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價格監督站和收費公示牌事宜

時間:2022-03-23 03: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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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價格監督站和收費公示牌事宜

根據省物價局價發號和市發改委號文件的有關要求,為推行價格(收費)公示進社區,使廣大居民進一步擁有價格知情權,加大社區價格和收費的監管力度,完善我區價格監督網絡,現將有關情況通知如下:

一、組織領導

為加強工作領導,區政府決定成立社區價格監督站工作領導小組: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發改局物價檢查所),辦公室主任由發改局物價檢查所副所長文毅同志兼任。社區(街道)設立價格監督站,設站長1人,由社區(街道)有關領導兼任;監督員2人,由社區(街道)指定在職人員兼任,其行政領導隸屬關系不變,業務工作由區發改局具體指導。

二、工作職責

社區(街道)價格監督站主要負責社區內的收費行為、價格行為的監督和價格舉報的受理、信息反饋。具體職責如下:

1、負責價格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宣傳、教育及對貫徹實施的監督;

2、負責推行社區收費公示制度;

3、負責社區內經營網點實行明碼標價情況的監督,協助價格主管部門查處價格違法案件;

4、負責受理群眾舉報的有關價格方面的案件,并及時反饋給價格主管部門,協助價格主管部門對價格糾紛進行協調和處理。

三、工作制度

1、培訓和持證上崗制度。社區(街道)價格監督員要執行學習培訓和持證上崗制度。培訓工作由區發改局負責,培訓內容、資格考試和發證工作由市物價檢查所負責。

2、匯報制度。社區(街道)價格監督站要定期、不定期向區發改局匯報價格監管工作,原則上每月匯報一次,遇到緊急情況要隨時匯報,匯報可采取口頭或者書面的形式,匯報的主要內容為:開展價格監督的情況、群眾舉報投訴的情況、社區群眾反映的價格熱點問題及社區收費公示制度的執行情況等。

3、巡查制度。社區(街道)價格監督站要建立價格監督巡查制度,每周要做到對社區內的商業網點、餐飲行業、集(早)市等市場價格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對發現的價格問題能規范的及時規范,需要進行處理的要做好檢查登記,區發改局物價檢查所將派有關人員進行處理。

4、信息反饋制度。社區(街道)價格監督員對受理的舉報、巡查中發現的價格違法問題、群眾反映的亂收費問題以及群眾對價格管理的意見和建議要建立專門記錄本,及時登記并將有關情況反饋給區發改局物價檢查所。區發改局物價檢查所對社區舉報和有關價格問題的處理結果或意見要及時反饋給當事人或社區價格監督員,價格監督員要及時將處理意見反饋給當事人,做到件件有記錄,事事有回音

5、會議制度。區發改局每年要組織召開一次價格工作會議,傳達學習價格法律法規和有關文件,并部署年度工作任務。

四、工作要求

1、社區(街道)價格監督站要在每個社區和物業小區內設立收費項目和收費(價格)標準的公示牌,內容和式樣要按照市發改委的統一要求做,達標驗收工作由區發改局負責。

2、社區(街道)價格監督站要聘請素質好、責任心強的社區干部擔任監督員,負責社區價格(收費)公示牌的日常維護和對違法問題的投訴及舉報,協助物價部門處理價格違法問題。

3、社區(街道)價格監督站的組建工作將于年9月30日前結束,請各街道把監督站的人員名單于8月20日前報到社區(街道)價格監督領導小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