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種糧農戶實施補貼通知

時間:2022-03-16 09: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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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種糧農戶實施補貼通知

各區、縣人民政府:

為落實國務院農業和糧食工作會議精神p保護本市糧食生產能力,穩定糧食生產總量,現就對本市種糧農戶實施補貼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對本市種糧農戶實施補貼,有利于穩定水稻生產總量,提高種糧的經濟效益;有利于農田向規模經營集中,提高稻谷的商品率;有利于調動郊區農民種糧積極性。

二、補貼對象

郊區種植水稻的農戶。

三、補貼原則

1.區別生產規模,實行分檔補貼,有利于推進糧田向規模經營集中;

2.區別區縣財力,實行差別政策,有利于建立商品糧生產基地。

四、補貼標準

1.補貼標準:種植規模5畝以下(含5畝),每畝補貼60元,5畝-15畝(含15畝),每畝補貼70元,15畝以上,每畝補貼80元。

2.市與各區縣負擔比例:閔行、浦東兩區市財政負擔三分之一,區財政負擔三分之二;嘉定、寶山、松江、青浦四區市、區財政各負擔二分之一;南匯、奉賢市財政負擔三分之二,區財政負擔三分之一;金山區市財政負擔五分之四,區財政負擔五分之一;崇明縣全額由市財政負擔。

五、補貼期限

六、操作程序

l.有關鄉鎮按水稻實種面積進行分戶統計,歸類合并造冊,經區縣農委會同區縣財政初審后,聯合編報本區縣農戶種植水稻補貼核算表和申請報告,并于7月底上報市農林局、送市財政局。

2.8月上旬市農林局對上報資料進行審核、匯總后,向市財政局申請撥款。市財政局審核后,將補貼資金撥付至區縣財政局。

3.區縣財政局根據水稻實種面積,將財政補貼資金下撥到有關鄉鎮,再由鄉鎮按補貼標準足額發放到農戶手中,并將補貼戶、種植面積、補貼標準及補貼金額以村為單張榜公布,同時建立年度補貼分發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