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溫暖獻愛心工作通知
時間:2022-03-26 11: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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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鎮人民政府,各管理區,縣政府各部門:
根據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市政府統一部署,為了進一步弘揚中華民族扶貧濟困的傳統美德,幫助解決我縣困難群眾冬令生活及其子女讀書困難,以促進社會文明與進步,縣政府決定在全縣范圍內組織開展一年一度“慈善一日捐”和“送溫暖、獻愛心”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活動目的
開展“慈善一日捐”和“送溫暖、獻愛心”活動,旨在組織發動社會各界和廣大人民群眾奉獻愛心,踴躍捐款,幫助我縣災民和困難群眾排憂解難,為構建和諧陽新、富裕陽新、生態陽新,實現陽新跨越式發展作出應有貢獻。
二、捐款對象和活動內容
捐款對象:全縣行政事業單位和干部職工、人民團體、學校、企業單位、個體工商戶、省市駐陽新企事業單位。活動內容:“慈善一日捐”是倡導干部職工捐出一天工資、企業單位捐出一天的利潤、個體工商戶捐出一天勞務收入。“送溫暖獻愛心”是動員干部職工為災區、震區、山區的特殊困難群體獻一份愛心、送一份溫暖,幫助他們渡過難關。
三、捐款標準
捐助活動仍按縣政府提出的標準執行。“一日捐”活動捐款標準:每年每人一般干部職工30元,科級干部40元,縣級干部60元。“送溫暖、獻愛心”活動捐款標準:每年每人一般干部30元,科級干部60元,縣級干部90元。
兩項活動一次性捐款,標準為:每年每人一般干部職工60元,科級干部100元,縣級干部150元。企業單位和個體工商戶視效益狀況,盡力而為。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財稅[]204號)文件規定,對企業單位和個人等社會力量的捐贈,準予在繳納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前全額扣除。
四、捐款時間和捐款辦法
此次捐款活動時間為2012年11月份。縣直各單位要明確專人負責、統一收集捐款、造冊登記、張榜公布。各單位于11月30日前將捐款集中交到縣慈善總會,由慈善總會開具正式捐贈收據,在工商銀行實行專戶管理,并通過縣電視臺對外公布捐款數額及進度。各鎮區民政辦負責收集所在鄉鎮捐款,并集中交到縣慈善總會,再由縣慈善總會返還80%給各鎮區掌握使用。
五、捐贈款物的使用
此次捐助活動籌集的資金將用于救助弱勢困難群體。“慈善一日捐”活動捐款,用來幫助孤、老、病、殘、貧、災等生活最困難的人群,主要是用于救助貧困學子。“送溫暖、獻愛心”活動所捐款物,集中用于走訪慰問困難群眾及相關民政優撫和福利單位弱勢群體。
六、活動要求
(一)各部門各單位要抓緊組織召開專題會議,部署安排捐款任務。廣大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要率先垂范,樹立榜樣,帶動和鼓勵廣大干部職工積極參加捐贈活動,為困難群眾捐款捐物。宣傳部門尤其是縣電視臺對此次捐助活動進行全方位宣傳和跟蹤報道,定期公布,進一步引導和激勵社會各界人士踴躍捐款、奉獻愛心。
(二)各部門各單位要明確責任抓好工作落實。特別是部門和單位主要領導要親自掛帥負總責,分管機關領導要協助一把手具體負責把本部門和本單位捐款任務落實好。把捐款任務落實到單位到個人,保證捐款任務全面完成。
(三)任何單位和個人要嚴格執行財經紀律,不準滯留、挪用和自行支配捐贈資金,確保捐贈資金如數按時上交縣慈善總會。縣慈善總會要嚴格執行《慈善總會章程》和《慈善總會財務管理辦法》規定,完善規范捐贈資金管理,杜絕違紀違規行為發生。
(四)此次捐贈資金接收和使用情況由縣民政局和慈善總會通過縣電視臺及時向社會公布,并向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民政部門寫出專題報告,整個捐贈活動接受審計、監察部門檢查監督,確保捐贈資金及時、安全送到特困群體手中。
每年“慈善一日捐款”和“送溫暖獻愛心“活動,兩個內容一個目的,都是為了救助弱勢困難群體。各單位要統籌兼顧,一次性捐款。縣民政局和縣慈善總會要組織工作專班,統一收取,統一縣慈善總會收據進賬,資金由縣政府統籌安排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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