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實加強律師事務所黨建工作
時間:2022-07-06 08: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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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中介機構組織性質的律師事務所近幾年來數量劇增。由于多數律師事務所規模小、人員流動頻繁,無法建立獨立的黨組織,個別已成立聯合黨支部的,也是組織松散,工作無法正常開展。面對這樣的情況,尋求新的模式,探索新的途徑,找準新的切入點,利用新的載體切實加強律師事務所黨建已成為當前亟待解決的新課題、為此,普陀區司法局黨委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充分利用局機關組織資源豐富的優勢,打破傳統的黨建工作模式,建立了政治聯絡員制度,并以此為抓手,切實有效推進律師事務所的黨建工作。這一做法,得到了市司法局和區委主要領導的高度肯定。2000年6月,國家司法部《每日信息》報道了這一做法,并要求在全國范圍內加以推廣。
一、主要做法
1.建立隊伍,明確職責
推行政治聯絡員制度,組建機構是基礎。首先局黨委專門開會進行研究,明確由局黨委書記掛帥,局政治處為職能部門具體負責落實。其次建立政治聯絡員隊伍,從局機關挑選了12名政治素質好、工作責任心強的黨員和科長分別擔任全區15家律師事務所的政治聯絡員。再次局黨委在全局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大會上宣布政治聯絡員名單和制度,明確各律師事務所主任對聯絡員工作給予支持。同時分別向政治聯絡員和律師事務所提出了要求和希望。
為切實有效地實施好政治聯絡員制度,局黨委專門制訂了政治聯絡員職責規范,作為局黨委(2000)年1號文下發執行。其主要內容為:其一,加強政治指導,積極參加律師事務所政治理論學習、黨建和精神文明創建等各項活動,協助律師事務所加強正面教育和引導,弘揚主旋律,宣傳先進人物的事跡;如實反映律師事務所的困難和要求,在區司法局和律師事務所之間架起溝通的橋梁;其三,為事務所提供服務,開展調研,總結成功經驗和存在的不足,提出改進意見,為事務所解決實際困難。
在明確政治聯絡員職責的同時,局黨委還對律師事務所提出了一些具體的要求:一是貫徹局黨委有關指示精神,加強正面教育引導,增強全體律師的大局意識,維護社會政治穩定的責任意識,不斷提高法律服務的質量,增強精神文明創建的實效;二是不斷完善律師事務所內部的制度建設,加強內部管理;三是為思想政治工作、黨建工作正常開展創造必要條件。
2.服務先導,加強溝通
在實施政治聯絡員制度過程中,局黨委多次召開政治聯絡員會議,要求政治聯絡員牢固樹立“服務是普陀區第一資源”的思想,以服務為先導,以增強感情投人為基礎,將黨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有機地結合、穿插、滲透其中。政治聯絡員積極參與律師事務所的各項活動,注意加強溝通聯系,每月下基層不少于一次。
政治聯絡員制度實施以來,聯絡員們熱心服務基層,不忘工作職責,除積極開展正常的工作外,還根據許多律師事務所主任的主動要求,參加律師事務所發展目標、內部管理、分配機制等問題的研究和決策,為基層解決了大量的問題。例如,某律師事務所因辦公場所狹小急需搬遷,政治聯絡員得知此情后,三天內為該所聯系了一套全裝修的低價辦公用房。又如,某律師事務所一位律師留學回國后申請恢復執業,因人事檔案被原工作單位遺失,拖了三年未能解決,政治聯絡員得知此情后,馬上填寫了聯絡員信息反饋單,由政治處出面協調,最終征得市局有關部門領導同意,在原工作單位開出檔案遺失證明的前提下,為其建立了后期檔案,然后辦理恢復執業。這個問題僅花了半天的時間,得到了妥善的解決。再如,某律師事務所有兩位律師提出入黨申請,黨員政治聯絡員主動找他們談心,為他們指明了努力方向。兩位積極分子表示要進一步堅定共產主義的信念,接受組織的考驗,爭取早日跨入黨的大門。
一個時期的實踐證明,政治聯絡員做好指導和服務,不做“婆婆”,既符合了律師事務所的“四自”機制,又將黨的聲音及時傳達到基層,他們工作的正確定位和熱情的服務,受到了律師事務所的普遍歡迎。律師們說:區司法局派來的政治聯絡員為我們的各項工作提、出建設性的意見和建議,針對我們律師所遇到的困難進行多方協調、溝通,尋找解決問題的對策,辦事效率提高了,讓我們及時了解掌握政策,少走彎路,像這樣的政治聯絡員,我們歡迎!
3.建立組織,深化推進
堅持政治聯絡員制度,為加強律師事務所黨的組織建設奠定了良好的基礎。例如,某律師事務所主任主動向局黨委提出要求建立黨支部。他說,我們剛引進了一位黨員律師,已具備了建立黨支部的基本條件,律師所建立黨支部,可以更好地發揮黨組織和黨員的作用,促進律師所的發展。在此基礎上,我們將各律師事務所黨建工作的落腳點放在建立健全黨的組織建設上。其一,對下屬各律師事務所黨組織建設情況進行梳理,對15個律師事務所中的黨員情況調查摸底,做到了心中有數。其二,根據有利“消除空白、歸屬管理、便于工作”的原則,加強了黨組織建設,對原有的黨支部進行換屆改選,重新調整了2個聯合支部,在有條件的律師事務所新建了6個黨支部。至2000年8月份,全區各律師事務所均建立了獨立或聯合黨支部,覆蓋面達100%。其三,選派我局機關內素質好的黨員科長擔任聯合黨支部書記,指定政治聯絡員列席律師事務所黨支部的活動和組織生活,并對新任的黨支部書記進行培訓,各支部制訂年度工作計劃,組織上黨課,使黨內學習教育活動和組織生活得以正常開展。
二、基本效果
(1)為黨的組織建設提供了保障。政治聯絡員制度的實施、深化和推進,為消除黨的組織建設空白點、擴大黨的工作覆蓋面,打下了扎實的基礎。由此我局被區委組織部列為“兩新”組織消除黨建工作“空白點”的試點單位,于2000年11月上旬順利通過了考核驗收。
(2)促進信息溝通,推動了領導決策的民主化、科學化。政治聯絡員制度的實施,在區司法局與律師事務所之間架起了一座橋梁,起到了上情下達,下情上報,信息及時反饋的溝通作用,為局領導迅速、果斷、正確的決策提供了幫助。
(3)密切了黨群、干群關系,增強了黨在律師事務所中的影響力。政治聯絡員制度的實施,給機關干部提供了深入律師事務所基層、直接為律師群眾服務的舞臺,是改進機關工作作風、提高機關干部工作能力和素質的有效形式,同時也加強了局機關與律師所的聯系,密切了黨群關系、干群關系,增強了全局人員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政治聯絡員制度的實施,提高了黨在群眾中的威望,增強了律師事務所的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力度。政治聯絡員堅持組織或參加律師事務所政治學習和有關會議,及時傳達黨的方針政策和上級領導部門的文件精神,對增強黨的戰斗力、凝聚力、滲透力和感召力起到了積極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