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協提案交辦工作會上的講話(市)
時間:2022-07-08 04: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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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們:
今天,區人大、區政府、區政協在這里聯合召開建議、提案交辦工作會議,主要是總結20*年辦理工作,同時對今年的辦理工作進行部署。首先,我代表區政府向一直關心和支持政府工作的區人大、區政協的領導和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表示誠摯的敬意!向工作在辦理工作一線的各承辦部門的同志們表示親切的慰問和衷心的感謝!
同志們,過去的一年,在各承辦部門的共同努力下,區政府較為圓滿地完成了區十五屆人大二次會議和六屆政協二次會議交由區政府辦理的各項建議和提案的辦理工作任務,共辦理人大代表建議9件,辦理政協委員提案件30件(其中市政協委員提案1件),實現辦復率100%、見面率100%、滿意或基本滿意率98%,得到了區人大、區政協和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充分肯定。這些成績的取得,是和在座各位以及其他從事辦理工作的同志們的辛勤勞動分不開的,也是區人大、區政協和各位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鼎力支持的結果。
回顧總結去年的辦理工作,辦理質量和效率都較以前有了明顯提高,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也存在一些問題。一是個別單位特別是部門一把手對辦理工作不夠重視,缺乏工作主動性,把案件交辦下去后,就不再過問,致使辦理速度遲緩,不能在規定時間內完成辦理任務,政府辦公室多次督促才辦結案件。二是辦理結果不夠規范,一些單位不能按照辦理工作要求在答復件上以打印的形式答復,有的沒和代表見面征求意見,經辦公室督促,重新辦理才達到辦理要求。
對上述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希望引起大家的足夠重視,并在今后的工作中認真加以解決。對于已經辦理但尚未徹底解決、列入計劃逐步解決或因政策或條件限制一時難以解決的問題,區政府將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斷創造條件,爭取早日解決。
二、20*年辦理工作安排
今年“兩會”期間,各位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以黨的十六大精神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緊緊圍繞振興凌河經濟、打造核心城區、關心人民生活、推進民主政治建設、維護社會穩定、加強城市建設與管理等涉及全局性的重要工作,積極為政府諫言獻策,認真履行參政議政和監督職能,從不同角度對政府工作提出了大量有針對性的建議和提案,充分體現了他們高水平的參政議政能力,也寄托了全區人民對政府工作的信任和希望。辦好這些建議和提案,必將對今年政府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和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起到積極的促進作用。下面,我根據區政府第11次常務會議精神,對今年的辦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對建議、提案辦理工作的安排
今年“兩會”期間,區政府共收到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的書面建議、提案49件。其中區十五屆人大三次會議交區政府辦理的人大代表建議9件;區政協六屆三次會議轉交區政府辦理的政協提案34件,承接市政府轉交市政協委員提案6件,計40件,其中委員聯名提案8件。按照部門職能劃分,今年政府系統有14個部門和單位有承辦任務。
區政府第11次常務會議議定:今年繼續按照歸口辦理、分級負責的原則進行辦理。
政府常務會后,區長和各位副區長已經逐一閱批了分管部門的每一件建議和提案,并從中選擇了牽涉面廣、難度大的重點建議提案作為親自辦理件。對近年來重復提出的建議和提案,要實行領導包案制度,由各承辦部門主要領導包案辦理,遇有難于辦理的問題時要及時請示分管區長,共同研究解決辦法。
按照《遼寧省人民政府辦理人大建議政協提案工作規則》,結合我區實際情況,今年各承辦部門書面答復代表、委員的截止日期為6月30日。為確保如期完成承辦任務,并給區長審閱答復函預留足夠的時間,要求各承辦單位于5月31日前將所有答復函送交政府辦公室審核。
二、對辦理工作的幾點要求
(一)區政府領導要率先垂范
一是繼續堅持區長閱批建議提案制度。目前區長和各位副區長已閱批完畢分管工作內的每一件建議、提案,逐一簽署了明確的辦理意見,確保了區長閱批率100%。
二是對重點建議、提案的辦理實行領導包案制度。各位副區長親自辦理1-2件建議或提案,對承辦部門辦復后代表委員不滿意的辦理件轉為分管區長親自辦理件。
三是繼續堅持區長審閱建議提案答復函制度。從去年起實行的這項制度,得到了區人大、區政協的一致贊賞,認為這一舉措有效的預防了重答復、輕落實的現象,可作為經驗加以推廣。今年各承辦部門要先將給代表委員的答復函送交區政府辦公室審核,辦公室在確保文字無誤后,即將答復函呈報分管區長進行審閱,審定后,再由承辦部門與代表、委員見面。
(二)區政府辦公室要發揮辦理工作核心作用
一是在交辦會后,辦公室要加強對辦理工作的督查,督促各部門加快辦理進度。
二是審核各承辦部門的答復函并呈報分管區長審閱并將代表委員不滿意的答復函提交區政府有關領導,研究重新辦理方案。
三是協調各承辦部門完成難點建議提案的辦理工作。
四是進行追蹤督辦,對答復后未落實及辦結后容易出現“反彈”的辦理件進行追蹤,并及時督促承辦部門繼續辦理,保證落實率的真實性。要對答復函嚴格把關,要求各承辦部門凡列入計劃解決的問題,原則上應于翌年得到解決,并注明解決時限;對兩年內無望解決的問題,應按“暫難解決”類做好說明解釋工作。
五是組織好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相關視察,并代區政府起草向區人大常委會的建議辦理工作情況報告。
(三)各承辦部門要做好四項工作
一是要提高對建議提案辦理工作的認識。區政府高度重視這些代表建議和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第11次政府常務會議對此進行了專題研究,認為這些建議和提案是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智慧的結晶,是人民群眾意愿的集中反映,寄托了全區人民對政府工作的信任和希望。政府及各承辦部門要站在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來認識辦理工作的重要性;要站在樹立科學發展觀的高度來認識辦理工作的必要性;要站在振興凌河經濟、打造遼西區域性中心城市的核心城區的高度來認識辦理工作的迫切性;要站在依法接受人大法律監督、工作監督和政協民主監督的高度來認識辦理工作的必然性。這一點過一會兒陶主任、韓主席還要強調,在這里我不多講。
二是要繼續堅持承辦部門一把手責任制。各承辦部門都要由一把手作為建議、提案辦理工作的總負責人,并由班子成員按分工承擔辦理任務,做到有領導分管、有專人承辦。這一條各部門一定要遵守,過去有的部門一把手連代表委員提的是啥都不知道,就靠辦公室人員閉門造車,這要絕對禁止!對分管區長未通過的辦理件,要由承辦部門一把手親自組織重辦,并重新起草答復函。今年繼續將辦理工作納入區政績考核責任目標,聽取代表委員的意見,根據辦理工作實際情況和代表委員的滿意程度,增減相應的分數。
三是要抓緊時間辦理。能馬上辦的馬上辦,能早結案的早結案。
四是要繼續堅持牽頭部門責任制。對涉及多部門工作的建議提案,以區長閱批時的第一個部門為牽頭部門。牽頭部門應主動商各協辦部門認真辦理并負責見面、回函,答復代表和委員;各協辦部門要積極主動配合牽頭部門工作,要將本部門的辦理結果按牽頭部門擬定的時限報牽頭部門;對難以協調的重大事項,牽頭部門可請示分管區長研究解決辦法。
根據往年辦理工作中存在的一些問題,我再強調幾點,一是代表、委員對辦理結果的意見,必須由代表、委員本人親自填寫,不得代簽;二是承辦單位負責人必須在建議答復或提案辦理情況報告上簽字,不得他人代簽或只蓋印章;三是答復函必須以打印形式填寫,這不是形式,而是反映政府部門對辦理工作的一種態度。四是對受政策或條件限制一時無法解決或達不到要求的問題,要及時向代表、委員說明情況,爭得支持和諒解。
同志們,擺在我們面前的任務繁重而又艱巨,讓我們以黨的十六大精神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針,以“兩會”精神為動力,與時俱進,開拓進取,以求真務實的科學態度和工作作風,認真完成今年的辦理工作任務,為實現《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的各項奮斗目標,為實現振興凌河經濟、打造遼西區域性中心城市的核心城區的宏偉目標做出我們應有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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