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氣象工作通知

時間:2022-04-04 1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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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氣象工作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市政府有關部門:

為充分發揮氣象工作在防災減災和應對氣候變化中的作用,促進全市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經市政府同意,現就進一步加強氣象工作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提高對氣象工作重要性的認識

我市地處中緯度地區,屬于南北過渡地帶,是氣象災害多發地區,氣象災害已成為影響我市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因素。加強氣象災害的監測、預警預報和服務能力,是我市防災減災、構建和諧社會的迫切需要。加快發展氣象事業,對于防災減災和應對氣候變化,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和保障人民福祉安康具有重要意義。近年來,我市氣象事業發展雖然取得了顯著成果,但還存在氣象探測環境和設施保護不力、氣象基礎設施亟待改善、鄉鎮自動氣象站網建設不完善、精細預報預測能力有待加強等問題。要充分認識氣象工作的重要性,切實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加強對氣象工作的領導、關心和支持,為氣象事業發展創造良好環境,促進我市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二、進一步加強氣象探測環境保護工作

氣象探測環境保護直接關系到氣象探測基本數據的代表性、準確性和比較性,關系到天氣氣候預測預報與氣象服務的準確性和針對性,關系到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生產生活的安全問題。近年來,隨著地方經濟社會發展,我市氣象探測環境和設施受到危害和破壞的現象日趨突出。目前,我市有、監利、洪湖3個國家基本氣象站,松滋、公安、石首3個國家氣象站。其中,有1個國家基本氣象站和2個國家氣象站探測環境受到嚴重破壞,達不到世界氣象組織的氣象探測標準,被國家氣象局列入氣象探測環境“黑名單”,必須易地重建。各所在地政府要盡快落實易地建設用地,并解決“三通一平”;氣象部門負責解決易地重建探測設備和辦公場所建設經費。各地要積極支持和協助氣象部門做好氣象探測環境的保護工作,確保氣象探測環境不被破壞或惡化。

三、進一步加大氣象事業投入

要認真落實《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快發展我省地方氣象事業的通知》(政發〔1997〕11號)精神,將地方氣象事業納入同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建立氣象事業投入穩定增長的長效機制,確保地方氣象事業財政投入按比例逐年增加。年至年,全市共建成120個鄉鎮自動氣象站,在災害性天氣監測、防汛抗旱決策、全球氣候變化研究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各地要進一步加大對氣象臺站建設的投入,按照分級負擔的原則,解決各地自動氣象站的升級改造和維護經費,并將維護經費納入當地財政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