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持“三個至上”為指導 全力做好法院工作

時間:2022-07-24 09: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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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持“三個至上”為指導 全力做好法院工作

按照省高院的統一部署,我院從今年4月份開始認真開展大學習、大討論活動,并緊密聯系審判工作,通過“大學習、大討論”活動,牢固樹立“黨的事業至上、人民利益至上、憲法法律至上”的指導思想,在“大學習、大討論”中不斷推動我院工作的發展。近幾天,通過認真研讀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肖若海和省高院黨組書記、院長董治良在全省法院系統領導干部專題研討班上的講話及相關材料,深受啟發教育,深受激勵和鞭策,也倍感身上責任重大。我的個人體會是:

一、黨的事業至上是人民法院工作健康發展的政治保證

中國共產黨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領導核心,代表中國先進生產力的發展要求,代表中國先進文化的前進方向,代表中國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人民法院的主要任務是通過審判活動,懲辦一切犯罪分子,解決各類民事、行政糾紛,維護社會主義法制和社會秩序,保護社會主義的全民所有的財產、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保護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財產,保護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保障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順利進行。人民法院的任務,決定了人民法院的審判工作必然始終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作出自己應有的貢獻。法院的事業與黨的事業是統一的,是黨的事業的重要部分之一。黨的事業至上,是人民法院工作必須堅守的理想信念。堅持黨的事業至上,就是人民法院工作堅持黨的領導的具體表現,是人民法院確保各項工作沿著正確政治方向前進的根本保證。法官和法院其他工作人員應當始終堅持黨的事業至上的理想信念,必須在黨的領導下進行,服務于黨和國家的工作大局,確保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審判工作中得到不折不扣的貫徹執行。具體在工作實踐中,我們要自覺地接受黨的領導,自覺地學習、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清正廉潔,文明執法,公正審好每個案件,打擊犯罪,維護穩定,調處好各類民事糾紛,以自己實際行動捍衛黨的執政地位,為黨的中心工作服務,促進社會和諧平安建設。

二、人民利益至上是人民法院工作的必然要求

“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黨和國家一切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人民法院必須依法打擊犯罪,保護人民,維護穩定,努力解決好各類糾紛,給人民群眾營造一個和諧穩定安定有序的生產、生活環境。在審判工作中,我們始終堅持人民利益至上,積極落實“公正司法、一心為民”指導方針。

一是要積極辦好各類案件,努力促進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刑事審判要認真貫徹寬嚴相濟的刑事司法政策,當寬則寬,該嚴則嚴,依法打擊犯罪,保障人權。要認真貫徹“能調則調,當判則判,調判結合,案結事了”的民商事審判指導方針,要積極探索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堅持民事案件多調解、執行案件多和解、行政案件多協調的思路,積極審理解決各類矛盾,定紛止爭,案結事了,努力實現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二是要認真解決涉訴信訪問題。要把信訪工作作為一把手工程抓好。要建立涉訴信訪快速反應機制,對當事人上訪的案件,要及時甄別,屬于裁判問題的,要及時通過再審程序予以糾正,防范事態進一步擴大。對屬于違法違紀情況的,要及時查處,給當事人及時適當反饋,對當事人誤解的,要啟動“判后釋疑”機制,及時消化當事人的矛盾。要開門接訪,讓當事人通過正當途徑,表達自己的訴求。

三是積極落實司法為民舉措。要完善法院管理,方便群眾參與訴訟。要完善司法救助制度,對符合條件的當事人,要及時給予緩減免訴訟費和相應救助,提供訴訟指導,讓經濟困難的當事人打得起官司,讓有理有證據的人打得贏官司。

三、憲法法律至上是人民法院工作的具體體現

憲法法律至上,這是人民法院各項工作必須遵循的基本原則。堅持憲法法律至上,就是要認真落實“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獨立行使審判權,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的憲法規定。人民法院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是法院堅持憲法法律至上思想的基礎,如果連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都做不到,則堅持憲法法律至上將成為一句空話,這是不言而喻的。但是,我們的獨立審判是依法獨立審判,這表現為首先要堅持黨對司法權的絕對領導,堅持黨的事業至上思想。要堅持以依法治國、執法為民、公平正義、服務大局、黨的領導為主要內容的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指引審判工作,正確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能。其次,必須認真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不斷改進工作,主動接受人大、媒體和社會各界對法院工作的依法監督。第三,要按照嚴格、公正、文明司法的要求,全面加強法院隊伍建設,強化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員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意識,嚴格規范司法行為,不斷提高法官隊伍的思想政治素質和業務工作能力。

堅持憲法法律至上,要求我們要公平、公正司法。既要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公平實施法律;又要堅持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居中裁判,公正司法,維護正義。在司法實踐中,我們要做到公正裁判,認真調解,有效執行,確保每個案件得到公正處理,社會糾紛能得到有效調和,公正的裁判能得到及時實現,實現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總之,我們要始終堅持以“三個至上”思想為指導,認真開展“大學習、大討論”活動,不斷改進法院各項工作,為促進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促進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提供有效的司法保障和優質的司法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