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建立工業功能區意見
時間:2022-06-20 04: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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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深入貫徹縣委、縣政府“兩年”動員會精神,積極開展“工業平臺建設年”活動,進一步加快工業功能區建設,推進要素集聚和產業升級,促進我縣經濟快速、健康、持續發展,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意見。
一、加快企業向功能區集聚
(一)鼓勵企業向工業功能區集聚,優先解決重點企業及重點項目用地。企業要向工業功能區集聚,對重點企業及重點項目用地優先安排。一是優先滿足“五十強”企業用地需求;二是優先解決科技含量高、發展潛力大的快速成長型企業用地需求;三是對引進外資項目視情況給予特殊政策;四是優先考慮已預付部分土地款的預安排項目用地,妥善解決新的土地出讓政策實施前項目用地的歷史遺留問題。根據縣政府[2007]30號專題會議紀要精神,土地報批費用留縣部分暫緩收取。
(二)嚴格用地審批和管理制度。一是建立用地預申請制度。所有工業新建項目原則上必須進入全縣六大工業功能區及今后經縣政府批準設立的工業功能區,優先使用土地指標。未經工業平臺建設領導小組同意的,一律不準在功能區外上工業新建項目。二是建立工業招拍掛用地項目審查制度。嚴格執行《縣工業用地公開出讓辦法》(天政發[2007]35號),維護工業用地招拍掛市場的正常秩序。在招拍掛后對用地項目進行審查,對不符合產業政策、建設設計條件、環境保護要求的項目不予備案和各類審批。三是加強用地管理。企業取得土地使用權辦理供地手續后,必須按照土地出讓合同約定時間內開工,不在規定時限內進行開工建設,按規定收取土地閑置費直至依法收回土地,并賠償有關經濟損失。
二、加大扶持力度
(三)設立工業功能區建設專項基金??h政府從今年開始設立工業功能區建設基金,每年安排不少于1000萬元專項基金用于工業功能區建設貼息(補助)和有關獎勵,貼息、補助僅用于功能區公共設施建設方面,不包括企業建設和生產經營方面。資金使用管理辦法由縣工業平臺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會同財政部門另行制訂。
(四)工業功能區內土地出讓金凈收益,除按規定扣除有關稅費后應及時足額用于扶持各工業功能區基礎設施建設。建設部門對工業功能區開發收取的工業建設項目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每季度結算一次,80%返還給相應的工業功能區開發機構,專項用于基礎設施的配套建設。
(五)進入工業功能區的工業項目,水土保持設施補償費、人防費減半收??;白蟻防治費、定樁放樣費、建筑工程質量監督費優惠20%收取。招商引資項目如需特殊政策的,由工業平臺建設年領導小組審議。
(六)鼓勵建設出租工業標準廠房。鼓勵各工業功能區管理機構、村鎮集體、各類企業、組織和自然人投資建設出租工業標準廠房,對經發改部門立項、當年建成出租的標準廠房,經考核合格后給予10元/平方米的補助。
三、優化服務環境
(七)工業功能區管理機構要倡導“為投資者服務、為企業服務”的服務理念,減少辦事環節,提高辦事效率,為投資者提供“方便、快捷、周到”的產前、產后服務。入區企業項目的所有報批手續由功能區管理機構協助辦理。
(八)強化部門服務。土地招拍掛后,工業平臺建設年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發改、經貿、建設、國土、環保等部門對用地項目及時進行審查,并把有關情況抄告各相關部門,各相關部門要主動上門服務,指導和幫助企業完善各項報批材料。與功能區基礎設施建設相關的職能部門要提前介入,為企業的入區施工建設、開工生產創造必要的條件。
(九)對入區企業項目實行一站式審批,保姆式服務。企業項目經工業平臺建設年活動領導小組確定后,由行政中心牽頭協調相關部門實行聯合審批(備案)。各相關部門要進一步精簡項目審批的前置條件,對投資項目的各項審批(備案)手續,要求在20日內辦理完畢,最遲不得超過1個月。
(十)加強經濟發展軟環境建設。在保證群眾合法利益的基礎上,加大打擊非法阻礙征地、項目施工的村霸、地霸、路霸、工程霸,為工業平臺建設創造良好的社會治安環境和經濟發展環境。職能部門涉及對入區企業的各種處罰,必須作出處罰方案,報工業平臺建設年領導小組批準后方可實施。
四、建立考核激勵機制
(十一)加強工業功能區建設督查。由工業平臺建設年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會同經貿、建設、國土、環保等有關部門,定期對功能區建設情況進行督查,每月進行通報。
(十二)建立工業功能區考核機制。加強對工業功能區的檢查、督促和考核,每年年初,縣政府下達給各工業功能區建設任務指標,作為工業功能區和工業重鎮的年度考核內容之一。主要考核功能區基礎建設、管理服務、征地、企業入區、企業建設等方面(城區二個工業園區的征地任務由園區與所在地街道共同承擔),對考核前三名的先進功能區,縣政府給予表彰和物質獎勵。具體考核獎勵辦法由工業平臺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另行制訂。
(十三)工業功能區征地工作補助。對當年較好地完成功能區土地征用工作,滿足企業用地需求的單位予以補助。標準按每畝1000元、超額完成年度目標任務部分按每畝1200元,補助給功能區管理機構(城區二個工業園區與所在地街道平分補助資金)。征地面積以地塊農轉用報批下來為準。
(十四)爭取土地指標獎勵。對列入省重點建設項目并爭取到用地指標的組織申報單位(發改、經貿、國土等部門)給予工作經費補助。爭取到省用地指標的,給予每畝1000元的補助(由涉及單位平分)。
(十五)鼓勵引進企業。對新引進外商投資和縣外投資企業落戶到工業功能區的,該企業新產生的地方財政收入,除去按照鼓勵外商投資和縣外投資相關政策規定獎勵及補助給企業外,本著有利于調動功能區和鄉鎮引進企業積極性的原則,由財政部門另行制訂相應政策。
五、工業功能區范圍
(十六)本意見所稱的工業功能區,包括浙江工業園區(含八都區塊)、西工業區、平橋產業用布工業功能區(含花前功能區)、坦頭汽車用品工業功能區、洪(疇)三(合)橡膠制品工業功能區、南北協作白鶴基地,以及今后縣政府批準設立的工業功能區。
(十七)本意見由工業平臺建設年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本意見自之日起執行,其他有關用地政策繼續執行,以往文件與本意見相抵觸的,以本意見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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