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法治建設工作制度
時間:2022-10-16 10: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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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學習制度:
法治建設辦公室工作人員每月安排半天時間學習鄧小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的“三個代表”、的科學發展觀以及黨的方針、政策和有關法律、法規,上級會議精神和業務知識。
二、會議制度:
一月召開一次業務會議,研究法治建設工作,交流工作方法、布置工作任務、總結工作典型、推廣工作經驗。遇到特殊情況,領導可決定隨時召開。
三、報告制度:
按要求及時上報各種統計報表和相關材料,發生重大情況要及時按省、市、區有關規定的要求逐級上報
四、請示制度:
法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每月向鄉黨委、政府的主要領導和上級業務機關匯報一次工作情況;辦公室工作人員在每周例會時向主任匯報上一周工作情況和下一周工作安排;發生重大問題要及時請示匯報。
五、檢查考核制度:
每季度對所轄的村委會、單位、部門法治建設工作情況進行一次檢查,半年進行一次考評,年終進行年度考核和工作總結,
六、獎勵制度:
對在法治建設工作中涌現出的工作突出、實績顯著的先進集體、先進個人經報請黨委、政府批準后,給予必要的精神和物質獎勵。
七、調查研究制度:
認真做好調查研究工作,對工作中遇到的重點、難點問題、好的工作方法、先進典型,及時進行分析、研究、總結,不斷探索法治建設工作新方法新途徑。
聯絡員制度:
在法治建設工作中,選拔一批工作能力強、政策理論高的同志作為聯絡員,確保上情下達、下情上達。
八、督辦制度:
對在平時工作、季度檢查、半年考核、年度驗收中發現的工作不力的村委會、單位和部門由法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下達書面通知限期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