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視群眾訴求為刁難
時間:2022-11-28 04: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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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導干部是構建和諧社會的組織者、帶頭者,而不是矛盾的制造者和加劇者,要依法律、按政策辦事,防止搞強迫命令,頤指氣使,濫用權力。沒有與老百姓打成一片的好作風,沒有善于做群眾工作的本領,輕率地視百姓為‘刁民’,就不可能化解矛盾,贏得民心,確保社會長治久安?!边@是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委書記栗智日前在該市冬季解困會議上的一段話。
毋須諱言,近些年,隨著改革的深化和市場化進程的加快,隨著社會轉型的加劇和各群體之間利益的調整,群眾的民主意識、維權意識也日益增強,鳴冤叫屈乃至上訪告狀的群眾不少,這其中不排除有無理取鬧者甚至懷有其他不可告人目的的人,但是大多數參與其中的群眾還是通情達理的,是想真實客觀地反映自己的合理訴求,是希望領導干部、相關部門能認真地傾聽一下自己的訴說,公平、公正地解決自己的問題。
可是,個別領導干部、政府工作人員卻患上了“百姓冷漠癥”,不愿意與群眾平等交流和溝通,不愿意傾聽群眾的呼聲和訴求,不用心去找準問題的癥結,而是一有百姓告狀就認為是刻意刁難,這種態度,不僅無益于問題解決,還容易激發事態,無形中也加深了黨群干群之間的隔閡。
是否視有訴求的群眾為“刁民”,不在口頭上,關鍵還是在領導干部的群眾觀念上。如新聞中栗智所說的,一件拖了四十年的事,領導觀念一變,決心一下,半天就圓滿解決了。試想一下,一件只需半天就解決問題的事,卻四十年也沒有解決,難在何處?不是難在問題的本身,也不是難在解決的方法上,關鍵是難在少數領導干部、政府工作人員的群眾觀念上。
只要真正樹立正確的群眾觀念,時刻擺正自己和人民群眾的位置,在思想感情上貼近人民群眾,把解決群眾的疾苦當成自己的職責,把傾聽群眾呼聲當成自己的工作習慣,實實在在地為群眾解決困難,真真切切地幫群眾渡過難關,你就會發現,絕大多數問題都可以迎刃而解;你就會發現,群眾中無“刁民”!