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教師繼續教育學分管理通知

時間:2022-04-27 04: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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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教師繼續教育學分管理通知

局機關各股室,各鄉鎮(街道、開發區)教育辦,局屬各學校、幼兒園:

為加強對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的管理,進一步完善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制度,根據市政府《市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暫行規定實施細則》和市教育局、市人事局《市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學分管理辦法》以及市教育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學分管理的通知》精神,對規范教師繼續教育工作作如下通知:

一、自發文之日起,凡是縣教育局機關各股室組織的各類中小學、幼兒園校(園)長、教師繼續教育活動,必須在培訓前到局繼續教育辦公室登記備案,按學時折算學分,按照參訓人數領取《縣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證明卡》。

為便于每年度教師繼續教育學分登記、審核、驗證工作,各股室組織的各類教師繼續教育活動,須在培訓通知上明確注明當次培訓的學時、學分。在每次培訓結束后,由培訓組織者將《縣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證明卡》發放給所有參訓人員,并確保人手一卡。

局機關各股室所組織教師培訓活動的通知和參訓人員所持有的《縣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證明卡》為年度教師繼續教育證書登記的兩項必要條件。否則不予認可。

二、各鄉鎮(街道、開發區)教育辦,局屬各學校、幼兒園每年開展的各種形式、內容的校本培訓活動,必須于每學期初按照縣教育局《縣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校本培訓管理規定(試行)》要求,填寫《縣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校本培訓計劃表》并報縣教育局繼續教育辦公室備案,方可視為有效培訓。否則,在參訓人員當年度繼續教育證書登記、審核、驗證時,均不予認可。

三、各鄉鎮(街道辦、開發區)教育辦、局屬學校、幼兒園對本單位學校教師繼續教育學分統一登記,并報縣教育局繼續教育辦公室審核、驗證(每年具體審核、驗證時間另行通知)。

四、各單位要進一步加強教師繼續教育管理,嚴格按照規定做好教師繼續教育學分登記工作;并將教師繼續教育與年度考核工作有機結合起來,充分調動教師參加各類繼續教育活動的積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