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低保工作運行程序的通知
時間:2022-02-24 09: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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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完善低保工作運行程序,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和監督權,使低保工作真正成為“陽光程”、“民心工程”,根據市民政局關于低保公示工作的要求和實際工作需要,經區人民政府研究決定,進一步規范、完善全區低保公示制度,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立低保固定公示欄。各街道辦事處在各社區居委會均要建立戶外低保固定公示欄。固定公示欄的規模、尺寸、外觀、顏色、材質等由各街道辦事處統一制定,總的要求是美觀醒目,便于群眾閱讀,能長期保存。
二、固定公示欄的內容既要包括國家有關低保政策,已審批的低保對象的基本情況,也要包括擬上報審批的、新申請享受低保的居民情況。每月要根據人員變動情況對公示內容進行重新審核,對變動的內容要及時調整。
三、公示的時間要嚴格按照有關法規和文件規定執行,各社區居委會對于已享受低保待遇的對象要長期公示,對于擬上報的新增低保對象要公示一周。
四、固定公示欄旁要設置意見箱,同時將監督電話進行公布,監督電話包括區民政民族局監督電話各街道辦事處民政辦的電話。
五、建立低保工作信訪接待制度。各鄉、鎮、街道辦事處,各有關部門對人民群眾反映的低保相關問題,要認真登記,切實加以落實,并將處理結果及時反饋給反映問題的群眾,做到件件有登記,事事有結果。對于群眾反映的不符合條件的人員,一經調查證實,要立即停止享受低保,同時耐心細致的做好政策解釋工作,防止矛盾激化。
六、各街道辦事處要加強對低保工作的領導,切實推進低保公示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設立低保固定公示欄工作要于今年9月底前完成,屆時區民政民族局將對各街道辦事處的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專項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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