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范采砂制沙行為通知

時間:2022-06-20 10: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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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范采砂制沙行為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府直屬各單位:

規范土地、礦產、河道資源管理秩序,保護耕地,確保河道行洪安全及生態環境免遭破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縣實際,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砂石是一種重要的礦產資源,屬國家所有。本通告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禁采區河道內及禁采區范圍內的溪灘地、林地和耕地上從事采砂制砂活動。年月日前,禁采區范圍內的所有非法采砂制砂設施必須撤離現場;非法轉讓、倒賣、出租土地使用權用于采砂制砂的應立即停止違法行為

二、我縣已劃定下列區塊為第一批次砂石開采區:始豐溪始豐六橋以下河段,福溪街道響巖村至新嶺村一帶,白鶴鎮萬年山單家頭一帶,坦頭鎮榧樹村西北側,坦頭鎮歡岙片下周村西北側,坦頭鎮歡岙片蒼溪村東南側,坦頭鎮歡岙片青竹坑村一帶,洪疇鎮甲午村西北側,街頭鎮后岸村東側,街頭鎮田芯上灘涂等。上述區塊以外范圍均為禁采區。在開采區內采砂制砂的業主必須按照有關規定依法向縣國土資源局及相關部門提出申請,經批準后方可進行。在開采區內已從事采砂制砂活動,但相關手續不齊備的業主應于年月日前到縣國土資源局等相關部門辦齊手續。逾期未取得合法手續的,依法予以取締。

三、對證照齊全,但未按批準范圍、深度、開采量和作業方式進行開采的,由縣國土局責令其退回原開采范圍,按規定補交超采部分的稅費。對超批準深度等進行掠奪式開采的,責令恢復原貌,并處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采礦許可證和采砂許可證。

四、嚴禁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參與非法采砂制砂活動,對徇私舞弊的,依法、依規從重處理。

五、對拒絕、阻礙國家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構成違法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六、全社會應積極配合,為打擊非法采砂行為營造良好氛圍。歡迎全縣廣大人民群眾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