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關于治理城市揚塵專項工作的通知
時間:2022-05-30 07: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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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有效控制揚塵污染,改善城市大氣環境質量,推進宜居城市和生態文明城市建設,決定開展城市揚塵專項整治活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按照建設生態文明城市的要求,以通過國家環境保護模范城市復評為目標,以各部門聯合執法和長效管理為途徑,全面落實和加強城市揚塵污染整治,切實改善城市環境質量,努力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的利益,促進環境、經濟和社會協調發展。
二、內容和目標
(一)整治交通運輸揚塵污染。嚴處運輸車輛車輪車身帶泥,沿途拋灑及惡意傾倒等行為;對市內裸土停車場地進行硬化;對交通工具清洗場地進行規范和整改,要求不清潔車輛及時清洗,有效遏制交通道路揚塵污染。
(二)整治建筑施工工地揚塵污染。對施工工地圍墻的設置、進出口及場內車行道的硬化、車輛沖洗設施的設置、灑水除塵清洗作業等方面存在的不規范現象進行監督管理。
(三)整治房屋拆除揚塵污染。對房屋拆除工作進行監督管理,促使各拆除工地在房屋拆除時采取灑水或噴淋等防塵措施,防止房屋拆除過程中揚塵對周邊環境的污染。
(四)整治其他市政工程中的揚塵污染。加強對市政工程園林綠化、道路與管線等施工的管理,嚴格要求市政工程作業在軟、硬件上予以規范,杜絕所掘土方長時間、無保護暴露,努力改變城區因道路管線、道路維修而造成的臟亂現象。
三、工作安排和措施
(一)動員部署階段(年月中旬)
統一部署,制訂活動方案。利用新聞媒體進行宣傳教育,使產生揚塵的單位和個人能自覺遵守各項規章制度,讓廣大市民理解和支持專項整治工作。
(二)聯合執法、集中整治階段(年月下旬至月底)
1.交通運輸車輛污染整治。采取上路執法形式,在昌安環島、城東環島、偏門環島、轅門橋環島、大帝山立交橋和解放路與二環線交叉口輪流設置執法點。具體由市城管執法局牽頭,市公安局和市環保局配合,對違規車輛進行攔截并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理。違規車輛處理情況及時通報市建管局,由市建管局對違規車輛所在工地及企業按規定進行處理。
2.建筑施工工地揚塵污染整治。采取現場執法檢查形式,以區域為單位,對區域范圍內的建筑工地進行現場檢查。具體由市建管局牽頭,市直各開發區(新區)和越城區政府配合,對建筑企業要強化教育,違反規定的依法依規予以處理。
3.市政工程和房屋拆除揚塵污染整治。采取現場執法檢查形式,對市區重要拆除工地、市政道路建設工地進行現場檢查。具體由市建設局牽頭,市交通運輸局、市直各開發區(新區)和越城區政府配合,對房屋拆除和工程建設中未采取降塵措施的,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理。
(三)鞏固提高階段(年月以后)
各責任單位根據各自的工作職責,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進行“回頭看”,并建立城市揚塵整治長效管理機制,確保專項整治取得實效。具體由市環保局牽頭,制訂《紹興市城市揚塵污染管理辦法》報市政府審定。
四、組織機構
為確保城市揚塵專項整治工作順利進行,市政府成立紹興市城市揚塵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詳見附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將城市揚塵專項整治工作作為推進我市建設生態文明城市、提升城市形象和環境質量、關注民生和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重要舉措,充分認識重要性和必要性,認真履行職責,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使城市揚塵整治工作取得實效,讓人們群眾滿意。
(二)廣泛宣傳,營造氛圍。積極發揮各種新聞媒體的宣傳和輿論監督作用,通過開辟專題專欄等方式,開展重點報道、連續報道、跟蹤報道,對支持配合專項整治工作、自覺整改的單位和個人要加大正面報道力度,對個別整改不力的單位和個人要予以公開曝光,形成強大的輿論氛圍。
(三)集中整治,長效管理。城市揚塵專項整治工作要將集中整治與建立長效管理機制相結合,相關單位要密切配合,明確分管領導和責任處室,按要求抽調執法人員。將集中整治階段中好的做法深化為長效管理制度,防止“一陣風”,確保城市揚塵專項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四)完善機制,落實責任。各牽頭單位要根據工作職責,擬定具體實施方案,相關單位要主動配合,抽調人員,形成齊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市環保局要做好揚塵整治和督查面上工作的協調。實施方案和人員抽調名單于月底前報市環保局,并定期向市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工作開展情況和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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