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鎮機關干部包村幫建管理辦法
時間:2022-05-05 11: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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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切實加強包村幫建干部的管理,調動廣大包村干部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確保全面完成上級和鎮黨委、政府安排的各項工作任務,經研究特制定本辦法。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充分調動包村干部的學習、工作積極性為出發點,以圓滿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為目的,把競爭和激勵機制引入干部隊伍建設中來,真正做到獎勤罰懶、賞罰分明,使包村干部以求真務實、爭創一流的工作作風,全身心地投入到全鎮經濟建設和各項社會事業中來。
二、基本原則
1、突出本職、包村工作的原則
2、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原則
3、實際工作與民主評議相結合的原則
三、管理范圍
本辦法的管理對象為所有包村干部及包村工作組成員
四、考核內容
(一)對縣直包村幫建干部、村“責任書記”考核分為平時考核、年度考核。平時考核包括:制定幫建計劃、遵守考勤制度、單位支持、材料信息上報四個方面;年度考核重點考核鎮與包村幫建干部簽訂的責任狀中目標任務完成情況。
1、包村幫建干部要堅持在村工作,不得隨意脫崗,各村黨支部要負責抓好日常考勤工作,每月末將考勤表上報鎮組織辦公室備案。
2、各管區要定期召開包村幫建干部座談會,聽取包村幫建干部的意見和建議,及時掌握村內各項工作進程,協助包村干部做好各項工作,對重大問題要及時請示匯報,經鎮黨委批準后方可實施。
3、鎮黨委負責幫助包村幫建干部制定工作計劃,明確工作目標與任務。
4、鎮黨委每月召開一次座談會,聽取包村幫建干部的工作匯報,交流情況,掌握動態,加強調度,總結經驗,及時幫助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5、包村幫建干部要積極走訪黨員群眾,認真聽取意見建議,及時化解糾紛,幫助群眾排憂解難。下派工作期間,包村幫建干部將列席鎮、村有關會議,必須參加幫建村每月的“民主議政日”活動、村“兩委”會議、村民大會,參與村內重大事項的民主決策。村內發生重大事件時,必須到場指導,幫助妥善解決。
6、嚴格實行責任追究制。包村幫建干部出現以下問題之一的,視情分別給予通報批評,并上報組織部門。
(1)年度考核不稱職;
(2)由于工作不力,原工作正常的村黨支部變為后進村黨支部;
(3)對基層矛盾糾紛控制化解不及時、突發性事件處置不力,而引發惡性事件造成不良影響的;
(4)濫用職權,以權謀私,損害群眾利益,影響黨群干群關系的;
(5)玩忽職守,弄虛作假,沒有及時完成工作任務的;
(6)在省、市、縣檢查中,出現重大問題,造成不良影響的。
(二)鎮包村干部考核的重點是德、能、勤、績、廉。考核分為日常工作、本職工作、包村工作三部分。
1、日常工作:主要考核學習、考勤、值班、衛生、紀律等機關管理各項規章制度執行情況。
2、本職工作:主要考核上級業務部門和鎮黨委、政府安排的與本業務口有關的各項工作。
3、包村工作:主要考核包村干部各項工作任務的完成情況。
五、考核辦法
(一)縣直包村干部的考核
考核實行民主評議和組織考評相結合的辦法。對包村幫建干部考核時,考核組和包村幫建工作組共同在包村點組織、由所包村黨支部書記主持召開會議,包村工作組組長作總結報告,村“責任書記”、工作組其他成員作書面述職,接受所包村“兩委”成員、全體黨員、村民代表的評議;組織考評主要實地查看有關幫建項目完成情況。
(二)鎮機關包村干部考核采取積分與民主評議相結合的辦法
1、日常工作(500分):其中各項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占300分,機關干部互評占100分,領導干部評議占100分。規章制度中學習、考勤、值班、衛生、紀律各占60分,按請假一次扣1分,曠工一次扣5分,衛生每周五評比一次,連續兩次倒數第一的責任區涉及人員一次扣5分執行。其他集中活動不按要求參加或未達到標準的,一次扣10分。規章制度每單項分值扣完后,從總分中扣相應分值,扣完為止。
2、本職工作(500分):
各機關干部要認真做好本職工作,認真學習業務知識,高標準、嚴要求,理清工作思路,踏實工作,切實改變工作作風,努力提高辦事效率,確保完成鎮黨委、政府和上級下達的各項工作任務。
按時、按要求完成本職工作、臨時性工作、年度目標等工作的得500分,以年終分管領導和科室負責人評議為依據,分管領導評議占300分,科室負責人評議占200分;受到縣、市、省、國家表彰的科室分別獎30分、50分、100分、150分(所獎分值由本科室全體人員平均分配)。
3、包村工作(1000分):
考核采取積分與民主評議相結合的辦法。其中社會穩定200分,基層組織建設400分(含民主議政日、遠程教育等),計劃生育200分,新農合25分,水費收繳25分,包管區領導、管區書記評議50分,副科及以上領導評議100分。
(1)基層組織建設(400分)
每次抽查,包村干部不在村的,一次扣30分;遠程教育設備出現故障,反饋情況不及時的扣20分;對材料、記錄督導不到位,致使學習記錄不全的,缺一次扣10分;民主議政日通知或遠程教育收看通知未及時發放到各村的,一次扣15分;包村干部參加“民主議政日”活動登記表、總結上交不及時的,一次扣10分;市、縣黨建抽查,迎查不到位,造成不良影響的,視情節扣20—50分,“民主議政日”抽查包村干部一次不在村,扣200分;迎查受到上級肯定、表揚的,視情節加20—50分。
(2)社會穩定工作(200分)
全年無個人和集體上訪案件的得100分,特別是“兩會”和重大節假日敏感期,對所包村排查到位,信息掌握、反饋及時的不扣分。因包村排查不及時到位,信息匯報不及時,不積極參與調解處理穩控的扣20分;個人越級上訪的扣20分;集體越級上訪的扣30分;因發生到縣、市重大上訪造成不良影響的加重扣分,實行一票否決。
社會綜合治理工作:村內各項規章制度健全,依法治村得60分;將安全生產工作納入所包村“兩委”議事日程,村組織健全,制度齊全并上墻得20分;協助所包村認真排查預防事故隱患,年內無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得20分。
(3)計劃生育工作(200分)
協助所包村組織育齡婦女按時到站查體,確保到站查體率達100%,每降低一個百分點扣10分;督促所包村育齡婦女落實長效避孕節育措施,使用藥具人員控制在5%以下,每增加一個百分點扣10分,長效避孕措施落實及時率達100%,每有一個不及時扣5分;所包村年內每出現一例違法生育(含收養),扣10分;通過工作,每流引產一例大月份計劃外懷孕人員加10分;每出現一例計劃內大月份私自流引產扣10分;協助所包村應對好各級考核,確保考核中不出問題,否則根據考核結果按比例量化扣分。
(4)其他加分、扣分因素:
對參與林業生產、路域治理等鎮黨委、政府安排的中心工作或突擊性任務的,按工作量大小、難易程度、時間長短、完成情況酌情給予加分。
項目建設、合作醫療定點門診、合班并校、特色農業、新聞線索提供、民族宗教、科技等工作,由分管領導根據包村干部發揮作用情況予以適當加1—10分。
實行督查通報制度,對在包村工作中出現無故不到位、工作不落實,或在上級檢查中造成不良影響的,出現1次,全鎮通報批評并扣20分;連續出現2次及以上并造成不良影響的扣200分,機關干部年度考評直接確定為不稱職或不合格等次。
六、檢查驗收
(一)對包村幫建干部、到村任職黨支部書記、副書記、“責任書記”的評議結果分優秀、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四檔,凡不稱職票高于30%者,一律定為不稱職檔次。考核結果將如實匯報給縣委組織部。
(二)成立以鎮主要領導任組長的考核領導小組負責對全體機關干部工作任務完成情況的考核。年度考核中,考核分數列前10名的機關干部(領導干部除外),給予一定現金獎勵。連續兩年考核成績突出的,在評先樹優中優先考慮,并列為重點培養使用對象。
七、本辦法由鎮黨政辦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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