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保局職工醫保就醫管理通知
時間:2022-05-24 11: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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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高技術產業開發區人事勞動局、財政局,經濟技術開發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工業新區人力資源局、財政局:
為更好地推進我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市級統籌工作,使參保職工在全市范圍內就醫更加便利,經研究決定,對我市現行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就醫管理政策進行調整,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調整對市級定點醫療機構的就醫管理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全市衛生資源分布及醫療技術水平等因素,統一確定全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市級統籌定點醫療機構(簡稱市級定點醫療機構),向社會公布。首批確定市級定點醫療機構17家,今后將根據市級統籌工作進展情況適時進行調整。
市級定點醫療機構向全市參保職工開放。全市所有參保職工患病需要住院治療的,可持社會保障卡、身份證,在任一市級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治療,出院時醫療費用即時結算報銷,個人只需繳納自己負擔部分費用,其余部分由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
參保職工在本市內的其它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治療,仍按《關于職工醫療保險異地就醫結算有關問題的通知》和《關于做好社會保險協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到參保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相應的轉診轉院備案、異地安置備案及急診報告備案等手續。
二、加強對市級定點醫療機構的醫療管理
市級定點醫療機構要切實加強內部管理,認真執行醫療保險有關政策規定,全面規范自身醫療行為,在提供醫療服務時,應認真核對參保職工身份,嚴格掌握入院、出院標準,做到合理施治,為參保職工提供優質、便捷、高效的服務。對未按照協議要求提供醫療服務、違反醫療保險有關規定的醫療機構,將取消其市級定點的資格。
各級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要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定額結算辦法,報市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準后,統一組織實施。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加強對市級定點醫療機構的日常管理,及時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問題,確保治療規范、基金安全、服務到位,努力形成銜接有序、運行平穩、群眾滿意的醫療保險市級統籌經辦機制。
三、本通知自年7月1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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