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企業培訓工作通知
時間:2022-03-14 04: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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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貫徹實施2010年版《中國藥典》,提升藥品檢驗人員的操作能力,提高藥品生產企業和醫療機構制劑室檢驗實驗室的管理水平,市局決定對全市藥品生產企業和醫療機構制劑室的藥品檢驗人員開展全面輪訓,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訓對象
全市藥品、中藥飲片、醫用氧氣生產企業和醫療機構制劑室從事檢驗工作的人員。
二、培訓方式、內容
采用實驗操作與理論指導相結合方式,通過實際的檢驗操作進行現場講解。培訓內容包括:《中國藥典》2010年版修訂內容;藥品檢驗操作技術規范;大中型儀器的使用、維護、保養方法;滴定液配制及標定;微生物限度和無菌檢查法的方法學驗證等。
三、培訓時間
2011年5月至2013年10月,分20期舉辦;每期培訓12人,時間1個月;第一期培訓自2011年5月16日開班。
四、培訓管理
市局藥品安全監管科負責組織培訓報名和資格審查工作,并對有關單位參訓情況進行督導;市藥檢所負責具體實施培訓工作,負責每期培訓結束后對參訓人員進行考核;經考核合格的人員由市局統一核發培訓合格證。
五、培訓費用
本次培訓不收取任何培訓費用,參訓人員食宿費用由其所在單位負責。
六、培訓工作要求:
(一)有關藥品生產企業和醫療機構要充分認識這次培訓對提高自身藥品質量控制水平、確保藥品質量的重要意義,積極組織檢驗人員參加培訓。請有關單位按照市局的統一安排(附表1)選派參訓人員,認真填寫藥品檢驗人員培訓登記表(附表2)和參訓人員匯總表(附表3),于2011年5月10日前報市局藥品安全監管科,并按照市藥檢所的實施方案組織檢驗人員及時參加。
(二)市藥檢所要根據企業報名情況,加強與有關參訓單位溝通,結合自身實際,合理制定培訓工作實施方案,加強參訓人員的管理,為每一名參訓人員指定指導教師確保培訓取得實效。
(三)市局藥品安全監管科要做好培訓的組織工作,確保有關參訓單位按照規定的人員數量、時間參加培訓;要加強對培訓實施過程的督導調度,及時協調解決培訓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困難,確保培訓工作順利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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