穩定市場價格保障群眾生活通知
時間:2022-04-04 05: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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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及省市駐宕有關單位:
今年以來特別是進入9月份以后,我縣市場價格上漲較快,尤其是以農產品為主的居民生活必需品價格漲幅過大,直接增加了居民生活支出,加大了人民群眾負擔,影響到人心安定、社會穩定和全縣經濟社會的健康發展。根據《國務院關于穩定消費價格總水平保障群眾基本生活的通知》(國發〔2012〕40號)和《省人民政府關于穩定市場價格水平保障群眾基本生活的通知》(政發電〔2012〕54號)精神,經縣政府研究,就切實加強價格監管,穩定市場價格水平,保障群眾基本生活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大力發展農業生產
(一)落實好《省蔬菜產業發展扶持辦法》(政辦發〔2012〕10號),優化區域布局,調整蔬菜品種結構,大力支持設施蔬菜發展。扶持蔬菜生產基地建設,提高種苗統供能力,推廣先進實用技術,增加反季節越冬蔬菜供應,擴大加工規模,提高我縣蔬菜產業的綜合生產能力和自給能力。縣農牧局要迅速研究,盡快制定生產規劃,力爭用3-5年的時間解決縣內冬季蔬菜供應問題。大力支持重點農副產品生產,在已有扶持政策的基礎上,支持規模化、標準化生豬、禽畜養殖和奶、蛋等主要農副產品生產。(二)完善儲備體系建設。各有關部門要結合現有的扶持政策,進一步加大對蔬菜、果品等主要農副產品儲備保鮮庫建設的扶持力度,提高對儲備保鮮庫建設貸款貼息額度。
二、穩定農副產品供應
(一)充分發揮政策性糧油對調劑余缺、穩定市場的作用。縣糧食局要在元旦、春節前,結合省級儲備糧輪換,向縣內市場投放一批小麥、玉米。中央和省級輪出的儲備糧油,包括中央臨時儲存和跨省移庫小麥一般要在省內銷售,避免迂回運輸。(二)加強商品儲備。縣糧食局要負責做好糧油儲備。要建立和完善主要生活必需品儲備制度,按照保證本市州城鄉居民7-10天的消費量進行儲備,用于中央和我省緊急情況下及元旦、春節等重大節日期間的市場供應和調劑。(三)做好產銷銜接。縣商務局、農牧局、糧食局、供銷社要充分利用已建立的農超對接和蔬菜、糧油直銷等便民銷售店,農貿市場標準化改造工程、新農村現代流通網絡工程、雙百市場工程和社區肉菜市場建設等網點平臺,減少流通環節,降低銷售成本,抑制糧油及菜價過快上漲。(四)協調組織貨源。縣商務局要加大對面粉、食用油、肉、禽、蛋、蔬菜等居民生活必需品貨源組織力度,指導企業有序增加商業庫存和商品投放量,努力保障市場供應。
三、降低農副產品流通成本
(一)縣交通局要全面做好綠色通道政策的落實工作,在《鮮活農產品品種目錄》中增加馬鈴薯、薯、鮮玉米、鮮花生等農產品,享受綠色通道免收車輛通行費政策。(二)縣交通局要對整車合法裝載鮮活農產品的車輛免收通行費,對少量混裝其他農產品以及超載幅度在合理計量誤差范圍內的鮮活農產品運輸車輛,比照整車合法裝載車輛執行。
四、保障化肥供應
(一)加強化肥儲備。縣供銷社要切實落實化肥淡季儲備政策和計劃安排,化肥等農資在春耕之前價格不得上漲。(二)積極組織貨源。縣供銷社要加大同省內外大型化肥生產企業的合作力度,建立穩定的貨源渠道,保障化肥的充足供應,穩定終端零售價格。對化肥運輸實行公路運輸綠色通道的費用減免優惠政策。
五、做好煤電油氣供應協調工作
(一)縣經委要協調對煤炭、液化氣的貨源調運,保障冬季用煤要氣供應,保證價格穩定。
(二)縣電力局要確保城鄉居民生活和企業正常生產的電力供應,不得隨意拉閘限電。
(三)縣商務局要密切關注縣內成品油市場供應情況,加強動態監控,及時掌握庫存。要積極組織柴油調運,增加供應量,保障市場需求。
六、發放價格臨時補貼,建立低收入群體生活補貼與物價上漲聯動機制
(一)建立聯動機制。縣財政局、民政局等部門要在落實現行低收入群體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和各項援助措施的基礎上,建立長期有效的低收入群體生活補貼與物價上漲聯動機制。當居民消費價格指數在規定時期內超過規定上漲幅度時,啟動聯動機制,對低收入群體發放臨時物價補貼,確保其生活水平不因物價上漲而降低。縣勞動局要加大清欠工作力度,確保農民工工資在春節前足額發放到位。
(二)縣教育局要督促學校按照隸屬關系,做好學校食堂飯菜價格穩定工作。堅持學校學生食堂自辦自管、自主經營,已對外承包運營矛盾突出的,要采取回購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等措施,對經營實體實行“零租賃”,免收管理費,避免壟斷經營、抬高飯菜價格。積極開展學生食堂原材料區域性聯合采購,通過公開競價、定點直供等方式,最大限度減少流通中間環節,降低采購成本。要進一步推進“農校對接”試點工作,積極組織農產品基地直供學生食堂的供應鏈模式。要督促各學校校長切實負起責任,確保學生食堂飯菜價格和質量穩定。
(三)加大臨時價格補貼力度。對城鄉低保對象、農村五保供養對象、重點優撫對象給予5個月的臨時價格補貼,從2012年11月1日起開始執行;城市低保對象、農村五保人員、重點優撫對象每人每月20元,一次性補貼100元;農村低保對象每人每月10元,一次性補貼50元;具體由縣民政局會同縣財政局負責落實并快速安全發放到補貼對象。由縣政府負責制定發放所屬中專、中等職業技術學校及農村寄宿制學校學生生活補貼。
七、繼續落實規范收費的各項規定
(一)縣物價局、財政局要繼續清理規范行政事業性收費以及涉及居民用水、用電、用氣等壟斷性經營服務收費。年底前取消部分不合理收費項目,降低部分偏高的收費標準,對重新規范后的收費項目、標準向社會公布,強化社會監督。
(二)規范醫療服務價格,年內降低一批大型醫療設備檢查收費標準,減輕患者負擔。
八、積極穩妥推進價格改革
(一)嚴格控制政府調價行為。除國家調價項目外,春節前一律不再出臺新的政府調價措施。(二)進一步完善價格應急預案。縣物價局要做好價格監測預警及穩定物價的各項工作,積極應對可能出現的價格異常波動,必要時報經縣政府同意,對重要的生活必需品和生產資料實行價格臨時干預措施,確保群眾生活穩定。
九、規范農產品經營和深加工秩序
加強糧食收購資格審核。縣糧食局要認真貫徹執行《糧食流通管理條例》和《省糧食收購資格審核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加強糧食收購資格審核,于2012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審核工作。對已取得收購資格但不再符合條件或不履行規定義務的,要視情節暫停或取消其收購資格。要加強收購資金的監管,對未取得糧食收購資格的企業,金融機構不得發放糧食收購資金貸款;對已取得收購資格的要按照核定的最高庫存量限定標準,設定企業授信限額,做到貸款發放和收購計劃協調一致。要落實糧食經營企業最高最低庫存量的規定,督促經營企業保持合理庫存,承擔保障市場供應的義務。已核定企業最高最低庫存具體數量標準的地方要抓好檢查落實工作;尚未核定具體數量的,要按照有關規定抓緊完成逐戶核定工作,并在2012年12月底前向社會公布;對違反最高最低庫存量規定的,要依據《糧食流通管理條例》進行處罰。
十、加強價格監督檢查和反價格壟斷執法
(一)各有關部門要開展對農產品市場交易和糧、油、肉、蛋、蔬菜、奶制品、藥品等群眾生活必需品價格的監督檢查。要加強對集貿市場收費及落實鮮活農副產品綠色通道政策情況的檢查。要重點查處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哄抬價格的行為;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的行為;壟斷貨源、阻斷流通渠道,惡意囤積的行為;惡意炒作農產品、擾亂市場價格秩序的行為;經銷商銷售冒充“無公害”、“綠色”、“有機”蔬菜,變相漲價的行為。依法從重從嚴查處各種違法違規行為的同時,對情節嚴重、性質惡劣、社會影響大的違法案件通過媒體予以曝光。(二)確保價格舉報渠道暢通。縣物價局要確定專人值守“”價格舉報電話,認真受理群眾對價格、收費問題的投訴舉報,耐心解答群眾咨詢,消除群眾漲價預期心理,化解價格矛盾。(三)大力宣傳價格政策。各有關部門要采取召開價格政策提醒告誡會等形式,提醒告誡經營者增強責任意識,嚴格執行價格政策。及時公布價格違法行為典型案例,通過輿論宣傳,形成對價格違法行為的高壓態勢,進一步規范市場價格秩序。
十一、完善價格信息制度
(一)加強市場價格監測,進一步完善價格監測體系建設。要加強價格運行情況及走勢的分析預測,重點加強對批發市場、超市的價格監測和巡查,及時預警信息。商務、糧食部門要及時掌握糧、油、肉、菜、蛋、奶等主要生活必需品生產、銷售、調入、調出、庫存等情況,及時在銷售網點價格預警信息,縣物價局要建立價格監測日報告制度,每10天對價格運行情況及走勢進行分析,形成信息共享和聯動機制,為政府決策提供依據。(二)建立健全價格新聞披露機制。在市場價格出現波動時,縣物價局要及時公布市場價格情況,客觀分析價格變動趨勢,準確闡釋價格政策,積極引導新聞媒體廣泛宣傳政府在扶持生產發展、改善市場供應、穩定市場價格、妥善安排低收入居民生活等方面采取的措施,引導社會各方面客觀看待價格波動的影響,理性對待市場價格變化,防止因心理恐慌引發搶購、斷供的現象。
十二、切實落實“米袋子”和“菜籃子”縣長負責制
(一)要高度重視糧食生產、市場供應和價格穩定工作,縣政府主要領導要對本縣耕地保有量、糧食播種面積、糧食生產、市場供應、地方儲備、商業庫存保有量、價格穩定等工作負全責。糧食部門要堅持價格監測周報制度,及時準確掌握糧油市場動態,科學分析供求及價格走勢,為政府實施宏觀調控、引導和穩定市場價格提供科學依據。
(二)各鄉鎮要認真貫徹落實《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促進蔬菜生產保障市場供應和價格基本穩定的通知》(政發〔2012〕90號)要求,一把手要切實負起“菜籃子”工程建設的責任,制定工作規劃,明確任務,落實責任。要進一步落實扶持農業生產的各項政策措施,加大財政支持力度。
十三、建立市場價格調控聯席會議制
建立縣市場價格調控聯席會議制度,定期分析市場價格運行情況、預測價格走勢、提出政策措施建議,研究落實價格調控措施,確保價格水平總體穩定。
各鄉鎮、各部門要迅速行動起來,把保持價格穩定、保障群眾基本生活作為當前經濟工作中的頭等大事來抓,建立工作協調機制,確保穩定價格總水平、保障群眾基本生活各項政策措施落實到位。要采取強有力的措施,扶持生產,保障供應,進一步做好價格調控監管工作,打擊價格違法行為,維護正常經營秩序,確保市場商品供應不脫銷、不斷檔,確保市場價格穩定和低收入家庭基本生活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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