯總,更改為三年進行一次總評價。即每個學生在高中三年中只需在高三第二學期進行一次上機總評,依據的實證材料為高中三年中所取得的。

根據《關于印發<安徽省20*年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改革方案>的通知》(教基〔20*〕16號)各評價主體權重為:學生自評權重為20%、學生互評權重為40%、教師評價權重為40%。

四、借讀生的評價

借讀生的評價由借讀學校組織開展,借讀生的評價結果由借讀學校交原學籍學校匯總逐級上報。上報材料包括紙質材料和含有評價數據(EXCEL格式)的光盤。

五、民辦學校和綜合高中班的評價工作

人數較少的民辦學校和綜合高中班可以選用手工方式進行評價。評價結果以紙質表格和含有評價數據(EXCEL格式)的光盤形式逐級上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