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電煤管理工作通知
時間:2022-02-13 03: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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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政府各部門,有關單位:
為實現市政府確定的“今冬明春保持不拉閘限電的紀錄”的工作目標,根據《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做好2012年電力電煤保障工作的會議紀要》(專題會議紀要—213)和《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切實做好度冬電力供應保障工作的通知》(渝辦發〔〕302號)精神,經縣政府同意,現就進一步做好我縣電力電煤保障工作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認清電力電煤保障工作的嚴峻形勢
由于我市電力裝機不足,外購電困難;電煤市場變化大,外購電煤難度越來越大,電力供需平衡缺口大。2012年1月電力缺口預計在400萬千瓦左右,占全市電力最大負荷的30%左右,度冬電力供應工作將面臨我市直轄以來最嚴峻的考驗。為此,市政府向相關產煤區縣下達了度冬電煤供應任務,并將區縣供煤計劃完成情況納入政府年度目標考核。若不能完成市里下達的電煤供應任務,不僅影響我縣年度考核,還將影響到在電力供應緊張時期全縣電力供應。為此,各部門、各單位要充分認清度冬電力供需和電煤保障工作的嚴峻形勢,采取有力措施,確保完成市里下達我縣的電煤供應任務。
二、2012年電煤計劃任務
按照市政府下達的《度冬電煤供應任務計劃表》,我縣2012年電煤供應任務為10萬噸,1—3月任務供應量為2.5萬噸,1—3月月均供應量為0.83萬噸,日均必保量為0.03萬噸。為全力完成電煤供應計劃任務,根據我縣各煤炭生產企業的產能,按月均供應量0.83噸的標準,將1—3月電煤供應計劃分解到各煤炭生產企業(詳見附件)。
三、協調商定電煤價格
按照市政府要求,由煤電雙方按補貼后仍適當低于“市場價”原則自主協商。若協商不成,由縣政府協調,仍不能達成共識的由市電保辦進行最終商定。
四、免征煤炭價格調節基金
2012年繼續按現行政策征收煤炭價格調節基金。按市政府安排納入“以煤換電”計劃的電煤供應企業,免征煤炭價格調節基金。
五、增加煤炭生產總量
縣煤管局和有關鎮街要進一步優化煤炭生產經營環境,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努力抓好煤炭生產,實現煤炭產量穩中有增。縣政府有關部門、有關鎮街要幫助電煤生產企業解決生產經營中的困難,為電煤增產創造條件。
六、抓好電煤統計工作
按照《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關于進一步做好電煤統計工作的通知》(渝經信運行〔〕35號)要求,由縣煤管局按照本縣電煤供應單位和所供電廠明細要求編制統計報表,每周向市煤炭調運辦公室報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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