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管干部原則
時間:2022-09-19 08: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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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管干部的原則,是鞏固黨的執政地位的一個重要保證,是黨和國家干部管理制度的根本原則。
黨管干部,主要是指各級黨委堅持貫徹執行黨的干部路線、方針和政策,嚴格按照黨的原則選拔任用干部,并對各級、各類干部進行有效管理和監督。具體包括以下內容:一是黨要加強對干部工作的領導,制定干部工作的方針、政策;二是推薦和管理好重要干部;三是指導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四是做好對干部人事工作的宏觀管理和檢查監督。黨管干部原則的實質,就是要保證黨對干部人事工作的領導權和對重要干部的管理權。
堅持黨管干部原則,關鍵要把撞好以下幾點:
(1)干部人事工作的方針、政策必須由黨委負責制定,不能政出多門。在各級黨委內部,也要有合理的權限劃分。凡屬關系全局性質的干部人事工作的方針、政策和干部的基本標準,必須由黨中央統一制定;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總體方案和重大改革措施的出臺,必須由黨中央決定或批準。地方和部門黨的組織在貫徹執行中,可根據本地區、本部門的實際,制定一些具體的政策規定和干部標準以及改革措施。但這些具體規定必須與中央的方針、政策相一致,有的在實施前,還要報經上級黨委和主管部門審批。
(2)各級、各方面的重要干部必須依照權限,由各級黨委直接管理,決定任免和推薦。在這個原則下,干部管理的有關工作,可以由黨委組織部門統一辦理,也可以由黨委其它部門辦理,還有一部分由政府人事部門辦理。但不論怎樣分工,都必須在黨委的統一領導下,在黨委組織部的協調和指導下,嚴格按照黨的有關規定辦理。
(3)選拔任用干部必須經黨委集體討論,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則作出決定,不能由任何個人專斷。
(4)正確處理黨委推薦干部與人大依法選舉和決定任免干部的關系。黨中央和地方黨委向國家機關推薦領導干部,是實現黨對國家事務領導的重要保證,是執政黨地位在國家政治生活中的重要體現,也是各級黨委的重要職責。但是推薦干部不同于直接任命干部。選舉和決定任免國家機關領導干部,是憲法和法律賦予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的重要職權。因此,黨委推薦干部要在法律范圍內進行,嚴格依法辦事。同時,各級人大要在同級黨委的領導下開展工作。人代會的臨時黨組織、人大常委會黨組和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及人大代表中的黨員,應當積極貫徹黨委意圖,帶頭依法辦事,正確履行職責。
(5)企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的管理必須貫徹黨的干部路線、方針、政策,體現黨管干部的原則。具體管理辦法可根據實際研究確定。
各級黨委特別是省級以上黨委及其組織部門;要加強對干部工作的檢查監督。重點檢查黨的干部路線、方針、政策的執行情況和干部的選拔任用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糾正,保證黨管干部原則的貫徹落實。
什么是干部的雙重管理實行干部雙曰管理的主管、協管雙方職責權限是什么
干部雙重管理是指中央有關部門駐地方的企業、事業單位,及部分業務上由中央有關部門為主或協助管理、黨的關系在地方的單位,在干部管理上,實行中央主管部門和地方黨委共同負責的管理制度。雙重管理的干部,一般由一方主管,一方協管。有的以中央主管部門管理(即"條條管理")為主,地方黨委協助管理;有的以地方黨委管理(即"塊塊管理)為主,中央主管部門協助管理。不論主管還是協管,中央各有關部門黨組(黨委)和地方黨委都應按有關規定和干部管理權限,將雙重管理單位的領導干部職務區別主管、協管,列入管理干部職務名稱表,并明確其雙方的職責權限。
第一,在干部管理上實行雙重管理,以中央各有關部門黨組(黨委)或以地方黨委為主的,其管理干部的職責是:
(1)黨政領導班子的配備、調整,黨委換屆時,審批黨委會候選人及選舉結果(以中央各有關部門為主的,審批黨的關系不在地方和跨省區的單位黨委會選舉結果),黨的關系不在地方和跨省區的單位黨委會選舉結果;
(2)領導班子思想作風建設;
(3)干部考察、考核、任免、調動、交流、出國審批、工作待遇、行政獎懲、干部檔案管理;
(4)政治審查;
(5)干部政治理論學習、培訓,干部崗位職務培訓和各類業務培訓;
(6)退(離)休工作和老干部管理;
(7)后備干部選拔培養;
(8)干部隊伍的管理。
第二,以中央各有關部門黨組(黨委)或以地方黨委協助管理干部的職責是:
(1)對黨政領導班子的配備、調整提出建議(地方黨委審批黨的關系在地方的黨委會換屆選舉結果);
(2)協助做好黨政領導班子思想作風建設工作;
(3)協助做好干部考察、考核和政治審查工作;
(4)中央各有關部門黨組(黨委)指導和規劃本系統干部崗位職務培訓和各類業務培訓,并會同地方黨委安排落實。地方黨委協助做好干部的政治理論學習培訓和業務培訓;
(5)推薦優秀干部,協助做好干部交流工作;
(6)協助做好后備干部的選拔培養工作;
(7)地方黨委協助做好老干部管理工作。
主管、協管雙方可從實際情況出發,經協商后,將某些干部管理工作委托對方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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